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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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浅析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者:焦聚才来源:《好日子(下旬)》2017年第12期摘要: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民法是构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人民的权利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强调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本文笔者首先探究了民法在当前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民法在当前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关键词:民法;法律体系;地位我们经常讨论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我们认为它居于核心的地位。我们可以说,如果中国的民法典完成立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设就基本完成。一、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2010年,我国要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完成。“建设完成”是以什么为标志呢?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责任法》,在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上通过。《侵权责任法》通過立法成为正式的法律,民法典的各个组成部分就基本完成了。《民法通则》相当于民法总则,还有《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再加上《侵权责任法》,我国的民法典的主要部分就都有了[1]。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就是以民法典的基本完成为标志。近年来的民法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很多人说,民法学研究现在成为显学。这一点,特别是在2006年和2007年制定和通过《物权法》的过程当中,得到更进一步的彰显。为此,学术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其他领域的法律人也积极地与民法学人进行对话,这些都彰显了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其实,这些都不只是民法学人的贡献,而更是我国社会对于民法的需求,对于民事权利及其保护的渴望[2]。彰显民法的地位,其实是在彰显民事权利的地位,是彰显人民的权利。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实现民主和法治,彰显权利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没有这样一个过程是不行的。而我国在对待民事权利等问题上确实走过一些弯路。因此,今天全社会重视民法,凸显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历史的必然。二、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分析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作用,可归纳为基础性、贯穿性和全局性三个方面。(一)基础性龙源期刊网民法提供了社会活动最普遍、最常用、最活跃的法律规范群体,它们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构成我国社会最一般的法律保障。我国社会主要的生产和生活都依靠自然人和法人推动和运行,他们的活动基本上都是民事活动,在依法治国原则之下,各种组织体的建立和运行、各种主体的活动都要依法进行。虽然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并不能理解为只是依据民法,但是,民法的规定显然是最一般的、基础性的规定。(二)贯穿性民法规范贯穿整个法律体系,从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的各种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条例,一直到地方性法规,民法都要为它们提供常见的、普遍使用的、一般的法律概念,作为这些法律的立法基础。民法学不仅只为民法提供法律概念和知识体系,也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提供法律概念和知识体系。不论是宪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反垄断法等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规范,还是地方立法层面的法规,都要依赖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支持[3]。例如,在我国宪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所有权这个概念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虽然这些法律和民法中的所有权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所有权的基本定义只能来源于民法。这些基本概念只能由民法加以规定,而不能在宪法等法律中规定。如果没有民法为类似于所有权这样的基本概念作出定义,其他法律就会出现混乱,整个法律体系就无法运行。(三)全局性民法作为基本法,其发挥作用的范围并不仅仅限制在民事法律的适用范畴,立法、行政执法等都要以民法为基础。比如,涉及市场体制的立法,应该在民法基础上保持规范的统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基础性的财产支配和流通都要纳入民法或者民商法的轨道,因此涉及市场体制的立法会不断增加。立法机关必须对民法的基础性地位有切实的掌握,从而在法律成长的过程中能够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避免立法碎片化和枝节化。这一点,对于制定涉及市场运行的行政法规的发展来说意义尤为显著。民法作为基本法对无所不在的行政管理而言极其重要,因为行政管理工作多涉及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合法性问题,有时甚至涉及民事权利取得和消灭的法律根据问题,在这些环节,强调把民法作为基础,对于人民权利保障十分重要。三、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民法的建设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当前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我们还一定要继续完善民法,促进民法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参考文献[1]朱广新.超越经验主义立法:编纂民法典[J].中外法学,2014,26(06):1422-1443.龙源期刊网[2]汤文平.我国当前民法发展战略探索——法学实证主义的当代使命[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21(04):82-102.[3]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J].中国法学,2015(04):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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