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钟祥市白土地庙电排站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由荆门市华禹监理公司制定,适用于钟祥市白土地庙电排站工程所有的主体工程和准备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与相关的单项工程监理细则配合使用。1.2.本工程验收(含检查签证)分为单元工程(含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完)工验收。1.3.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执行顺序):(1).工程招标文件和承建合同文件;(2).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和设计变更文件等);(3).监理文件(包括监理处制定的文件);(4).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以及水利部和能源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88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29-1999;(5).国家及部颁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以及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文件。1.4.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1.4.1单元工程验收(1).一般单元工程的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工作,在施工承建单位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后,监理工程师在复核施工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旁站或巡视的检(抽)查数据,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监理工程师要令其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2).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处、建设代表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2-1.4.2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监理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成立工作组,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应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人员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1.4.3阶段验收当年度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汛期运行前,监理机构应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阶段验收。1.4.4单位工程验收所有分部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或在完工验收前,项目监理处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对需要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的单位工程,按照质量监督站制定的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和堤防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参加对外部尺寸、观感质量进行评定。1.4.5工程竣(完)工验收加固工程竣(完)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进行。竣(完)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经过竣(完)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适当时间组织竣工验收。1.4.6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如期完成合同工程施工,并在工程竣(完)工、做好竣(完)工阶段资料准备(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纸)后,及时申报工程竣(完)工验收。1.4.7监理处应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编写和备查资料的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1.4.8监理处和施工单位均应做好施工期间工程资料(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材料设备检查试验资料、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制度,工程完工后及时提供竣工资料。工程资料是竣工(交面)验收及其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完工后应作为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单位移交项目法人。1.4.9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应执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6号)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1.4.10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主任-3-委员(组长)对有争议的问题有裁决权,或报请上级决定。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各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要相互衔接,均以分部验收签证为基础。2.南闸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2.1.本工程项目划分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2.1.1单元工程是指根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把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件来确定的,通常由若干工序(或几个工种)完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2.1.2分部工程是指在一个构筑物内或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2.1.3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或独立作用,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工程。本工程项目划分见荆水监白[2001](函)字(02)号文“关于下发《白土地庙电排站工程项目划分》。2.2.质量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8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建地[1995]3号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2.3.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2.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4.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见表2-1。表2-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质量等级主要检查检测项目其他检测项目其他检测项目检测点合格率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合格全部符合基本符合70%80%优良全部符合符合90%95%2.4.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实测点的偏差符合规定者,评为合格;重要部位实测点和偏差小于规定者评为优良。2.4.3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4-①标有符号“Δ”者均为主要检查、检测项目,或重要部位测点(机电设备安装)。②“基本符合要求”,对检查项目是指虽与质量标准有出入,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和设计效益;对检测项目是指检测点合格率达70%及其以上。③“检查项目”是检查其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④“检测项目”是通过实际测量或检验,检查其有多少实测点或检测点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并以合格率表示。合格率为合格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检测项目的合格率指所有检测点的合格点数占所有检测点总数的百分率。2.4.4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①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②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2.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5.1合格标准(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中间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3).分部工程中,被评为优良的单元工程不足50%,扫尾工作和试运转工作符合SDJ249-88标准规定。2.5.2优良标准(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2.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6.1合格标准(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中间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5-(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2.6.2优良标准(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3.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3.1.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基本环节,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基础,施工单位必须实行“三检”制,即施工班组“自检(初检)”、施工队(或专职质检员)“复检”,施工单位质检机构(质安处或科)“终检”。在“三检”的基础上填报“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评定表”。有的工程,如混凝土工程开仓前需先填报:①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工序质量评定表:②模板工序质量评定表:③钢筋工序质量评定表:④止水、伸缩缝和排水管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等工序质量“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并签发开仓证。待混凝土浇筑完毕,拆模养护符合规范后,评定出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按分部工程开工至结束时段进行,汇总在混凝土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中。单元工程质量签证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以及确定后续工程(或工序)能否开工(开仓)。单元工程检查的主要成果是签发“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开仓)证”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3.2.一般单元工程检查签证和质量等级初步评定工作由施工单位质检机构组织进行,终检合格填写“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处审查签发。属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单元工程检查签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在施工单位终检合格后,由监理处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联合检查合格后签发“施工质量联合检验证”、“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开仓)证”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3.3.监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开工(开仓)签证申报后,对于非联检项目在4小时内完成审查和必要的抽检工作;对于联合检查项目在4~8小时内组织并完成联合检查,在确认合格后签发开工(开仓)签证。监理工程师抽检或联检不合格,造成开工(开仓)延误甚-6-至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及抽检或组织联检,施工单位的质检机构可自行完成上述检查工作,并签发开工(开仓)签证,报监理处确认。若监理处事后发出通知,坚决要求停工或挖开复检,施工单位应予执行。但是,停工或挖开检查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如果停工或挖开检查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3.4.单元工程所有的检查签证文件均一式4份,完成所有签证手续后报送监理处l份,其余3份留施工单位质检机构分类归档,以作为基本资料和后续各阶段验收的依据。3.5.填表基本规定(1).《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2).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3).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等)。(4).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如:98.0%。(5).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例:·表面有裂纹,抗压强度25.323.3MPa。(6).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7).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位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设计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l~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处填写。(8).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无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如: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7-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9).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情况或数据,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10).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