考勤管理制度(试行)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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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UTTD-ZD-ZHB-002保秘密等级:秘密北京优通泰达电气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规划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规划时间:2013年3月规划编撰:刘卫华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考勤范围、休假假期,规范考勤、休假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对员工出勤进行规范、休假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第三条公司员工应严于律己,确保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对下属有劳动纪律管理的权力,须配合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做好考勤、休假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公司综合办是员工考勤、休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特殊岗位员工,因工作性质不能按本制度进行考勤的,需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三章日常考勤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及调休的除外)为公休日。工作日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有特殊工作原因的除外)。第七条公司驻外员工作息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劳动法》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前提下另行规定,具体作息时间应报综合办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八条考勤项目包括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出和加班,据考勤机打卡记录,凡未按时上、下班均应作对应的考勤记录。第九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签到考勤制度。员工在工作日每天签到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考勤记录由综合办按月统计,统计结果在与部门负责人核实后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第十条员工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签到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上下班未正常签到打卡而且外出登记单无显示者,按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第十一条员工因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迟到或早退的,需报本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并填写《考勤情况说明单》可不按迟到或早退处理。综合办以总经理批示为据做相应考勤记录。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办公(大于20分钟)应填写(或第二天补写)《外出登记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如因私事离开工作场所,应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外出,而《外出登记单》上未显示的视为缺勤。第十三条无正当理由迟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因公外出的除外):1.迟到时间在10分钟(含)以内,当月超过三次,自第四次计,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10元。2.迟到时间在超过10分钟但在30分钟(含)以内,自第一次计,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30元。考勤管理制度(试行)3.迟到时间在超过30分钟但在1小时(含)以内,自第一次计,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50元。4.迟到时间在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需要部门负责人对旷工者进行批评,并扣发相应薪资。5.迟到时间在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1天(含)以上者,综合办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对该旷工员工进行告知、处罚,并扣发相应薪资。第十四条无正当理由早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因公外出的除外):1.早退时间在10分钟(含)以内,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20元。2.早退时间在超过10分钟但在30分钟(含)以内,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30元。3.早退时间在超过30分钟但在1小时(含)以内,于每月底由综合办统计,每次扣发该月薪资50元。4.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需部门经理对旷工者进行批评,并扣发相应薪资。5.早退在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1天(含)以上者,综合办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对该旷工员工进行告知、处罚,并扣发相应薪资。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旷工:1.没有《请假申请单》或《外出登记单》、《考勤情况说明单》以及《出差申请单》的且考勤记录为空白的;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工作的;考勤管理制度(试行)3.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的;4.不服从工作调配,未按指定时间到达岗位的。第十六条员工月内旷工累计至3天(含)或年度内旷工累计至6天(含),除扣发本人当月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0%,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第十七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未正常考勤的,除按此制度作相应处罚外,还将体现到绩效考核中。第十八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员工,按照批准的作息时间执行,不按本制度进行考勤。第四章休假第十九条节假日假期及调休(以下是2013年节假日,其他年份按国家规定执行)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2.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3.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5.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考勤管理制度(试行)6月9日(星期日)上班。6.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第二十条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至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3.以上节日员工放假,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4.公司内部制定的其他假期。第二十一条事假1.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个人事务必须离岗亲自处理时,在不严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事假。2.员工申请事假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3.员工申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全年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含以上的,公司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4.员工申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算扣发工资。5.扣发工资=请假天数×个人月工资总额÷21.75天计扣工资。6.员工申请事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按以下程序审批:1)员工申请事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综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合办备案。2)员工申请事假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增加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办备案。3)部门负责人申请事假,由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办备案。第二十二条病假1.员工因生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申请病假。2.员工病休时间,原则上遵循医院医生的意见,以身体康复适应工作为前提。3.员工病休期间,按以下原则扣发工资:1)员工工作一个年度内累计病休3天以内(含3天)的,不扣发工资;2)3天至15天(含15天)的,按月工资总和÷21.75天×20%×病假天数计扣工资;3)15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的,按月工资总和÷21.75天×50%×病假天数计扣工资;4)连续或全年累计90天以上的,除按第三项计扣工资外,依据劳动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他补偿。4.员工申请病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1天以上的病假需要附医院病休证明原件和病历记录复印件,按下列程序报批:1)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综合办备案。2)1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再增加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办备案。3)部门负责人申请病假,由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办备案。考勤管理制度(试行)4)员工工作满1年后从第13个月起,可每年获得全薪病假3天,全薪病假当年度有效。第二十三条工伤假1.员工因公负伤,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鉴定。2.工伤假休假时间、工伤假休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3.员工申请工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病休证明原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劳动部门鉴定证明复印件,按照病假审批程序报批。4.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办公会批准,可酌情考虑另议。第二十四条婚假(带薪)1.假期1)员工本人首次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7天(含休息日)。2)符合晚婚条件的,男员工超过25周岁(含)、女员工超过23周岁(含)可增加假期7天(含休息日)。3)因配偶或双方父母在外地需到北京以外地区举行婚礼的,公司酌情考虑路途时间。2.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可分次申请。3.员工申请婚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备案。4.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为准。第二十五条丧假(带薪)1.假期考勤管理制度(试行)1)员工的双方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的,给予丧假7天。2)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丧亡的,给予丧假5天。3)员工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丧亡的,给予丧假3天。4)员工赴北京以外地区奔丧,公司酌情考虑路途时间。2.丧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可分次申请。3.员工申请丧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备案。第二十六条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1.公司孕产女员工可在临产前申请休产假,平产假期90天,难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剖腹产再增加30天。2.公司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申请7天带薪陪护假。3.女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可申请计划生育假7天。4.女员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含休息日),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含休息日)。5.女员工在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申请相应的产前检查假,每次给假半天。6.员工休产假,第一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照发,从第二个月开始只发基本工资。7.员工申请产假(必须在分娩前30天)或陪护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病休证明原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按照病假审批程序报批。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第二十七条探亲假(带薪)1.已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城市,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可申请探亲假10天。2.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可申请探亲假5天。3.探亲假假期包括路途时间。4.探亲假可分2次休完。5.员工申请探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审批程序报批。第二十八条复习假1.员工因参加各类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学历文凭、研究生考试,且离开工作岗位不影响工作的,可申请复习假。2.员工申请复习假,全年累计一般不得超过7天。3.复习假扣发工资计算方式等同事假扣发方式。4.员工申请复习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有关部门发给的准考证复印件,1天以内(含1天)的,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备案;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交由总经理审批,并交综合办备案。5.部门负责人申请复习假,由总经理批准并交综合办备案。第二十九条年休假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按本制度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2.假期1)员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10年以下的,休假5天。考勤管理制度(试行)2)员工累计工作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休假10天。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的,休假15天。3.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休病假、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休病假、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5.年休假原则上需在当年年底休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因员工个人原因应休未休的(特殊情况获经总经理批准除外),不得结转下一年度。6.员工不得用年休假冲抵其他假别。第五章请假销假第三十条员工申请休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上相应书面证明,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第三十一条员工申请休假,必须提前1周报经批准,办理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先报批的,应该向部门负责人电话(严禁手机短信通知)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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