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研究摘要: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生产活动,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煤矿安全生产中所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有一些是因我国煤矿分布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力水平现状的制约,由自然因素所导致的无法预知、无法避免的风险,而有一些是人为导致的,或是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可以避免或弥补的。本文的主要宗旨就是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中现存风险的分析,来探究煤矿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从而增强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减少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关键词:煤矿安全风险风险管理正文:一、前言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生产活动,长期受到水、火、瓦斯、顶板等潜在危险因素的威胁。我国煤矿分布的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而且煤炭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致使煤矿企业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突出、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煤炭事故死亡人数2631人,2010年的数字为2433人。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近年来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所下降,但仍不容乐观。煤矿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需要仍然迫切,国家对中小煤矿企业的监管仍存在漏洞。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文将结合贵阳富宏5.29煤矿事故,联系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从企业的角度对煤矿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以期获得较为理想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措施,以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背景介绍2011年5月29日9时10分,贵州贵阳市乌当区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乡镇技改井)南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58人,其中46人安全升井,12人被困。主巷道积水5000方左右。据了解,该煤矿属于非法采煤窝点,是一个独眼井,洞内瓦斯浓度过高,洞口过小,施救难度较大。记者从贵阳市安监局了解到,事故源于煤矿违规擅自更改设计施工图,清淤成为当前救援工作重点,被困人员情况仍不能确定。(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据估计,中国现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约500家,小煤矿企业在90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缩减到4000家以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进入2011年以来,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4人以上的事故共有20起(相比去年同期减少6起),其中死亡人数在9人以上的有5起。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最常见的诱因是瓦斯爆炸,其次是发生透水事故和顶板垮塌。尽管各方面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煤炭事故频发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其大力治理和监管也收到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从风险规避的角度来看,煤炭企业完全可以在风险管理上面做得更好,煤炭事故的发生频率和对个人、企业造成的伤害还可以降到更小。附表[1]:2000-2009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年份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20005.7705,79820015.0706,01320024.6406,99520033.7106,40520043.0806,02720052.8106,00020062.0404,74620071.4853,78620081.1853,09220090.8922,700三、风险分析为了便于更加全面而有条理地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的分析,本文将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察煤矿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隐患:经济损失风险、责任损失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外部因素风险。1.经济损失风险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主要可以分成三部分来理解: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事故直接造成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毁,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损失以及所开采的煤矿资源遭到破坏的价值损失。这一部分的损失由事故直接造成,所带来的损失也易于估量。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企业由于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1)企业净现金流的损失(2)恢复生产所需的额外的运营费用(3)由于企业信誉下降带来的融资成本的提高(4)企业破产成本的提高。[3]具体到本例中,其间接经济损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伤亡员工的丧葬、抚恤、补助、医疗费用和员工家属的安置迁移费用;第二是由于事故发生带来的违约金,和面临的罚款、诉讼费用;第三是企业恢复正常煤矿生产所付出的额外的基础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恢复所需的费用。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主要是指在事故中受到重大人身伤害或者失去生命的员工数量。这一部分的损失其实是最难以估计的,因为我们很难用金钱来衡量一个人的生命,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丧失家人的苦痛。从一点上来讲,企业与死者家属之间要有充分的沟通协调,安置好生者的余生。2.责任损失风险按照煤矿事故的诱发因素,我们可以把煤矿事故风险分为两类,责任事故风险和非责任事故风险。其中非责任事故风险是由于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因素所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这类风险的发生是由于超出人为控制的、不为人类所认识的因素所造成的,我们无法避免它的发生,只能通过风险损失的弥补来降低事故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而责任事故风险是由于人为因素的作用,如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范、工作条件恶劣、设备故障、管理失职等个人或集体行为所致,此类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个人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等方式来加以规避。3.人力资源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三部分[4]:一是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的风险。人人皆知煤矿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甚至有人说矿工们其实是在拿命赌钱,近几年虽然事故发生的频率有所下降,但相对于其他行业,煤矿行业的安全问题仍然突出。现阶段我国煤矿企业的生产力水平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煤矿,是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企业生产活动对人力资源的依赖度很高,而随着全社会各行业越来越多用工荒的出现,对于性质特殊的煤矿企业,招工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这将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险。第二是劳动力成本上升。以贵阳富宏煤矿为例,第一点中已经提到整个煤炭行业都可能面临招工难的风险,对于这样出现过煤矿事故的企业来讲,招工更是一件难事。由于出现过严重的生产事故,这必将对工人的选择造成显著的影响,如果有多个选项,工人们必然会选择无事故记录的企业。因此,要想留住这些工人,像贵阳富宏煤矿这样的企业就要付出相对更高的劳动力价格,以平衡人们对风险的厌恶,为人们的心理要求做出相应的风险补偿。第三是员工队伍稳定的风险。当煤矿企业发生事故,一部分员工因此遭受工伤或失去生命时,企业不仅要处理受到伤害的员工的相关事宜,还要对没有受到事故直接损失的员工做出表态,以稳定他们的情绪,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为此,企业需要付出额外的补偿或是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以稳定现有员工队伍。4.外部因素风险外部因素风险主要是针对像贵阳富宏煤矿这样的中小煤矿而言的,它们不论从生产规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的规范性程度上都远不及大型的煤矿生产企业,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单靠地域或者微弱的价格优势远不足以在竞争力上和大型企业相比。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煤矿安全事故,那么它们随时有可能面临停产或停业的处罚。从近几年来中小煤矿企业的锐减趋势,就能看出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因此,巨大的外部因素风险对中小煤矿企业来讲尤其严峻。四、风险管理措施根据上述对煤矿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的识别和分类,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总的来讲,可以归结为4条原则:1.及时性原则应对风险的发生,我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而每个阶段都要求企业以及时性为原则采取谨慎、严肃、负责的处理方式。首先是风险的预估,煤矿生产企业要对自身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有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并做出较为全面的预估。企业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对降低风险损失成本。这里的保险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财产的保险,二是对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保险。投保也满足提高企业价值的目标,是降低企业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之一。其次,要注意对企业生产活动的日常监控,切实做好企业内部对常见事故诱因的监控,如瓦斯浓度、井下温度、湿度的监控等等。最后,要及时地向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急救常识,切实加强员工的抗灾素质。2.责任制原则为应对上述提到的责任损失风险,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原则。具体要求是:第一所有下井矿工都要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主动接受企业安全教育,对以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由个人行为引起的事故损失负责,一旦查明原因,不仅要处以巨额罚款,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二,专门设立安全负责人岗位,负责生产过程前的检查、生产过程中对各项安全指标的监控。如在岗期间发生事故,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3.以人为本原则人是一个企业的基础,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驱动力,煤矿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在规避人力资源风险方面,要时刻围绕以人为本原则,切实从员工的利益出发,了解员工的需求,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从而降低人力资源风险。具体的来讲,有以下几条措施:第一,以先进的技术配合人力,提高个体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在劳动力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通过改良技术水平和生产方式,弥补生产力水平的下降。第二,除基础工资外,以员工安全生产小时数来设立奖金,鼓励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对连续安全生产一定小时数以上的班队成员予以奖励。发动领班的主观能动作用,对表现优异的班队的领班给予更加优厚的奖励,以鼓励其优异表现,进一步刺激其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定期给员工体检,关注员工的健康;改善工作环境,让员工体会到企业对他们的关心和重视,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即使万一出现生产事故,也能维系好原有的员工队伍。4.市场性原则为应对严峻的外部性风险,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规范生产的前提下,应积极应对挑战,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一方面要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充分掌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合作,开拓创新,以市场为导向,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只有保持对市场信息的畅通,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了解市场发展动向,才能真正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做到企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五、总结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煤矿生产企业必须深刻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清醒地保持对煤矿生产风险的认识和控制。对于人为可控的风险应尽量避免,对于非责任风险,则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分散风险、转嫁风险,风险发生后应该及时弥补,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要坚持及时性、责任制、以人为本和市场性四大原则,积极应对一切企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风险。总之,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需要的不懈努力和付出。参考文献:[1]张贤凯,周劲松,陈春歌,朱桂春.煤矿安全领域风险管理讨论[J].矿业工程研究.2010.9(3):42[2]张洪杰,刘贞堂,王恩元.煤矿灾害事故损失预测与风险管理研究[J].煤炭工程.2010(1):121~122[3]陈秉正,王珺,周伏平.风险管理与保险[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3[4]赵连进.企业人力资源风险浅析[N].建筑时报.20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