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题目: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启示作者:赵秦露院系: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管理系学号201100080026联系电话:18253161033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启示摘要: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最值得中国学习的应该是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思想。一个国家,只有真正重视自己的历史文化,真正把自己国家的民族文化作为自己国家前进发展的根本时,他才能够真真正正地去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如果仅仅是浮于表面地意识到要保护文化遗产,为了保护而保护,那么保护的效果肯定是要打折扣的。因此笔者认为,中国不缺立法,不缺体制,不缺资金,而缺思想。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一项关于立法的工作,也不仅仅是一项关于文化产业的工作,而是一项关于中华文明继承与发展的工作。关键词: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引言意大利是欧洲文明古国和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闻名于世的有古罗马竞技场、比萨斜塔、威尼斯水城等等。意大利所处的亚平宁半岛拥有超过四千年的历史,其中古罗马与中国商朝等并称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意大利历经古罗马,西罗马,意大利各城邦等文明时期,因此拥有了众多文化遗产,截止2010年,40项文化遗产,1项自然遗产。(其中1项与梵蒂冈共有),1也是世界上拥有最多世界遗产的国家。意大利在文明历史与拥有的文化遗产规模方面与中国较为接近,因此意大利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相对于中国更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一、意大利的文化遗产意大利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最多的国家,截止2012年7月7日,意大利共计拥有47项世界遗产,其中1项与梵蒂冈共有,2项与瑞士共有,1项为6国共有。其中较为著名的有于意大利托斯卡纳省比萨城的比萨斜塔、位于提沃利的哈德良别墅和位于罗马的罗马竞技场等等。古罗马拥有一千三百余年历史,留下了古罗马竞技场等一些优秀文化遗产,充分反映了古罗马时期的等级制度与社会生活状态,同时,古罗马竞技场又代表了那一时期的建筑特色和建筑艺术。古罗马竞技场是一部了解和研究古罗马历史的活的教材。意大利在中世纪则留下了许多城邦色彩以及商业印记,最著名的就是威尼斯水城,威尼斯在历史上曾被称为是最强大最富有的海上“共和国”,因其海水缠绕贯穿其中,威尼斯城中又布满了各式各样的桥梁,因此,威尼斯水城作为文化遗产保留了历史上威尼斯的桥梁建筑艺术以及展现了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发展水平。意大利在文艺复兴时期涌现出不少文化遗产,著名的有圣彼得大教堂以及圣彼得大教堂广场。圣彼得大教堂暨意大利文艺复兴鼎盛时期建筑艺术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化的珍贵遗产。由此可见,意大利与中国一样,拥有十分悠久的历史与大量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两国来说,都是国家社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程。1百度百科二、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一)、管理模式在管理模式上,意大利坚持中央政府垂直管理模式。自1870年统一建国以来,就形成了一个基本理念,认为意大利领土上的文化遗产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管理权,不得交由地方政府任意干预处理。意大利遗产部认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必须防止任何理由的破坏包括由经济、旅游开发所引起的破坏,同时还认为,必须由中央政府建立全国的保护网络并实行垂直领导,方能有效实行保护。2意大利在针对文化遗产管理权是否要下放给地方政府的问题上,形成了支持和反对的两派意见。上世纪90年代在考虑相关立法时,这两派意见在议会间产生了激烈冲突,最后,反对下放权力的一方占据上风并达成了共识,即强调文化遗产是“立国之本”,文化遗产管理权必须由中央政府行使;地方政府可以有权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所在地区的文化遗产必须由中央政府说了算。为此,意大利议会在前几年所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必须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的职责。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意大利发展到今天,仍然始终坚持文化遗产由中央政府垂直管理这一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就是由中央政府在全国各地建立保护行政管理网络,直接委任地方代表并垂直领导。国家遗产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遗产部代表中央政府任命遗产部代表并向各地派驻,履行中央政府相关法令,负责所在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工资由中央政府统一核发。目前遗产部向全国各地派出代表近2万人。地方政府也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但职责只是负责本地区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推广。派驻各地的代表有行政执法权,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对个人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予以直接处罚;二是对地方政府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直接予以阻止,如果发生纠纷,交由中央政府予以评判。如果地方政府不服,可提起司法诉讼,最后由法庭判决。(二)法律规范意大利早在15世纪就由罗马教廷办不了意大利统一的第一部旨在防止艺术品被破坏与流失的国家法令。1902年意大利颁布建国后第一部历史、艺术遗产保护令。意大利政府认为,文化遗产关系到民族特色,是国家魅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因此,把保护、开发和利用文化遗产定为长期国策,颁布了严格的法律进行规范。意大利《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意大利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法》也规定:“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禁止对在考古、历史和人类研究等领域有价值的文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拆除、改造或修复。”从1997年开始,意大利政府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都会举办“文化遗产周”活动,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文化遗产部还会举办以历史和文化为题材的音乐会、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公众增加对历史文化知识的了解。意大利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相当到位。比如建于2000多年前的罗马斗兽场,多年来持续维修。正是这持之以恒的维修工作才使其永葆昔日的风采。意大利法律规定,凡超过50年的建筑和艺术品均可归为文化遗产。中央政府只拥有400处古建筑宫殿,其他均为私人、公司和地方政府拥有。凡列入政府2朱兵:《意大利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执法机构及几点思考》文化遗产名录的古建筑,无论所有权和使用权是谁,不经中央政府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的外观和结构(包括电路、下水道的改建);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出售,如出售必须优先卖给政府;修缮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最高可以补贴100%。如果修缮或改造未经中央政府批准,当事者将面临严重处罚:一是由中央政府派专家按照遗产原样予以修复,所修复花费的资金全部由破坏遗产者支付;二是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任何遗产的拥有者以及人文环境的破坏者包括地方政府。因此,如果某个地方政府一意孤行破坏文化遗产或人文环境,中央政府派驻的遗产代表有权直接阻止而不需要层层报批;如果地方政府不服而提起司法诉讼,最后的司法结果通常有利于中央政府,因为中央政府掌握相关遗产法律的解释权。从实践看,地方政府破坏遗产和人文景观的行为并不常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央政府要求其恢复遗产原状的费用相当高昂,须由地方财政买单,得不偿失。3(三)运作模式一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自身造血功能,单纯依靠政府拨款,不但在资金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制约文化遗产进一步保护和开发,还会为国家背上沉重的负担,因此,一个良好的文化遗产运营模式,必须能有一定的自身募集资金的能力。意大利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采取募集私人投资,一方面则借助基金会机制。除此之外,意大利也实行了门票经营,门票收入也在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重要角色。就目前的发展效果开看,是值得中国有关部门学习的。意大利为进一步开发文化资源产业,从1994年起,一些博物馆、古迹、遗址等逐步从国家交由私人资本管理。但国家仍掌握所有权、开发权和监督保护权,其重要人事任免、票价、开放时间也由国家文化管理部门决定。租让时间根据文化遗产的重要程度确定,但不能超过99年。私人资本的介入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有社会各方参加的基金会,二是私营企业联合体。为鼓励私人企业投资文化资源产业,近年来意大利又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向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免税等等。由于文物保护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常有一些意大利国内外企业积极赞助,弥补了政府经费的不足。比如,位于米兰圣玛丽亚教堂里的达芬奇名画《最后的晚餐》,最后一次修复就是由意大利奥利维蒂计算机公司赞助的。从1996年起,意大利一些歌剧院开始转为由私人性质的基金会管理。撒丁岛首府的卡利阿里歌剧院基金会筹集了6700万欧元资金。那不勒斯歌剧院于1998年转由基金会经营,到2002年,不仅偿还了800万欧元债务,还实现了51万欧元的收支盈余。基金会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募捐,意大利基金会得到的募捐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财政拨款不足的问题。意大利的文物古迹及历史景点统一由文化遗产部负责管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文物景点及国家博物馆的门票价格均由国家统一制定,文化遗产部专门有一个门票价格委员会负责制定门票。所有博物馆的门票收入全部上交国库。博物馆及历史古迹景点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工资由国家财政负责,经济待遇相同。3朱兵:《意大利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执法机构及几点思考》三、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思想意识(一)、意大利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意大利一直将自己的文化遗产放在国家发展中极其重要的位置上。自1870年统一建国以来,就形成了一个基本理念,认为意大利领土上的文化遗产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大利悠久、深厚、强烈、超前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成就了今日意大利丰厚富饶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当时人们就已经萌生出了对祖先生活留下的遗迹加以保护的意识。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这种保护意识集中体现为人文主义者鲜明的尚古倾向,他们不仅把文艺复兴看做是古代文艺的真正复兴,而且认为历史文化遗产是伟大过去的重要象征。这种尚古倾向虽然在欧洲其他地方只是零星地、有选择地借鉴古代文化的某些成分,而在意大利则是“无论有学问的或一般人民,他们的情感都自然而然地投向了整个古典文化那一方面去”。文化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说过,尽管“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高声地宣布了文化的价值,特别是古代文化的价值。但是,对古代文化如此热诚崇奉,承认它是一切需要中的第一个和最大的需要,则除了15世纪和16世纪初期的佛罗伦萨人以外,是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此外,值得提及的是,二战结束后,尽管意大利政局并不稳定,政府更迭频繁,党派轮流坐庄,但是无论是哪个政党上台或持何种政治倾向,他们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却惊人的一致。可以说,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已经如同血液一般,流淌在每一个意大利人的血脉当中。(二)、意大利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参与意识意大利充分发挥自身的遗产优势,通过教育来提高居民的遗产保护意识。为了营造“人人了解遗产、人人爱护遗产”的环境和氛围,意大利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使遗产景区门票一直保持在相对较低的价位,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学生等群体有各种优惠政策,同时在各种节日或纪念日实行门票减免。从1997年开始,在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举行“文化遗产周”活动,免费开放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在此期间,文化遗产部还举办如音乐会、研讨会等与文化、历史有关的活动。意大利人认为,热爱文化、珍惜文物的观念必须“从娃娃抓起”。在意大利,经常可以看到有组织的一群群大、中、小学生在参观古建筑、古文物,并认真地做着笔记。教师带着他们认真地讲解,规定参观完后还要考试。通过参观学习,学生们对历史知识有了系统地了解,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也得以提高。在这种潜移默化的熏陶下,遗产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四、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一)管理模式的启示意大利一直采用中央统一,垂直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地方政府因自身目光短浅,仅顾及自身利益而对文化遗产进行破坏,或破坏性开发的事件。我们不可否认,直到如今,我们依然只有少部分精英管理人员或知识分子懂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方法,绝大多数管理人员不能很清楚地认识到文化遗产对于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文明的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划归至中央统一管理是有很大的必要性的。文化遗产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