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美国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DianaBaumrind)通过“响应程度”和“要求程度”两个维度把家庭教育模式分为四类——权威型、独裁型、放任型(即溺爱型)、不作为型(也称忽略型)。响应程度:即父母给予孩子爱、接纳和支持的程度,父母能否对孩子表达爱,对孩子的需要敏感的程度。响应程度高的父母会经常微笑地面对孩子,表扬和鼓励孩子,与孩子交流他们喜欢和欣赏的事物。响应程度低的父母则经常忽视、拒绝和批评孩子。要求程度:即父母父母是否对孩子的行为实施严格控制的程度,指父母是否对孩子的行为建立适当的标准,并督促其达到这些标准。研究表明权威型教养方式与各种积极的发展结果相关。权威型的家长为了能让孩子执行他们的要求,喜欢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一起商讨制定规则并遵守之。这样的家长往往能培养出能力较强且适应性较好的孩子。鲍姆林德的这一研究在发展心理学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告诉我们:儿童良好的发展不仅需要关爱还需要适当的限制。四种教养方式具体如下:一、权威型教养方式:对孩子高要求、高反应。一种具有控制性但又比较灵活的教养方式。这种类型的父母会对孩子提出明确的、合理的要求,并且会谨慎地说明要求孩子遵守的理由。会为孩子设立一定的行为目标,对孩子不合理的行为做出适当的限制,并督促孩子努力达到目标。同时,他们并不缺乏应有的温情,能主动关爱孩子,耐心地倾听孩子的述说,能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能够接纳孩子的观点,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在权威型父母合理、民主的教养之下,会慢慢养成自信、独立、合作、积极乐观、善于交流等良好的人格品质。“权威”二字是翻译过来的,它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汉语中的“权威”的含义。汉语的“权威”一词,往往与“威严”“权力”“服从”联系在一起。这里的“权威型”更像我们所理解的“良师益友”。二、独裁型教养方式:对孩子高要求、低反应。一种限制性非常强的教养方式。这类父母会提出很多规则,期望孩子能够严格遵守。他们很少向孩子解释遵从这些规则的必要性,而是依靠惩罚和强制性策略迫使儿童顺从。他们不能接受孩子的反馈,对孩子缺少热情和尊重,不能敏感觉察到孩子的不同观点,而是希望孩子一味地听他们的话,并服从他们的权威。父母专制型的教养方式将导致儿童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做事优柔寡断,学习上缺少灵活性,心理上产生抑郁和焦虑,自卑、退缩等不良的人格品质。我们这一代人不少是在这种教养方式下长大的。当代大学生里出现心理问题的也有不少出自这类家庭。记得在中科院心理所学习时,分析神经症的案例里,几乎都有相似的一条:童年时期父母过于严厉。高压之下情绪易出问题。三、溺爱型教养方式:对孩子低要求、高反应。即我们说的溺爱型的教养方式。这类父母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满足孩子的要求,但他们很少对孩子提要求,不会密切监控孩子的行为。他们对孩子有求心应,孩子得到太容易,也就不懂得珍惜。溺爱下的孩子会形成依赖、任性、冲动、幼稚、没有恒心、不能吃苦、不能体谅别人等不良的人格品质。这也是今天独生子女的家庭比较容易出现的,最后自食恶果的还是家长。四、忽略型教养方式:对孩子低要求、低反应。也称忽视型的教养方式。这类父母或者会拒绝孩子的要求,或者会由于过度关注自己的事情而对孩子投入极少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不会对孩子提出什么要求和行为标准,对孩子缺少教育。在感情上也表现得比较冷漠,对孩子的需要不予理睬或者不敏感。这是最不成功的教养方式。在这种教养类型下成长的孩子,自控能力差,对生活会采取消极的态度。容易表现出较高的攻击性、易于发怒等问题,常发展为行为失调,课堂表现非常差。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孩子有可能成为充满敌意、自私、叛逆的青少年,他们缺少远大的目标,易出现如酗酒、逃学等反社会行为,甚至多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