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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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严明制度、奖优罚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员工自我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良性竞争意识,不断持续改善和提升过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是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对医院全体在职员工奖惩活动的管理(含各分支机构)。3职责范围与权限3.1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内人员或工作关联岗位人员工作表现提出奖惩申请。3.2人力资源部:对科室提出的奖惩申报进行调查核实与提议奖惩。3.3分管领导:对分管各科室负责人提议奖惩。3.4专项小组:对专项工作责任人提议奖惩。4基本要求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合理地进行员工奖惩激励管理。5奖励管理5.1奖励等级与方式对员工的奖励方式分为以下五个级别:奖励等级奖励名称奖励方式四级通报表扬通报全医院,可视情况予以绩效奖励三级记功通报全医院并予以一定额度的绩效奖励。二级加薪按审批流程办理手续按年终评优办法执行一级晋升按审批流程办理手续5.2奖励细则5.2.1员工具有下列为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予以奖励并通报全医院:(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3)工作敬业,勇于担责,业绩显著或表现突出的。(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卓著者。(5)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全勤奖),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者。(6)对维护医院荣誉、塑造医院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8)合理化建议在实际运用中取得良好效果者。(9)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医院及财物安全者。(10)遇有突发事件挺身而出、处理适宜、避免损失者。(11)节约资金,节俭费用,效果突出者。(12)检举重大违规及有损医院利益行为者。(13)在各方面的成长比较显著的新员工。(14)在人员招聘中为医院推荐了表现突出的急需人才的推荐人。(15)医院具体规定的其它情况:A.获得国家、中央各部委、省、市级政府颁发的先进荣誉称号的个人或科室。B.获得省、市级政府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它各种奖项的。(16)经医院认定符合通报表彰或奖励的其他行为。5.2.2员工具有下列为之一者,予以“记功”,同时予以奖励并通报全医院:(1)在新技术应用等有突出贡献的。(2)员工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4)对维护医院荣誉、塑造医院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医疗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6)为医院建设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给医院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为医院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经医院研究另行给予“医院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医院决定并公开表彰奖励。(7)经医院认定的其他符合奖金奖励行为。5.2.3符合“加薪”的条件:对于表现突出,业绩优秀且有较大培养潜质或对医院有特殊贡献者。5.2.4符合“晋升”的条件:(1)对于表现突出、业绩优秀、有管理潜质者,在组织架构设置需要时,经评估合格者给予晋升。(2)对所带领团队业绩突出,个人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优秀并有较高威信者,在组织架构设置需要时,经评估合格者给予晋职。5.3奖励的其他规定5.3.1各科室内部组织的奖励活动不在此限,由各科室自己掌控。5.3.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或破格提升。5.3.3奖励视情况及时进行申报。5.4奖励实施与审批流程5.4.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5.4.2奖励根据管理权限逐层审批,医院批准后生效。6惩处管理6.1要求和规定(1)医院所有员工都必须按照医院的管理制度、办法、流程、规定及各项要求进行规范性工作。(2)员工的过失均视为违纪行为,无论是否影响工作、造成投诉或给医院造成影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责任照价赔偿,医院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6.2惩处等级与方式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视情节分为以下五个级别:过失级别惩处名称惩处方式五级告诫当面批评教育,员工书写检讨四级警告员工检讨,通报全医院,予以绩效处罚。三级记过员工检讨,通报全医院,予以绩效处罚。二级降职、调岗或降薪三项可同时进行,也可选择其一进行。一级辞退、除名或开除解除劳动关系,通报全医院。6.3惩处细则6.3.1员工首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予以“告诫”处理,并参考医院奖罚细则给予处罚。(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不戴胸卡,影响医院形象的。(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3)说脏话、粗话者。(4)未按医院指定位置,随意摆放物品或堆放杂物的,破坏环境或卫生的。(5)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6)上班迟到的。(7)下班后未及时关闭本人使用的办公设备、所属区域空调电源,浪费水电资源及随意损坏公物。(8)医院其他制度中规定的和医院认定的符合告诫处理的其他过失行为。(9)最后一名离开医院未按医院规定执行安全项目检查者(未及时关闭窗户、照明、空调、饮水机、有长明灯、长流水、未及时切断电源的)。(10)科室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a.本科室或科室人员办区区域环境卫生脏乱者。b.对本科室员工行政或工作检查不力者。c.有意压制下属,或者恶意取笑下属。(11)医院认定的符合“告诫”处理的其他行为。6.3.2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予以“警告”或“记过”处理,同时予以相应处罚(具体参照医院奖惩细则),通报医院全体员工,造成医院损失的按责任赔偿。(1)例行工作检查、安全卫生检查等连续两次以上(含)不合格的。(2)经常迟到、早退经劝告或告诫后无效的。(3)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经劝告无效的。(4)在职期间拉帮结派造成不良影响的。(5)员工之间吵闹、漫骂、说脏话、抵毁或用带有隐性的不合作或不礼貌的语言对待同事,情节较轻的;(6)被劝告、告诫处理后仍无效的。(7)破坏环境卫生规定或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嘻戏、吵闹等妨碍他人工作、破坏办公秩序,情节较轻的。(8)不执行或抵制医院、上级领导的正当工作安排或职务调动,情节较轻的。(9)有意言语顶撞或恶语攻击上级情节较轻者。(10)办事不利、拖拉、工作消级懈怠、效率低下或办事敷衍不配合导致延误工作的。(11)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造成内、外部客户投诉经查属实情节较轻的。(12)破坏医院财物情节较轻者(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13)因疏忽失职影响工作、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情节较轻的;(14)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会议或培训的。(15)在工作场所饮酒的。(16)未及时上传下达、执行医院下发的文件的。(17)科室发生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18)代他人打卡(考勤)。(19)用医院电话拨打特殊信息电话的。(20)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带他人进医院参观、容他人逗留者,(21)医院其他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和医院认定的符合“警告、记过”处理的其他过失行为。6.3.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况予以“降职、调岗或降薪”处理,造成医院损失的按责任赔偿。(1)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力要求,予以调岗或培训。(2)隐瞒、伪造工作业绩的;电脑中存放非法资料、图片或视频的。(3)员工之间吵架、漫骂、打架、动手打人、说脏话、抵毁等妨碍他人工作,破坏办公秩序情节较重的。(4)破坏环境卫生规定或妨碍、破坏现场办公秩序,经告诫、警告或记过处理后无效的。(5)办事不利或工作消级懈怠、拖拉、效率低下、办事敷衍不配合导致延误工作,被警告、记过处理后无效的。(6)不执行或抵制医院、上级领导的正当工作安排或职务调动情节较重或经劝告无效的。(7)有意言语顶撞或恶语攻击上级情节较重轻重者或经劝告无效的。(8)多次迟到、早退,经警告或记过处理后无效的。(9)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被记过处理2次仍无效的;被警告或记过处理累计3次仍无效的。(10)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经劝告无效的。(11)医院其他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和医院认为符合“降职、调岗或降薪”的其他过失行为。6.3.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违纪)的行为,根据情况予以辞退、除名或处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通报全医院,造成医院损失的按责任赔偿且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在职期间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拘留者。(2)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认真、失职、违抗命令带来事故隐患、致使医院蒙受很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3)疏于职守、消极怠工、办事不利或欺上瞒下情节严重者。(4)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力要求,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合格的。(4)(5)一次连续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3日;试用期旷工的。(6)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4次(含)的;试用期事假累计4天的(含)。(7)违反医院保密制度、保密协议中任何一条规定的。(8)被警告和记过处理,累计4次仍无效的。(9)因过失经降职、调岗或降薪处理后仍无效的。(10)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经降职、转岗或降薪处理后仍无效的。(11)造谣生事、传播小道消息、煽动员工闹事、离间员工关系、搬弄是非、人为制造事端及设置工作障碍、损害上级领导威信或损害他人名誉等破坏团结、品行不良、防害团体秩序的。(12)造谣惑众诋毁、损害医院形象、信誉或盗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医院利益、信誉与形象的。(13)蓄意恐吓、敲诈勒索、威胁同事、伤害医院员工或员工家属人身安全的。(14)在办公场所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动手打人致伤、聚众闹事、聚赌等影响办公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15)与客户发生争吵、打骂客户,给医院形象造成损害的。(16)偷盗、侵占同事或医院财物的。(17)破坏医院财物,情节严重者(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18)私自外借医院物品、私配办公室钥匙及私撬办公室门锁的。(19)私自撕毁、涂改、删除医院保密或有价值资料的。(20)伪造、涂改或提供各类虚假材料、记录、单据、票据、发票、证明(包括虚假病休、缺勤、业务证明与资料)与虚报各种费用的。(21)隐瞒、伪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资料、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用不正当手段谋求工作岗位的;个人资料信息有变化未及时通知医院变更造成严重后果的;未与原医院解除劳动关系的。(22)未经许可仿效同事、上级或领导签字造成不良后果。(23)伪造或盗用医院印章、介绍信的。(2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25)未按照防火规定随意处置火源和危险品、擅自动用明火导致火灾的;携带危险物品、行凶器械、其他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给医院或员工造成损害带来隐患、危险的。(26)酒后驾驶医院车辆的。(27)员工未按医院离职审批、交接流程办理完离职手续或拒不配合医院进行离职工作交接的。(28)医院其他规章制度、办法、要求中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违纪)的行为。6.4惩处的其他规定6.4.1员工造成医院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科室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6.4.2员工被绩效工资负激励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6.4.3管理人员不称职、不合格的,年度内予以降职处分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6.4.4惩处视情况随时申报,绩效工资负激励的在当月工资中体现。7申诉程序7.1所有的奖罚,如员工本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按奖惩类型进行分级处理。7.2一般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接到员工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反馈申诉结果,如申诉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的,可直接申诉至医院处。8附则8.1员工奖惩的审批文件须在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载入员工人事档案中。处罚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须本人签字)并予公告。受处罚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医院。8.2各科室、分支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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