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舒茨—对其理论思想的梳理2006-09-2921:44:22大中小正如刘易斯·A·科瑟(科塞)在《社会学思想名家》一书的序言中所说的那样,作为一名学生“如果真要理解社会学思想史,仅仅了解理论观点和理论结构是不够的。要想抓住这些理论的内在含义,还必须在一定程度是上熟悉产生这些理论的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同样,我们在理解这些理论观点以及理论结构同时,也需要了解它们的社会背景和学术环境,因为只有在了解了这些之后,才能真正理解思想家为什么会提出这些理论以及为什么会提出这些的理论结构。理解舒茨也不例外。一舒茨的思想渊源从舒茨(出身于奥地利)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主观价值和先验论的重要的影响。奥地利经济学学派强调的用主观价值来理解人的行动与韦伯的理论相似之处成为舒茨最初理解韦伯思想的桥梁,然而,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先验范畴却使得舒茨对韦伯解释社会学实行了“去历史化”“操作”。这些后来成为他理论的缺陷和被批评的对象。韦伯的解释社会学是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的思考的出发点,但是他几乎是沿着韦伯根本想不到的方向来发展韦伯的观点的。有些问题在韦伯看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却被舒茨拿来作为问题来研究,通过对韦伯思想著作的“细读”和批判,来展开对行动的意义问题的探讨。我们知道舒茨所关注的是怎样明晰地分析生活世界中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结构,他也一直在寻找着这种明晰的工具。在尝试改造韦伯的解释社会学时,舒茨最初运用的工具是柏格森的哲学,但他发现仅借助柏格森的哲学难以完成自己预想的目标,所以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思路。但是,仍然可以看到柏格森的哲学在他后来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著作中仍留有许多痕迹,而且舒茨此后也一直继续利用柏格森对时间和意识流的分析来发展自己的思想。不过,舒茨最终发现胡塞尔的现象学中特别是其构成分析,提供了较韦伯本人运用的新康德主义更加优越的武器,可以用来分析社会行动的意义问题,从而为韦伯的解释社会学提供更牢固的基础。但是舒茨并不是亦步亦趋的追随胡塞尔的思想。在舒茨的笔下,许多胡塞尔学说中的重要概念—如主体间性、生活世界—不再从超验主体的角度出发,而是被他用来从具体的社会互动(即“我们关系”)出发进行经验的分析和探讨。如果说胡塞尔帮助舒茨找到了对社会行动的意义进行构成分析的工具,促使舒茨关注生活世界中主体间性问题,那么詹姆斯(美国实用主义大家)的思想则引发了舒茨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而这个问题是舒茨社会分析中最具持久价值的部份之一。此外,米德对身体行为的分析,无疑是舒茨分析日常生活中人体可直接触及部分的重要意义是借助的一个主要思想来源,而且,舒茨通过将这些思想放在主体间的“我们关系”中来考察,也成功摆脱了米德思想中的行为主义倾向,将身体与社会现实问题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了社会理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点。最后,在舒茨的学术对话中,考夫曼和古尔维奇这两位朋友对他的影响不可忽视。这里不再赘述。二舒茨的思想脉络舒茨的思想是从对韦伯的批判开始和展开的,所以舒茨首先对韦伯关于社会行动的概念做了详细分析,他认为韦伯所认为的那些解释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概念都是含糊不清的。接着,舒茨又详细的考察了社会行动、意义和理解这些基础概念。(1)舒茨指出,韦伯的“行动概念”关键是行动者与他人的联系,提出行动者与他人具有关系强度关系,而韦伯并没有充分考虑行动者与他人的关系对社会行动的意义问题所产生的复杂影响。(2)接着,舒茨认为,韦伯没有意识到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之间的真正区别,只是把两者看作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理解的意义。(3)其次,韦伯认为观察式理解和动机性理解之间可以用有无广泛的意义联系区分,而舒茨则认为两者都要涉及到意义联系的问题,所以舒茨认为应该用“直接经验世界”与“遥远世界”区分来取代韦伯的区分。(4)尽管韦伯一再提及动机是行动意义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舒茨认为韦伯有关动机的论述同样含糊不清。舒茨认为所谓“动机”包含两种含义:一方面是指一个人努力实现的目标,而另一方面也可以只促使这个人去做的原因。前者是意图动机,后者是原因动机。(5)最后,舒茨认为韦伯有关意义和动机的问题的含糊讨论,也使他有关社会行动概念很不清楚。舒茨认为社会行动的核心特征应该是筹划(project),对行动的分析表明,行动总是依据预先或明或暗设想的计划来完成的。而行动的意义正和这种意图密切相关。韦伯最关心那些“影响他人”的社会行动,却并没清楚地告诉我们何谓“影响他人”。而在舒茨看来,“影响他人”就是一个行动的筹划指向他人,也就是说,这种筹划作为意图动机,在他人那里引起了某种有意识的经验。这就将“影响他人”的社会行动与那些只是“以他人为取向”的社会行动区分开来,进而指出我们必须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分析社会行动。总的来说,在舒茨看来,社会世界的意义问题要比韦伯设想的复杂的多。通过利用现象学以及柏格森的哲学,深入思考了作为解释社会学基础的社会行动的意义问题,舒茨开始了他的理论建构。正如《社会世界的意义构造》一书的书名一样,舒茨首先对意义的结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舒茨看来,“意义”只是“引导一个人关注自身的部分经验的某种方式”,而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涉及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我”如何确定意义的问题,而后者则涉及到“我”与他人如何建立“主体间性”的意义的问题。前者主要涉及的是时间问题,而后者主要涉及的是符号和沟通的问题。舒茨把“行动”定义为由行动者设计的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类行为。接着,舒茨把行动区分为“行动”(action)和“行事”(act),前者是一个持续的意识过程,正在发生,正在进行,而后者是已经完成了的“行动”。“当‘我’处于‘行动’的状态时,‘我’就沉浸在绵延的时间流中,是不可能发现任何清晰的、可互相分辨的经验的。而一旦当‘我’意识到这一绵延,这种意识本身就使我脱离了这种时间流,使我借助时间的回溯,通过反思的态度,关注‘我’的体验,区辨、挑选、勾画经验,从而使持续的意识流转化为冻结的、空间化的完成状态,将‘行动’构成‘行事’,最后从中构成行动的意义”。这些意义(经验)会被“我”意识过程中存在着的各种构造,进一步构成为一个综合体,这种经验构成的综合体实际上是“意义构造”,也就是韦伯曾含糊其次的“意义联系”。随着意义构造的不断积累增长,就组成了舒茨所谓的“手头上的库存知识”。借助这些“库存知识”,处于自然状态中的普通人的所有过去经验就都获得了有序的安排,而这些安排的基础就是各种意义构造形成的秩序模式。舒茨称这些模式为经验图示。这种经验图示尽管曾经是意义构成过程的产物,但普通人已完全遗忘了这些构成的过程,将构成的结果看作想当然的客观意义联系。而他们正是借助这些经验图式赋予行动意义,所以舒茨又称这些经验图式为解释图式。行动就被赋予的意义之后,那么这些所谓的“手头上的知识”是怎样“上手”的呢?舒茨认为,这些知识是普通人在主体间性的世界中逐渐形成的。另外还提到了生平情境(普通人的生活历史),行动者的实际情境具有它自己的历史性,它是他以前所有主观经验的积淀,正是这些以往的主观经验构成了一个普通人面对情境时可以利用的“手头知识”。这些是一种习惯性的知识,是一种用来解释社会的可靠的“窍门”知识。那么,库存知识又是究竟如何在生活世界中发挥作用呢?舒茨从类型化和关联性这两个角度来理解库存知识。舒茨指出,普通人总是可以将这些不断变化的情境标准化变成例行的情况,然后使用类型化的库存知识来处理。类型化的知识是与习惯性联系在一起,我们面对类型化的情境,总是可以用习惯的方式来处理。接着解释了作为普通人如何组织库存知识,在舒茨看来,普通人则是根据关联性来组织自己的库存知识,关联性就是在一个情境中,什么问题会成为我关注的焦点呢,考虑的主题,我会对什么问题感兴趣。这个关联结构包括主题关联、动机关联和解释关联。就这样舒茨就把社会学中被普通人看作的“知识”的社会现象也纳入了知识社会学的探索范围。虽然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已经充满了意义,但是个人的意识流在本质上是任何人无法进入的,由于要理解这种意义,必须和他人一样处于他生活的意识流中,去对他的经验“赋予意义”,所以是不是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之间就无法实现互相理解呢?舒茨认为并不是这样,也就是说自我的意义确立过程和对他人经验的理解涉及的是完全不同的意义,即基于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生平情境所形成的不同的经验图式和解释图式。那么,不同的人之间又是怎样进行沟通呢?也就是说,有关他人自我的知识如何才是可能的。“如果把我的身体作为标绘我的世界的坐标原点,那么我可以说,我的身体的位置在于一个坐为‘彼在’的同伴身体的关系中构成了我的‘次在’。我发现,改变我的位置并且由‘此在’移动到‘彼在’是可能的。经过移动,‘彼在’就会变成‘此在’。但是,由于我的同伴的身体对于他来说仍然是‘此在’,所以,它对我来说仍然是‘彼在’。虽然我实际上无法直接处于他人‘此在’的视角中,但是,我却可以假设把视角的相互关系归因于他。这样,由于我从‘彼在’出发可以察觉我从‘此在’出发所察觉的同样的事物,所以尽管视角发生了变化,但是这个世界的各种客体和事件对于我们来说是共同的。在这个常识世界之中,人们认为视角的相互关系所包含的东西完全是理所当然的,即从主体间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体验的各种客体和事件是共同的,并且对于所有‘正常的’觉察者来说基本上是相同的”。简言之,就是不同视角的互换,我可以站在你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虽然我们不能够达到完全意义上的他人意想的主观意义,但已经触及到了主观经验。舒茨对客观意义和主观意义,“行动”和“行事”的区分,可以看到,理解主观意义时,我们往往是和他人处在一个直接经验的世界中;而在理解客观意义时,我们则是处在一个匿名的世界中。舒茨以这种区分为基础,将社会世界描绘成一个具有不同层次结构的世界。直接经验是“我们关系”中获得,而间接的社会经验却只有借助各种理念类型在“他们关系”中来理解他人。舒茨根据匿名性的程度和理念类型的具体程度,将间接关系构成的同时代人的社会世界划分为不同层次。他还进一步探讨了在时间角度上与我们处于间接关系的前辈人和后人世界,分别称为前辈世界和后人世界。这就是舒茨称作的“社会世界的层化”。那么这个被舒茨经常使用的生活世界具有什么特点呢?首先要了解的就是舒茨分析的更多是社会现实的纯粹形式,不同于韦伯的具体现实。在舒茨看来,“生活世界”作为一个文化世界,是日常人们所作所为的基础,是包含人所牵连的种种日常事务的总和。在舒茨的分析中生活世界是与自然态度和主题间性这两个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处在生活世界的人,其基本特点就是自然态度。这种自然态度使人们认为生活世界是不言自明的现实,抱有自然态度的普通人都会想当然地接受它。生活世界就是我与他人的任何社会交往的前提,此外,生活世界的“结构性”体现具有不同视角的人能够相互理解,行动的意义通过与特定社会场景的制度化联系,使每个人的社会行动都成为可理解的。舒茨的这种社会结构观在常人方法学等后来的学者那里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舒茨的一篇“论多重现实”,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全面阐述了生活世界的结构,将他思想中的一些重要主题—身体、时间、意义、情境、知识、语言和主体间性—以崭新的方式结合起来;而且另一方面,有关社会现实问题的讨论开启了知识社会学的新视野(将舍勒的知识社会学传统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舒茨对社会现实的分析受到詹姆斯的影响,詹姆斯在分析我们的“现实感”,得出我们与事物的关系形式不同,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现实秩序,詹姆斯称之为“亚社会”。在此基础上,舒茨明确指出,生活世界不仅仅包括日常现实,还包括许多其他的世界,如幻想世界、梦的世界,因此,生活世界是具有多重现实的世界。这些不同的世界在认知和体验的风格上差异甚大。舒茨把这些“亚世界”称作为“有限意义域”,每种有限的意义域都具有各自不同的认知风格。因此,要从一个意义与过渡到另一个意义域,就需要借助基尔凯郭尔式的“跃迁”。舒茨认为尽管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域,但是这些意义域的地位却不尽相同,其中日常生活的现实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舒茨称之为“至尊现实”(最高现实),它是生活世界的中心,其他的对于他来说,都只是准现实,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