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2.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的意识,培养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教学难点】人格权的含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教学课时】1课时。【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方法一:播放动画:这样的合同,能签吗?教师提问:如果你是小王,你会签下这份合同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回答。教师:的确,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最美好和宝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方法二:(备选)出示图片:生命如此美丽教师:生命如此美丽,怎能不让我们热爱?有人将健康比作“1”,而名誉、金钱、地位、爱情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是没有了“1”,也就是失去了健康,后面再多的金钱、地位、名誉也都只是“0”。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永远美丽,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新课教学】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第一环节:理关系学生回顾: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涵盖了哪些方面?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教师提问:这几种权利之中最基本的权利应该是哪一种?学生回答:人身权利。教师点评、归纳:教师:我们在第三课着重学习与生命、健康有着直接关系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第二环节: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教师:什么是生命健康权?学生思考并回答。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和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学生分组讨论:在我们的生活中,生命健康权为什么会受法律保护?公民享有这种权利有什么重要意义?教师归纳:原因:生命和健康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生命一旦失去,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重要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学生进一步思考:在哪些情况下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可能受到侵害?学生回答(略)。教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交通事故、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打架斗殴、学校和家庭暴力、在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劳动……都会严重损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播放课件:谁侵犯了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请学生进行判断:课件中的图片和资料反映出哪些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侵犯?你还知道哪些行为会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导致的后果将是什么?学生回答(略)。教师:以上案例让我们心情非常沉重。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着许许多多类似的悲剧,我们多么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健康快乐地生活、工作和学习。我们再来看一个动画,并思考下面的问题:小军遭遇了来自哪方面的伤害?可能会对小军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播放动画:飞来横祸教师过渡: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得到保证,才能更好地享有人身自由权。第三环节:我们的人身自由权学生分组讨论:人身自由权的含义是什么?人身自由对公民的重要性有哪些?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1.含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重要性: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3.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如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播放课件:谁侵犯了我们的人身自由权教师提问:传销组织有权对他人进行拘禁吗?超市的保安有权对顾客进行搜身吗?以上案例中,传销组织对李富强的非法拘禁、超市保安对老人的非法搜身分别导致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学生回答(略)。教师:以上资料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如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都为法律所禁止。同样的,小芳在书店的遭遇也说明了这一点。播放动画:小芳的遭遇学生讨论:遇到这种情况,你认为小芳应该怎么做呢?教师分析、归纳,并由这个问题过渡到下一教学环节。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板书)第四环节: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未成年人与生命健康权播放课件:谁在摧残“祖国的花朵”学生分组讨论:为什么社会上的某些人要用童工而不用成年工人?为什么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仅仅是家长和学校的责任吗?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1)由于未成年人年幼,辨别是非、保护自己等能力欠缺、社会经验不足等原因,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比较容易受到侵犯。(2)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2.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教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哪些特殊保护呢?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怎么办呢?教师:涉及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非常多,主要有哪些呢?请看——出示图片: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教师:在这些法律中,有一部法律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而制定的,大家认为是哪一部呢?学生回答(略)。教师: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国家制定出来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那么,它有哪些规定呢?教师出示资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并简要说明。家庭保护: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社会保护: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3.当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帮助?学生讨论: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求帮助呢?教师归纳、讲解:“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那么,具体可以向哪些部门请求帮助呢?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人民检察院妇女联合会公安机关青年联合会司法部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国家计生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4.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会受到法律制裁教师出示事例:事例一:黄勇从2001年起采用多种欺骗手段,先后将17名青少年从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诱骗至家中折磨杀死。学生张翔(化名)放学途中被黄勇骗至家中,一次次地遭到捆打折磨。为了生存,张翔多次恳求黄勇放了他,终于打动了罪犯,得以逃脱。逃出后,张翔在家人的陪同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003年12月26日,制造震惊中外的河南平舆特大杀人案的杀人恶魔黄勇终被依法执行死刑。事例二: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全国共有29.4万余名婴幼儿因食用问题奶粉出现泌尿系统异常,死亡6人。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4937万元。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468万元。2009年2月12日,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提问:(1)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2)上述事件的发生给我们哪些警示?学生就上述案例谈谈自己的感受。教师分析归纳。【巩固新课】教师和学生共同归纳:1.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得到保证,才可能享有人身自由权。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如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3.由于未成年人年幼,辨别是非、保护自己等能力欠缺、社会经验不足等原因,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比较容易受到侵犯。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今天这节课,不管我在准备过程中,还是今天上课过程中,都让我觉得心情沉重。每一个鲜活生命给我们以活力,给我们以希望。衷心希望同学们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也爱惜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让我们生活在活力与希望之中,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板书设计:教学反思:课堂设计要突出思想性、人文性的特点,符合新课程改革理念。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让学生共同探究、以案说法、自主感悟),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新知识,提高新认识。对学生来说,这一课难度大,知识新,不易理解,一开话题就有可能讲深了,说多了,应在教材和学生研究上下功夫,以做到恰到好处。李白写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看月亮,必须得抬头看,不然你看见的月只是水中月,而思故乡,必须得低头,看着脚下的土地,土地连结深情,传递的思念感应才会自然。可见,李白对抬头和低头,有看似经典的认识,只是李白的脖颈不听使唤,该低头时却抬头,该抬头时却低头,搞得李白一辈子光碰头,有时被摔的鼻青脸肿的,但这时的李白爱喝酒,喝了酒就疯疯癫癫的,于是,李白就借着痛感籍着癫意把一肚子的酒吐出来,成就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句。元萨都剌《北人冢上》诗:“低头下拜襟尽血,行路人情为惨切。”可见,古人从心里是不喜欢低头的,喜欢的是抬头。记得我以前在学校操场里喜欢低头,体育老师说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学生,还说我是一个没有阳光心态的人。记得体育老师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瓜子之所以长的粒粒饱满,那是因为向日葵始终抬头向着太阳。”记得我第一次去应聘工作,应聘的工作人员看我低着头,直接就叫我回去了。那我就抬起头吧,进家门的时候,由于我抬起头,我的头一下子就被碰出了血来,搞得我在家里好几天就不想出门的。我走下坡的时候,依然是抬起头,这样显得自己有自信,冷不防,我一连向下栽了好几个跟斗,摔的我头破血流的。我的头招谁惹谁了?干嘛都跟我的头过不去呢?我究竟是该抬头做人还是该低头做人呢?有人说走下坡路就必须低头,言下之意就是人走背时运的时候要低着头,就像罪犯低着头接受审判一样。那当年毛泽东同志遭到王明等人的排挤时干嘛就不低头呢?那当年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被迫长征干嘛就不低头举起手来呢?那赵一曼和江姐被敌人抓去明知只有无尽的酷刑干嘛就不低头屈服呢?那当年的灾荒岁月里全中国人民饿的吃粗糠啃树皮干嘛就不低头消沉下去呢?那有人第九次高考依然名落孙山干嘛就不低头认命了呢?有人写文章写了一百篇写了一千零一夜依然是没有读者依然是没有一个读者看好时干嘛就不低头呢?李嘉诚当初做生意是做一次亏一次时干嘛就不低头呢?你、我、他经过了这么多的困苦折磨干嘛还要坚强的活下去呢?我们的人类和整个社会经常就处在风雨飘摇里干嘛还要坚定不移向前进呢?人的一生,几乎有过半的时候是在走下坡路,低着头走下坡路确实是不摔跟斗,但低着头只能看见脚下的一方寸路,却看不见天上的太阳和高空的明月,特别是最容易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