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警矿灯自评估报告1,申请产品是否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是否有满足产品评审准则规定的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力量的说明:申请产品本安型矿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矿灯,有满足产品评审准则规定的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力量。2,是否具备所申办产品评审准则所规定的一个及以上关键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的说明:具备所申办产品评审准则所规定的成品组装生产条件。3,是否具有满足评审准则所规定的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的说明:具有满足评审准则所规定的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4,是否有满足评审准则所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的说明:有满足评审准则所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5,申请产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说明: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安全评估及论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说明:常规成熟产品没有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7,是否有完整的技术文件的说明:有完整的技术文件。8,是否能提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能提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自评估结论:满足申请的所有要求。●产品首次申请、产品延续并有变更申请时,网上申请合格后,请申办企业将此表打印一份存档,待现场评审时核实。●评审准则请在安标中心网站查阅,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