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伐与反思:一个PE投资经理的自述发布时间:2010-9-1312:22:00来源:融资中国作者:王动相关行业:投资行业在结束了一天的奔波之后,Q先生回到了家。简单洗漱之后,刚刚躺在床上的他就即刻进入了梦乡。难怪他如此疲倦。每天至少2场会议,接听超过30个电话,思维奔走于5个项目之间,每日留给他自己的时间,也就只有在梦里了。“还是一级市场赚钱。”这样的思想支撑着许多股权投资人士在苦苦战斗。自中小板推出以来,几乎每只股票的新鲜出炉,都伴随着造富神话的诞生;而创业板的问世,更让股市的造富能力达到了顶峰。据称,每只股票都能催生5个以上的亿万富翁。在股市成就的亿万富翁中,除了企业家之外,还有大批的专业投资者,他们才是资本市场真正的“弄潮儿”。带着对财富的憧憬,股权投资也就成了热门名词。事实上,提起原始股,普通股民也都趋之若鹜,只是远比发行市场复杂的游戏规则,让股民深感力不从心。早在数年前,新闻中就满是PE的传奇故事,但会计和法规方面的理解障碍,寻常股民在充满艳羡的同时,也只能望着迷雾重重的发行市场望洋兴叹。因此,股权投资就显得更加神秘了。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资金进入该行业,投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往昔的投资造富神话似乎也越来越远。只有那些能够掌握更多资源和金融工具,并不断创新的投资者才有更多杀伐胜算,也才有机会握紧财富之手。让我们听Q先生说说他的投资经历,管中窥豹来看看PE江湖是如何拼夺项目杀伐制胜的;其又是如何在反思中寻觅创新,将看似不可能的项目设计成可投资的优质准上市公司的。[日记之一]L项目的智力搏杀1月3日,星期日,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公司外聘顾问打来电话,介绍L影院公司。当时让我颇感兴趣的有两点:首先,电影行业正处于井喷状态,新年前我去影院观看《2012》时,深感一票难求;其次,L公司经营团队力量强大,为我从业以来见到的最强大管理创业团队,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市场总监和运营总监在加盟该公司前,都是大型跨国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而实际控制人夫妇则曾经担任跨国公司的中国区负责人。在电话中,我表示愿意接触一下该项目。1月4日,星期一。我下载了华谊兄弟的《招股意向书》,该项目的超额募集资金投向就是电影院。该项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项目人员对电影院的财务预测非常乐观,静态资本回收期少于4年,动态回收期更是少于3年。进而我又阅读了一些从朋友那儿要来的研究报告,认定了电影行业值得投资。1月5日,星期二。在前日看完《阿凡达》首映之后,我来到L公司的办公室,与之展开长谈。当时的感观印象是L公司的装修比较简陋。在长达一天的业务接触中,我了解他们酝酿这个项目已经接近两年时间。但让我感到失望的有两点,首先,L公司已经开张的影院仅有2家,分别位于杭州和重庆,且都是在2009年底开业的,开业时间都不超过3个月,让我几乎无法考察它们的财务表现;其次,尽管L公司的发展规划非常庞大,希望在未来5年内开设40家以上的多厅影院,但其自有资金规模太小,根据我访谈时的估算,应该不超过5000万(后来验证果真如此)。于是,在没有做出任何承诺的情况下,我表示再考察一下做出回复。1月12日,星期二。在东方君悦酒店的咖啡屋,我约见了数家知名券商的研究员,在谈论可投资行业时,我专门提到了电影院。他们聊到,电影行业的选址和所在物业非常重要,并认同L公司的影院选址确实属于高端物业,但他们也都表示,该项目实在过于早期。于是,我决定暂时搁置该项目。4月16日,星期五。在完成了宁波和杭州两个城市为期5天的项目开发后,我入住杭州的香格里拉酒店。在大堂与服务员寒暄时被告知,附近有一家电影院,生意异常火爆,建议我去看电影放松。有趣的是,这家影院即是L公司成立的。次日清晨,我邀请在杭州工作的本科同学共进早餐,同学再次提到,L公司的杭州影院为当地最佳。我回到酒店后,打开L公司曾经发来的邮件,再次认真阅读他们的发展规划,了解到他们已经和绿地、世贸和银泰等数家知名物业签订了合作协议。4月17日,星期六。我自行购票进入该影城,观看了《福尔摩斯》。果然人潮涌动,买票时认识的朋友也告诉我,这家影院市场定位高,表现也好。4月18日,星期日。前日,我通知L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到杭州,要求约见其杭州影城负责人,得到同意,再次造访杭州影城。L公司运营总监得知我造访影城,专程来到杭州,与我展开详谈,我充分认可了他们的市场判断及该影城的发展潜力。当日回到北京,我电话给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再次约见他们,表示愿意就方案进行更详细的讨论,时间定在4月21日,即周三下午。4月19日,星期一。刚一上班,L公司便来电告知,已获某海外知名投资公司S公司的注资,入股资金大约为1亿元人民币,较入股前(Pre-Money)的净资产溢价600%进入。S公司为欧洲一家族控制,在奢侈品领域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我的想法是,L公司的品牌价值将大大提高了。接着打电话给几家商业物业的经理,他们也表示,S公司的入股,将让L公司的项目开发变得更加容易。4月21日,星期三下午。我再次造访L公司,提出入股想法,希望对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进行注资,未获得任何回应。但我认为,L公司对于资金还是非常渴求的,而且他们很难获得更大规模的资金了。当日,我就人民币兑换外币完成投资业务的相关事宜通报公司。4月22日,星期二。我获得了公司内部对于兑换外币并进行投资的认可后,再次电话给L公司实际控制人,催促其召开股东会讨论该事宜。4月24日,星期六。接到L公司电话,称根据与S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Sheet),L公司两年内都不能考虑任何入股想法,因此我的方案肯定不能实现。他们同时表示,原先联系我们,只是希望能够实现债务融资。4月24日-4月25日周末。我一直在反复推演L公司自2010年-2013年的模拟财务报表,在充分认可其商业发展潜力的同时(此时公司的资本金已经大大增强),也发现如果根据历史交易考察,我对L公司的入股价格一定不可能低于S公司(因为S公司的投资能够带来很高的品牌溢价)。4月26日,星期一。我放弃普通股入股的想法,提出认购优先股,进行永续的现金分红,或者通过债务为其构建资产负债率约为50%的单体多厅影城,并在债务存续期内分取一定比例的票房和小卖品(比如爆米花和可乐)销售收入。通过对模拟财务报表的反复推演,我确认了谈判的底线和收益。4月27日,星期二。我再次造访L公司,此次重点考察它在财务上是否诚实,以及如何在财务上对其进行监控。考察让我非常满意:首先,对方在财务上的诚信度非常之高,给我提供的历史报表与营业税完税证明及其系统软件完全对应;其次,广电总局要求安装的财务软件透明度非常之高。考察完毕后,我提出了前一周酝酿的投资思路,但未获得正面回应。5月5日,星期三。L公司实际控制人打来电话,告知无法接受我的投资建议。我非常沮丧,再次搁置该项目。6月11日,星期五。参加公司会议,领导表示,我们必须参与一些能够在市场上产生影响力的项目,期间专门提到了消费品领域。我再次想起了L公司。当日晚,我确认对L公司的债务投资模式,联系能够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制定出高收益债务融资模式,并打电话给L公司实际控制人,谈到了最新方案,很快获得认可。6月12日,星期六。再次约见L公司实际控制人,她愿意支付高利率引入资金,在每家影城成立之时,以我方提供的债务资金为其构建50:50的债务权益结构。我未置可否,表示考虑一下。6月12日-6月13日周末。我反复考虑该问题,并且了解到,不少影院因为选址和经营的原因,无法实现盈利。但是我在影院选址及运营方面的判断力肯定不如L公司的专业人士,假设他们犯错误,我肯定也不可能做得更好。而如果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我就无法说服资金方。6月14日,星期一。接到L公司实际控制人电话,我坦言很难认同她提出的方案,并提出了我的忧虑,表示再考虑一下。6月16日,星期三。在开车上班的路上,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最后解决方案。在方案中,我运用了一些金融技术:首先,忽略L公司的整体,将它分解成各个影城对待,从分布于各地的单体影院来考察这个项目,设定里程碑(VC投资中的一种技术,将整个投资区分为若干个阶段)来对每个影院进行分阶段的滚动融资;其次,设定杭州影城为标准模板,并要求新建影城达到与标准模板相近的现金流水平(当期收入/初始投资),再给予融资。电影行业非常特别,影城之间都存在同升同降的收入起落关系,因此该投资思路非常别致。由于L公司处于高速扩张阶段,对已经投入运营影院的审核,实质上是对下一家影院进行融资。又因为L公司在获得S公司的注资后,自有资金得到了大幅提高,因此能够支撑滚动融资。6月17日,星期四。我约见L公司实际控制人夫妇,提出了具体方案,他们表示愿意考虑。6月28-7月12日期间,经过多轮磋商,以及令人心烦意乱的讨价还价,对方终于认可了我的方案,而且双方就利率达成了一致。由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曾经是华尔街某家大型投行的资深主管,当她坦言方案制定非常完美、很难变更时,我也一阵兴奋。[日记之二]“无中生有”精巧设计准上市项目现成的好项目越来越难找,即便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也一定有大群投资人跟在屁股后面,势必拉高成本。这时候就要靠创新能力,靠财技“制造”出优质项目。其实,国际大投行常常能设计出非常精巧的资本游戏来,而国内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早期,其产品的深度和广度都难以与国际市场相比。即使如此,还是有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资本高手。而且,这些高手未必出身于投行。举个例子,在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组织的会议上,与会领导曾经提出,鼓励大型企业拆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是拆分子公司到主板上市,目前还非常困难。然而,就在今年,当我在浙江进行项目开发时,了解到当地一位民营企业主操作的资本经典案例。这家企业主在本次资本游戏之前,手中就已有数家上市公司了,而这一次,则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他资本运作的高明之处。典型案例:2004年,J集团从政府处收购了深圳上市公司Q。有意思的是,Q公司旗下有一家非常有增长潜力的快速消费品企业S公司。但在2004年,S公司还没有引起投资者的注意。从2006年开始,S公司的高成长性及国内资本市场对于消费品的关注,让J集团高层开始研究,是否能够推动S公司上市。但由于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公司已经失去了独立上市的资格,严格来说,它已经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了。于是,J集团开始筹划如何将S公司变成能够上市的主体。根据国内的监管要求,如果S公司希望独立上市,它必须被剥离出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Q公司必须把对S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50%以下,并失去对S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比如控制董事会),才能够把S公司挤出合并报表。因此,J集团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努力,一切似乎都在漫不经心之中。第一步,在2008年初,J集团宣布对S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开始直接持有S公司的股权,其结果就是Q上市公司不再是S公司的单一股东。这时,还看不出什么端倪。第二步,在剥离出S公司之后,J集团主动放弃了Q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第三步,2009年底,J集团宣布用未上市金融股权(城市商业银行股权)交换Q上市公司持有的S公司股权,这时,Q上市公司已不再是S公司的控股股东了。S公司的控股股东变为J集团,因此S公司也就被剥离出了Q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终于满足了上市要求。2009年底,S公司在完成这次换股交易后,已经满足了独立上市的要求,只是根据《上市首发办法》中“实际控制人三年不变”的要求,他还必须等待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尽管等待的时间比较长,但总算把原本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该案例给我很大启发,如何将原本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曾经有一家金融机构的中层问我,他们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银行的控股子公司,能够独立上市吗?我当时的答案是,肯定不能,因为你们已经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了。但在研究过J集团的运作之后,我认为独立上市不再是梦想。似乎还能更顺利些。在上述案例中,为了满足A股上市三年实际控制人不变的要求,S公司必须要等待漫长的三年。如果资本玩家愿意将拆分出来的子公司送到香港上市,那么就不需要等待那么久,因为香港强调的是上市主体的管理层在三年内保持稳定。[日记之三]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