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会制度院务会是全院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院长助理、社工师等人员组成。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一、院务会的主要内容有:1、传达上级精神,制定本院学习、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2、讨论制定全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劳务分配方案等。3、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4、讨论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5、听取各部门主管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6、研究和部署全院近期工作。7、对全院的服务、护理、教学、科研、行风建设、劳务分配、职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外事、财务、奖惩、经济核算、仪器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8、讨论研究其他重大问题,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二、院务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三、凡需提高院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按“院务会议议题申报程序”申报。四、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行政办公会、机构周会传达,或由院办负责传达到有关部门。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院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五、院务会每周五下午召开,特殊情况时,由院长临时决定或由院长指定专人召开。行政办公会制度行政办公会由院长或办公室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院中层以上领导及职能科室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一、行政办公会的内容主要是: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2、根据机构工作重点,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听取、布置、检查各行政职能科室的阶段性工作,研究和解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处理并决定有关事项。二、行政办公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召开。三、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安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执行,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协调和检查执行情况。四、行政办公会实行签到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需事先向院办请假,并指定专人代为参加。院周会制度机构周会是发布机构信息的主渠道,由院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全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参加不得请假。院办负责会议记录。一、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通知精神。2、通报全院有关行政、工会、业务工作情况;布置需要及时解决和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对机构近阶段工作进行小结。3、公布机构有关人事任免、奖惩决定、规章制度等文件。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会议要点,并负责将院周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同时积极组织贯彻执行。保证上情下达,政令畅通。三、院周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召开。四、院周会实行签到制,如遇因公外出,需事先向院办请假,对无故缺席者,按目标管理考核规定执行。行政晨会交班制度一、行政晨会交班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15准时开始,一般不超过15分钟。二、参加人员: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总值班人员、值班领班长。三、程序及内容:晨会交班由院领导主持,值班领班长、行政总值班人员分别对值班时协调、处理的有关业务、行政等事宜进行交班。由院办督查交班时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四、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晨会交班需处理的有关事宜及时解决落实,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次日的晨会上反馈。五、晨交交班由院办负责记录,并将纪要在0A上公布六、参加晨会的人员实行签到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外出学习、开会等特殊情况,可由部门其他负责人代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