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牢固树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长安全生产知识,认真做好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三级教育:凡新员工上岗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厂级安全教育:讲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公司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病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车间级安全教育:讲述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班组级安全教育:讲述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危险源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凡从事压力容器、起重、电气、焊接与切割、高空作业、司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三、经常性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部门、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安全操作培训班、参观安全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四、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讲述新岗位的操作规程;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新岗位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其应吸取的教训。五、各种教育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及资料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