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0目的本规定明确了物业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程序及要求,以确保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的经营秩序.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3.0工作原则3.1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4.0相关文件4.1《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4.2《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5.0职责5.1物业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月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解决;5.2防损部负责对日常消防设备检查和测试的结果及相关数据进行详细的记录,出具专项的检查记录以及存档备案。6.0工作内容6.1.1一般情况下,由物业部负责人组织其消防安全检查。当物业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组织时,则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进行组织;6.1.2安全检查必须由物业部、营运部及防损部三大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与进行。6.2检查规定及相关要求6.2.1检查方式:消防安全检查采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合的方式;a)日常检查:由防损部进行,防损部主管或班长对其抽查,同时物业部每天须对消防压力表进行检查、记录;b)定期检查:每月27日,由三个部门负责人联合进行检查。进行定期检查前,必须由营运部通过广播系统通知专柜或顾客,以免引起人员惊慌。6.2.2检查项目a)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通道门是否被锁、闭门器有否损坏现象;b)应急灯: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正常充电、停电时能否正常使用等;c)烟感:是否能正常报警,有无部件损坏、日常检查要不熟100%进行;d)消防栓和喷淋总阀:配件是否齐全、有无物品堵塞、有无检查记录;阀门能否正常出水、有无生锈等现象。喷淋阀是否在常开的位置上;e)警铃、破玻报警器:能否正常报警、有无玻璃破裂等现象;f)消防(播音)广播:是否全部正常;g)排烟风机:能否正常排风,设备是否完好;h)灭火器:有无检查记录、其压力表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等,保险插销是否完好;i)卷闸门:是否能正常升降、下面有无堆放物品阻碍其正常的运行等;j)安全出口指示灯:通电是否正常;k)仓库、储物间:是否有杂物堆放,是否堵塞消防设备等;l)强/弱电井:严禁堆放任何物品;m)消防疏散图:标识是否清晰,是否被遮挡。6.2.3检查结果的要求a)所有消防设施及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b)保持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正常使用,所有逃生通道畅通无阻;c)对所发现的的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排除。7.0相关记录7.1《消防检查专项报告》7.2《消防设备检查记录表》7.3《整改通知书》7.4《物业部工作记录本》7.5《专柜档案》(设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