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师范大学体育教学俱乐部实施方案一、基本思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俱乐部教学指导纲要》对体育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加快我校体育教学改革步伐,适应我校体育教学发展要求,体育学院在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多年体育教育教学经验,提出体育教学俱乐部改革方案。教学改革旨在充分发挥体育课的功能和作用,更加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把公共体育课建设成为深受学生欢迎的体育俱乐部。俱乐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创造条件开设出丰富多彩的内容,以供学生进行项目选择,激发学生体育学习兴趣。在俱乐部教学目标的确定、内容的选择与实施过程中体现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多年的教学实践告诉我们,每周一次体育课是不能完全达到体育课的目标要求。要创造更多便于学生活动的时间,让学生参加合理的体育活动就必须把课内外有机的结合起来。课内教的内容是学生课外锻炼和活动所需要的,课外积极开展与俱乐部内容相关的活动和比赛,面向全体学生,改变少数人参赛,多数人看赛的局面。通过多样的活动和比赛来促进全体学生身体素质的发展和技术技能的提高。群体工作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形成课内外有机联系的俱乐部结构。高校体育俱乐部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高校体育俱乐部的一些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体育教学模式定性为体育教学俱乐部。体育教学俱乐部是以体育与健康教育为目标,以共同体育锻炼爱好为组织基础,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社会和自我完善的需要,把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群体竞赛三者融为一体的体育教育形式。它的特点是:体育教学俱乐部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可以自由选择项目、教师、上课时间;更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俱乐部采用多层次,多类型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的需求;体育教学俱乐部的教学、辅导、群体竞赛有机结合,有效的促进学生体育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健康水平的提高。教师由原来的主授者变为组织者、辅导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为实现自我的发展而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学习和锻炼。体育教学俱乐部从学生的兴趣出发,重视学生的合理要求,让学生学会自己选择,自主练习和自我评价,从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满足,使学生对体育课的学习由“依赖型”向“自主型”学习发展。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俱乐部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目前我国有几所高校进行了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果。我们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进行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教学改革。二、具体方案(一)体育教学俱乐部教育目标1、培养具有健康第一意识和健康体魄的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2、学习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理论知识,树立终生体育教育的观念;3、培养和激发学生参与运动的兴趣,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4、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基本方法和技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健康水平和自身运动能力;5、培养团结合作、积极进取的体育精神。(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体育合格标准1、本科生4年内必须修满4个学分,专科生两年内必须修满2个学分;2、本科生必须掌握两种或两种以上体育锻炼技能与知识,专科生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体育锻炼技能与知识;3、本、专科生体质与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4、本、专科生达到上述三条标准,由体育部颁发体育合格证,方可毕业。(三)获得学分基本要求1、每学期参加40次体育俱乐部活动(每次40分钟);2、通过体育俱乐部相应等级的理论与技术考核;3、不能重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级别的体育俱乐部的考核;4、本科学生完成4个必修学分后,还可以参加俱乐部,获得体育选修学分,每学分选修课费30元。(四)体育俱乐部等级各单项俱乐部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制定各个等级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五)学生体育档案、成绩管理从2003级开始建立学生体育档案,记载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体育学分与《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作为评定体育是否合格的依据。设专人对学生体育档案、在校期间获得体育学分与《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微机管理。(六)指导教师的管理1、教师挂牌上课,以便学生选择授课教师。教师要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保证授课的质量和时间;2、教师要认真完成俱乐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教学、辅导、组织竞赛)3、每位教师每学期指导200名学生为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记算方法:每超出30名学生、指导40次为1个工作量。(七)俱乐部管理机构1、体育部职能: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建章立制,规范俱乐部的工作。负责教师选用、工作安排、考核和培养。协调各个单项俱乐部的工作,组织大型体育活动;2、单项俱乐部职能:制定各个单项俱乐部的工作计划包括教学、辅导、竞赛,组织俱乐部师生开展活动,制定学生获得学分的具体标准和考核办法。(八)学生选择俱乐部的程序与管理1、开学第一周学生在各院系报名选择俱乐部,各院系在开学第一周星期五以前将选择俱乐部名单送到体育部;2、第二周开始学生按俱乐部的规定参加活动;3、学生选定俱乐部后中途不再办理转项手续;4、伤、残、病的学生凭校医院证明,由体育部酌情安排。(九)体育俱乐部设置1、足球俱乐部2、篮球俱乐部3、排球俱乐部4、羽、网球俱乐部5、健美操、形体俱乐部6、体育舞蹈俱乐部7、武术俱乐部(武术、散打、拳击、保健)8、乒乓球俱乐部9、博克摔跤俱乐部10、轮滑俱乐部11、田径俱乐部。(十)学生体育手册介绍体育俱乐部的有关规定,介绍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各个俱乐部活动时间供学生选择俱乐部时参考。内蒙古师范大学200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