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运输合同甲方:桐梓片区路面工区项目经理部乙方: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产品供应:甲方在路面工程施工中,让乙方运输砂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甲方运输砂石料。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2、交货地点:遵义北环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1、砂石运费,15元/方。2、结算方式:按实际运输方量结算,运输任务完成后结一次性完成结算。四、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进行砂石运输。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期间造成的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五、安全责任:甲方只与乙方产生砂石料运输关系,乙方运输过程中运输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2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因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运输、导致甲方停工停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按运输费用的10%进行。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