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二、学制及安排学制为2年。每年9月中旬入学,第一学年安排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二学年完成毕业创作及学位论文的撰写,就读期间定期向所在院系及导师汇报进展情况并接受导师指导。整个培养过程不超过4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三、培养方式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实行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四、课程设置在遵循艺术学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并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教学采用面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公共课旨在提高学生的审美体验,增强其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专业课旨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修养,使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实践和理论修养两方面都得到提高;选修课旨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课程类型课程名称/模块学分备注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原理艺术原理外国语222由研究生处具体安排,第一学年完成艺术创作方法研究2由各院系结合本专业实际安排上课内容专业课专业理论专业技法与创作16由各院系具体安排,不少于4门课程,参见各系教学进程表。其中要求安排不少于3周的艺术实践、不少于5次的专题讨论和一定量的文献阅读选修课8学习期间,参加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文素养选秀课程2门;专业选修2门,共计4门课程五、考试要求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必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艺术实践、专题讨论、文献阅读等必修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的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或考查结果,记入学生成绩单。考核(考试或考查)及格与不及格,均以百分制记分。考核不及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补考一次。整个学习期间,补考不及格超过一门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六、毕业作品与学位论文要求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强调创作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应参加省、部级以上的展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作品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作品应体现较强的专业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展示规模,各专业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标准,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学位论文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选题上强调与创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字数原则上不低于8000字。论文开题报告、印刷格式及体例要求请严格遵照《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化要求及相关程序职责要求》与《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规定》执行。七、授予证书条件通过所有课程考核、修满规定课程门数及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