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贸易政策制定的相关理论依据-保护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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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主要内容重商主义李斯特幼稚工业论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普雷维什中心—外围论战略性贸易政策2§1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在15-17世纪,重商主义流行于欧洲,它是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准备阶段,新兴的资产阶级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因此它追求的目的就是在国内积累货币财富,把贵重金属留在国内。•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货币,一国的金银货币拥有量的大小,反映了该国的富裕程度和国力的强弱。3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所重的“商”是对外经商,可以说,重商主义实质上就是重国际贸易主义。•重商主义跟其他理论不一样,它既是一种政策体系,又是一种理论思潮。但它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重商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大约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阶段,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阶段。4重商主义重商主义的基本理论早期重商主义的基本论点晚期重商主义的基本论点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早期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晚期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5重商主义•早期的重商主义学说以英国人威廉•斯塔福(1554—1612)为代表•早期的重商主义又叫重金主义,观点有二:一是在货币与商品的关系上,把两者绝对地对立起来二是在对待货币的态度上,把货币储藏起来。6重商主义•晚期重商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晚期重商主义的理论核心是贸易差额论,主要观点有二:一是在货币与商品的关系上,认为货币与商品具有统一性,指出,“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二是在对待货币的态度上,不主张将货币储藏起来,应当发展对外贸易,但要保证贸易顺差。7早期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1)严禁金银出口政策(2)制订政策想方设法吸收外国金银(3)是实行由国家垄断全部货币贸易的政策,金银的进出口完全是由国家垄断的。8晚期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奖出限入政策(1)奖出(就是鼓励出口)a对本国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津贴;b减免税或出口退税c但对重要原料的出口则加以限制,鼓励输入原料,加工后再出口。(2)限入a对国外某些商品,特别是奢侈品禁止进口;b对进口货征收重税。•国内产业政策(治本)•本国航运发展政策9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重商主义的政策和措施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它们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与发展。但它们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探索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而未深入到生产领域,因而其经济理论是不科学的。10§2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李斯特(F.List,1789—1846)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年出版,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学说。11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李斯特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早年在德国提倡自由主义。美国建国后,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A.Hamilton,1757—1840)代表独立发展美国经济的资产阶级的要求,在1791年12月提出的“制造业报告”(ReportonManufacture)中认为,为使美国经济自立,应当保护美国的幼稚工业。•自1825年出使美国以后,受到汉密尔顿的影响,并亲眼见到美国实施保护贸易政策的成效,乃转而提倡贸易保护主义。12幼稚工业保护论•历史背景•幼稚产业的含义•幼稚工业保护论的主要论点•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政策主张•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局限性13历史背景•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19世纪初的德国是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于英美的农业国14幼稚产业的含义•所谓幼稚工业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穆勒标准巴斯塔布尔标准坎普标准15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穆勒标准•根据穆勒的标准,当某一产业规模较小、其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时候,如果任由自由竞争,该产业必然会亏损。如果政府给与一段时间的保护,使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以致最终该产业能够完全面对自由竞争,并且获得利润,那么该产业就可以作为幼稚产业来加以扶植。穆勒强调的是将来成本上的优势地位。16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巴斯塔布尔标准•判断一种产业是否属于幼稚产业,不仅要看将来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还要在将保护成本与该产业所能获得的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加以比较之后才能确定。如果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大于保护成本,那么对该产业加以保护才是值得的。它要求被保护的幼稚产业在经过一段时期的保护之后,不仅能够自立,而且还必须能够补偿保护期间的损失。17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坎普标准•如国某一产业能够产生外部经济效应,那么该产业的发展就会对其他某些产业或社会带来额外的好处。在此情形下,即使该产业不符合巴斯塔布尔标准,即保护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大于该产业预期利润的贴现值,但只要其在保护之后,能够产生显著的外部经济效应,则仍有保护的必要。18幼稚工业保护论的主要论点1、生产力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主要并不是决定于他所蓄积的财富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它的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为了说明他的生产力理论,他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家长——两种投资”学说。19幼稚工业保护论的主要论点2、经济发展阶段论李斯特结合各国经济的历史和现状,把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时期,即:原始未开化的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应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应不同。20•(1)在原始未开化时期,应对比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脱离未开化状态•(2)处于农业阶段的国家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这样有利于农产品的自由输出,并且自由的输入外国的工业产品,从而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同时,培育工业化的基础。•(3)处于农工业阶段的国家,本国已有工业发展,但并未发展到能与外国产品相竞争的地步,所以必须实施保护关税制度,使它免受外国产品的打击。•(4)处于农工商业阶段的国家,由于国内工业产品已成熟,已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不再害怕国外产品的竞争,所以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享受自由贸易带来的利益。21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根据国民经济的完成程度,把国民经济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业时期自由贸易•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保护贸易•农工商业时期自由贸易22幼稚工业保护论的主要论点•3、李斯特主张保护贸易政策应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实行。•李斯特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于国家的力量。•它还举了个例子,用风力和人力在森林成长中的作用比喻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3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政策主张•1、关于具体的保护对象,李斯特的观点是:(1)在工业和农业的选择上,应当保护工业(2)在保护工业问题上,并不是保护所有工业,而应选择那些幼稚工业进行保护。(3)对幼稚工业的保护也不能是不加选择的。a.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时,则不需要保护;b.幼稚工业保护不能是无限制地,当被保护的工业发展了,生产出来的成品价格低于进口同种产品并能与外国竞争时,就无需保护;c.被保护的工业,若经过一个适当时期(30年)还不能扶植起来,就不再予以保护。24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政策主张2、李斯特认为,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手段是征收高关税和禁止输入,保护幼稚工业。3、对生产奢侈品的工业只需最低的照顾与保护25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局限性•首先是保护对象的选择问题。•其次是保护手段的选择问题。26§3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代表作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heGeneralTheoryofEmployment,InterestandMoney),于1936年出版。•凯恩斯没有一本全面系统地论述国际贸易的专门著作,但是他和他的弟子们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观点与论述却为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超保护贸易保护注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据。27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凯恩斯立场的转变•凯恩斯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时代。由于对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作出合理的和科学的说明,传统经济贸易理论实际上已陷入了困境。•在1929—1933年大危机以前,凯恩斯是一个坚定的自由贸易论者。当时,他否认保护贸易政策会有利于国内的经济繁荣与就业。他指出:“若保护主义者认为可以医救失业,则保护主义之谬误可以说是到了最赤裸裸之地步。”28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凯恩斯立场的转变•但是,30年代的大危机彻底改变了凯恩斯的立场。他开始批评自己以前师承并且拿来教人的自由贸易学说,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缺乏牢固的理论基础。他转而推崇重商主义,他认为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政策确实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29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对古典派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古典派自由贸易理论的前提是:国内充分就业。•古典派自由贸易理论认为,一国的进出口能够通过用出口抵偿进口的方法自行平衡。即使由于一时的原因或由于人的力量使贸易出现顺差,这也会由于贵重金属移动和由此产生的物价变动得到调整,进出口仍归于平衡。•贸易顺差→金银流入→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出口减少→进出口平衡•国际收支自动调节30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对古典派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凯恩斯与其追随者认为古典派自由贸易理论过时了。首先,30年代,大量失业存在,“充分就业”的前提已不存在,其次,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说明贸易顺、逆差最终均衡的过程,但忽略了在调节过程中对一国国民收入和就业所产生的影响。他们认为贸易顺差能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而贸易逆差则会减少国民收入,加重失业。31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目的:进一步夺取外国市场,进行对外经济扩张,保护垄断组织获得高额利润。这被称为“超保护贸易主义”•它是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试图寻求经济稳定增长基础上的贸易保护理论。32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投资乘数原理•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的局限性33投资乘数原理•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用乘数原理来分析投资对国民收入的作用,提出了投资乘数理论,成为凯恩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凯恩斯认为投资的增加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有乘数作用,即增加投资所引致的国民收入的增加是投资增加的若干倍。34投资乘数原理•若用∆Y表示国民收入的增加,K表示乘数,∆I表示投资的增加,则:Y=K•∆IK=c11c=YC———边际消费倾向s=1-c———边际储蓄倾向乘数大小与边际消费倾向成正比,与边际储蓄倾向成反比。35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对外贸易乘数原理是凯恩斯的追随者马克卢普和哈罗德等人在国内投资乘数原理的基础上引申提出的。•只有当对外贸易为顺差时,才能增加一国就业量,提高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的增加为投资增加和贸易顺差的若干倍。这就是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的含义。36∆Y=[∆I+(∆X-∆M)]•KK=c11在∆I和K一定的条件下,贸易顺差越大,∆Y越大,即国民收入增加越大;反之,若贸易差额为逆差,则∆Y将缩减37∆Y=∆C+∆S+∆M即YMYSYC1c+s+m=11-c=s+mmscK111所以乘数与边际消费倾向成正比,与边际储蓄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成反比38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的局限性•容易引起通货膨胀。•有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世界总进口值持续增加•使贸易障碍增多39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因此,凯恩斯主义大力推行“奖出限入”政策,主张国家干预对外经济,利用贸易顺差保护国内充分就业。•他们的保护理论也被称为“新重商主义”。40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与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的不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说明的是落后国家如何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发展本国经济,摆脱发达国家的控制和剥削,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但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说明的是发达国家如何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实现国内充分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以保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41与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的不同•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学说的特点是:1)不是以保护国内幼稚工业,增强其竞争能力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保护国内先进的和发达的工业,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垄断地位为根本宗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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