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江苏的决定【全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江苏的决定苏发〔2006〕23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部署,在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中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本决定。一、把握文化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文化江苏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把握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的发展特点,正确应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世界形势,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对全党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江苏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具有优秀的文化传统。“九五”以来,我省以建设文化大省为总抓手,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增加公共文化投入,繁荣文学艺术生产,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活跃群众文艺,保护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文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江苏的文化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一五”时期,是江苏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理论上开创了文化发展的新境界;文化实力在国际较量和地区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在战略上开辟了文化发展的新阵地;中央对先进文化建设的重大部署,在政策上开启了文化发展的新空间;我省经济建设积累的雄厚实力,在实践上开拓了文化发展的新资源。我们正处于有利于文化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另一方面,国内外的文化阵地、文化资源、文化市场争夺日趋激烈,我省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化投入等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资源条件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江苏,推进江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文化江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导向,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加快发展、重在建设,集中力量实施若干重点文化建设工程和项目,大力发展先进思想文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文学艺术生产,全面提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使江苏成为发展理念科学、公民素质领先、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人才荟萃、文化设施配套、文化服务完备、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有序、文化体制先进、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强省,让全省人民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先进思想文化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号角。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发挥先进思想文化引导社会、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用科学理论指导江苏的发展实践。坚持“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不动摇,夯实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对“两个率先”实践的理论研究,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深入开展弘扬“三创”精神、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三创”典型,引导全省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先创优,使创业创新创优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和主题实践。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江苏人的优秀人文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养,以和谐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加强舆论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改进宣传方法,提高宣传艺术,发展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建设,大力扶持省级重要新闻单位。推进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发展新兴传播载体。三、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全面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要以建设十大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强和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构建覆盖全省、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引入市场机制,更新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增加政府投入,支持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为基层、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按照城市现代化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城市文化发展,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把公共文化活动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注重培育城市精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文化特色彰显城市形象。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逐步增加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壮大基层文化工作队伍,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对苏北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援助机制。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打造少儿文艺品牌,兴办老年文化事业。广泛开展人文社科、文艺欣赏、法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扶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城市发展的关系。探索文物保护新机制,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和教育,发掘区域文化特色和民间艺术资源,重视优秀传统技艺的传承,发挥重要节庆和习俗的积极作用。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文化竞争能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把先进文化的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结合起来,以十大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江苏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按照支柱产业规划文化产业发展。优化配置文化资源,加快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订文化产业发展专门规划和扶持政策。文化产业增长速度要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高于服务业增长速度,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重点文化产业。立足现有基础,优先发展影视制作业、出版发行业、印刷复制业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文艺演出业、工艺美术业、娱乐休闲业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内容及动漫业、广告会展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品牌。打造现代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文化加工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鼓励各类人才在江苏创办文化企业,大力培养文化企业家,积极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整合文化生产和传播资源,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优化布局和结构,加快建设文化产业集中区,建设全国重点文化产业带,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文化市场。扶持有江苏地域特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走出江苏,参与国内外文化市场竞争,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使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成为江苏服务贸易的重要增长点。五、改进文化产品生产,全面提升文化创新能力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是建设文化江苏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文艺创作生产为核心,不断改进文化产品生产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重点实施十大先进文化艺术工程,全面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多出精品力作。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加大重大精神产品创作生产、重大文艺活动的投入力度。发展优势文艺门类,保持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民乐、工艺美术等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保护昆曲、评弹、扬剧、锡剧、淮剧等优秀传统艺术形式,在深受群众喜爱的影视、音乐、舞蹈等领域争取新的突破。以内容创新为重点,推动和扶持社科、新闻、出版等门类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鼓励和支持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推出体现时代精神和江苏特色、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文化产品。培育创新主体。积极营造有利于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创意、技艺、技术的氛围,重点培育各类文化创意群体。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内容提供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文化科技人才创办创新型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与科技的紧密结合。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加快文化载体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丰富文化表现形式,拓展文化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落实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六、深化改革,提供体制保障改革体制机制是解放和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的强大动力。要根据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试点地区和单位的改革工作,把好方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贯彻“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坚持深化内部改革与加强政策引导相结合、增加投入与改进投入方式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科学界定和区分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整合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优化文化事业布局结构。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落实改革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富余人员。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和软小滥散、闲置浪费等问题,对文化产业的组织结构、行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产品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打破省内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培育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开拓农村文化市场。规范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快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在试点地区探索调整市县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调控作用,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立法工作。七、壮大队伍,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关键。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抓住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等环节,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队伍,为建设文化江苏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加强文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