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中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社会稳定和有效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建立海尾中学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防联控制度的性质: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联防联控制度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各单位组成,负责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学校的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组织和工作机构。二、联防联控的职责:1、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工作。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3、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指导各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4、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随时启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协调解决好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6、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三、联防联控的组成主任:海尾镇政府分管教育副镇长副主任:海尾中学校长、海尾中学法制副校长成员:海尾镇卫生院院长、海尾镇司法所长、海尾边防派出所、海尾中学、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海尾镇各村委会四、联防联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海尾中学:按照国家、省、县、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依法抓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安全信息工作。海尾边防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设置报警点,严密防范和及时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案件,定期向政府通报学校周边治安情况;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指导、监督学校抓好安全保卫工作。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依法查处或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场所。海尾卫生院: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商店食品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抓好学生常见病防治和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海尾镇综治办:负责加强、指导和督促学校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协助镇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辖区内学生校外安全管理。四、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出现发热等情况应急处置(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二)应急处置流程1.发现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及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学校疫情专职负责人。2.由校医或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域观察。3.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4.确认发热后,由学校指定专人及时联系并送去定点发热门诊就医。5.如发热者为学生,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6.定点发热门诊若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学校应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开展后续处置工作。7.若排除新冠肺炎,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三)预防控制措施1.各学校(园)结合实际,制订科学、详细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出现发热等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分工负责,明确到人。2.建立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3.学校与辖区卫生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学校主动接受辖区卫生疾控部门专业防疫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4.认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5.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联防联控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负担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出现发热等情况应急处置流程图教职员工学生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校医(保健员)指导其佩戴口罩学校(临时)隔离区学校疫情防控负责人症状消除,经学校同意治愈后,经学校同意送至定点发热医院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合适相关症状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专人及时联系定点医院报告班主任和家长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开展后续处置工作返校/上课排除新冠肺炎按照医嘱接受治疗、居家观察或学校制定场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