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37-2011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53/T-37-2011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YunnanProvinceEvaluatingStandardforExcellentQualityofMunicipalinfrastructureProject2011-6-30发布2012-1-1实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前言本标准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标[2010]300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组织并会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而成。本标准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优良评定;城市桥梁工程质量优良评定;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优良评定;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优良评定;交通设施工程质量优良评定;亮化照明工程质量优良评定;燃气工程质量优良评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优良评定;河道治理工程质量优良评定;垃圾填埋场工程质量优良评定;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本标准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发布和归口管理,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邮编:650032,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东区立夏路19号四楼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Email:ynsszz@126.com)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云南省园林行业协会2云南新迪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自来水设备制造安装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昆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院监理公司昆明辰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邓志宽、赵永柱、李兰英、聂志刚、固和、杨恩志、马军红、李洁、唐勇、郗建发、曾俊主要审查人:3目次1总则.................................................42术语..................................................53基本规定...............................................73.1评定基础.............................................73.2评定规定............................................103.3评定内容............................................133.4评定方法............................................153.5评定标准............................................164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优良评定..............................205城市桥梁工程质量优良评定..............................256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优良评定............................297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优良评定..........................338交通设施工程质量优良评定..............................379路灯和夜景照明工程质量优良评定........................4110燃气工程质量优良评定.................................4511园林工程质量优良评定.................................4912河道治理工程质量优良评定.............................5313垃圾填埋场工程质量优良评定...........................57本标准用词说明..........................................61条文说明................................................6241总则1.0.1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正确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促进和提高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水平,鼓励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争创名优工程,根据国家、行业和云南省的现行规定,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1.0.3进行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照《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的规定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划分。1.0.4参加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以及其它国家或地方奖项评选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首先取得按照本标准评定的优良等级方可参评。1.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要求,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的过程控制。1.0.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除应执行国家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52术语2.0.1质量责任主体mainpartforquality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机构。2.0.2市政基础设施municipalinfrastructure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和自然垄断的特点,地方城市政府是市政基础设施的责任主体。一般分为城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管道、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水处理、路灯和夜景照明、供热、燃气、园林、河道治理、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交通等不同专业类别。2.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municipalinfrastructureproject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市政基础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0.4工程质量qualityofengineering反映建设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特性的总和。2.0.5功能性试验functionalreliabilitytests通过对工程完成后所承担的主要功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检测结果与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性能能达到的能力特性。2.0.6优良工程fineengineering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合格基础上,通过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影响等内、外在质量和工程资料方面进行6评定,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建设工程。2.0.7观感质量impressionalquality对一些不便用数据表示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协调性、局部做法及使用的方便性等质量项目,由有资格的人员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综合对其质量项目给予的评价。2.0.8质量评定qualityevaluation对有关建设活动、组织、体系、过程、资料及工程实体具备的满足规定要求能力程度所做的系统检查评定活动。73基本规定3.1评定基础3.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实行事前策划、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3.1.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目标,确定工程质量优良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3.1.3施工承包企业是创优的责任主体,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工序质量控制,确保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组织和执行能力。3.1.4对需进行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同时,填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控制申请表》(表3.1.4)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应明确申报理由(包括拟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创优措施等),建设、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明确意见。8表3.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控制申请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类型规模结构形式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创优措施:项目经理:(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质量监督机构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93.1.5未办理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或未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3.1.6实施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注重科技进步,积极应用环保和节能等先进技术,未按国家和地方规定采取环保和节能措施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3.1.7实施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突出对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的控制。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淘汰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未对主要材料的进行进场材料报验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3.1.8实施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做到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死亡事故、质量事故的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103.2评定规定3.2.1实施优良等级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创优策划书》中制定具体的创优措施,并组织实施。3.2.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在工程质量按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套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评定。3.2.3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和设施接管单位等组成评定小组对单位工程进行优良等级的评定。评定小组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组长可由行业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3.2.4在施工承包单位按本标准的规定对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优良等级检查自评,自评分值达到85分以上,监理单位进行复核明确意见后,评定小组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优良等级评定,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表》(表3.2.4),并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准。11表3.2.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类型规模结构形式项目总投资万元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评分分,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评定小组成员签名组长:成员:年月日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同意本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结论□不同意质量监督机构(盖章)负责人:年月日质量等级复核意见□有□不同意核定为优良一年后进行复评,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问题,□无□同意核定为优良评定小组组长:成员:年月日123.2.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由评定小组根据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量化评分。3.2.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本标准对各专业工程优良等级评定的规定。3.2.7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须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优良等级的评定。3.2.8对达到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小组应从优良等级评定之日起在一年后进行复评,如发现存在道路路面下沉、结构裂缝超标、绿化苗木成片死亡、管道漏水漏气、回填沉降、检查井盖破损等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问题的,一经查实必须取消优良等级评定结论,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133.3评定内容3.3.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在施工质量的验收过程中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规范分别对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项

1 / 6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