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违纪违法案例14.广西自治区北海市迎宾大道和机场路改建工程串通投标案2009年,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孟荣展与北海市交通局原总工程师刘刚,利用负责北海市迎宾大道和机场路改建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操纵招标投标,并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其中,刘刚通过中国建筑集团第八局广西公司营销经理李晓军找到广西建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黄友明、招标代理部经理黄志平,以及湖南对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世远等人,合谋串通投标。采取指定建经公司负责招标代理工作、内定项目中标单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评分标准、买通评委、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围标等方式,使王世远等人中标。法院一审认定,孟荣展、刘刚分别收受王世远贿赂人民币30万元和70万元,黄友明和黄志平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32万元。2011年1月,孟荣展、刘刚、黄友明、黄志平因犯串通投标罪和受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年、五年、五年;王世远因犯串通投标罪和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晓军因犯串通投标罪和介绍贿赂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6.湖南省岳阳市炼化路工程串通投标案2009年,在练达公司负责炼化路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练达公司总经理龚明,岳阳市云溪区交通局副局长方志强,岳阳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周敏、副总经理毛征兵,个体户王六凤、刘白羽等人,采取泄露投标信息、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投标、组织多家公司围标、向云溪区交通局局长谢清泉以及部分评委行贿等方式串通投标;招标代理公司国通公司通过招标补充公告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定投标人中标。谢清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0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1年1月,周敏、毛征兵、方志强、王六凤、刘白羽等人因犯串通投标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罚金和免予刑事处罚等;3月,龚明因犯串通投标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19.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原副镇长戴波等人串通投标案2007年至2008年,戴波利用分管城市建设和招标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使挂靠某招标代理公司的个体人员唐天福垄断石板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在新天路工程和大溪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中,戴波为将该工程交给挂靠其他企业的个体建筑商黎胜全、王建中承建,指使唐天福操纵招标结果。唐天福在收取黎胜全人民币15万元后,采取劝退、支付现金补偿款等方式排斥其他投标人,使黎胜全、王建中中标。黎胜全还分别送给戴波和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决算人员杨忠荣人民币25万元,由杨忠荣编制虚假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戴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0年6月,戴波、杨忠荣因犯受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八年;黎胜全、王建中因犯行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唐天福因犯串通投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20.四川省古蔺县教科局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2008年底,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和古蔺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拟对外招标,建筑商周跃坤让时任县教科局计财股股长许绍杨帮忙,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许绍杨将上述情况告知县教科局局长周**和副局长郝文勤,二人表示同意。许绍杨经与周跃坤商议,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较高的报名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许还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关照周跃坤。周跃坤联系4家企业串通投标,并最终取得2个工程的承包权。周**、郝文勤、许绍杨分别收受周跃坤贿赂人民币30万元、16万元和4万元。周**、郝文勤、许绍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0年10月,周**、郝文勤、许绍杨因犯受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年和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