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在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1、上述情境表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需要履行什么义务?2、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3、上述情境哪些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些情境说明了什么?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社会生活的权利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赡养父母的义务6、劳动的权利和义务7、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它是以什么形式规定的?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公民的义务: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2、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3、公民权利的分类(1)公民的平等权利。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权利。(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利等。(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财产和财产继承权等。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与自由(三)人身自由权(四)社会生活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五)社会经济权利义务法定义务道德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1、密切联系:有些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2、二者有区别: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是应该履行的。4、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分类(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等。(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等。付出的根据付出的好处不这样做的后果ABCD家庭亲情对人承诺纪律要求道德规范家庭和谐朋友众多相互关爱舒适的环境、清洁卫生优美的环境缺乏亲情缺乏诚信失去友谊不清洁卫生、影响集体荣誉缺乏社会公德影响公众利益大家来闯关有媒体报道,大庆市一位农村人力三轮车夫不慎把跟随“贵族”派头的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轧死。狗的主人威逼说,只要三轮车夫给死去的小狗磕三个头就算完事。可当车夫磕完头后,他又向车夫索要200元钱说是用来赔偿。身上只有20元钱的车夫只好向其同行借钱,才算凑足。请问:狗的主人是否侵犯了这位三轮车夫的人身权利?如果是,是什么权利?2005年7月6日凌晨3时许,贵州籍犯罪嫌疑人吴某、雷某采取爬阳台入室的手段,分别侵入两处住宅进行盗窃,共盗得现金60元。在南河南崖某住宅作案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并现场抓获。10月21日,法院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各两年。审判结果公布后,在司法界引起较大反响。你如何看待这个案件的审判的结果呢?如果以盗窃行为认定,由于许多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不到起刑点1000元,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拘留或罚款。这样处理起不到打击犯罪的效果,导致了此类犯罪愈演愈烈。按照司法实践中的“牵连犯”法则,入室盗窃既涉嫌盗窃罪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中应“从重处断”。在无法追究其盗窃行为的刑事责任时,应追究其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以达到更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汉族青年谢某与一回族女孩马某相恋。不久两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正当他们准备举行婚礼的时候,马某和马某的父兄向谢某提出一个要求,要谢某必须信仰伊斯兰教。谢某不答应,马某的弟弟就要纠集一些族内的人“好好教育”一下谢某,一时搞得剑拔驽张,难以收场。请问:马某和马某父兄的做法对吗?为什么?苗某、昌某均为男,16岁,安徽省合肥市某中学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学习,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会吸烟和赌钱,经常旷课。2004年秋的一天,两人又想赌钱,但手头又没有钱,于是两个人一商量,乘天黑没有人注意,把马路上的下水井盖搬走,拿去卖废铁。苗、昌二人一连干了三个晚上,砸破了六个下水井盖子,后来被人发现抓获。你认为这两位中学生没有尽到什么义务?林甲、林乙二人是叔伯兄弟,在县中读书,并住校。2002年春的一天,林甲因个人卫生不好,被班上卫生委员田某(回民)指出,并要求他在三天内将个人卫生搞好,叫他不要因为一个人影响班级评比。林甲对此很不满,认为田某故意使其难堪,不买账。待田某离开林甲宿舍后,大骂田某,并有侮辱回民的言论。林甲辱骂田某的事,当天晚上就传到田某的耳朵里,田某火冒三丈,立即去责问林甲,于是两人大吵起来,后被同学们劝住,从此两人结下仇。田某因为是班干部,过后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林甲则不然,过后时时想报复。于是他去找林乙,两人商讨报复的方法。经过一番密谋,由林乙放哨,林甲找来一块熟猪肉皮,给田某的饭碗擦上猪油。田某吃饭时总觉得味道不对,但开始他没有在意,后来总觉得不对劲,于是就暗中留意。在某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他发现了林甲、林乙两人鬼鬼祟祟的溜进宿舍,直往饭碗上抹什么东西,他立即冲进去,看见二林正在拿猪肉皮擦他的碗。田某怒发冲冠,冲上去有力打了林甲一拳,于是二对一的撕打起来。田某吃了亏,又发现二林是侮辱回族,他跑到各年级,把回民同学叫在一起,并把二林侮辱回族的言行叙述一遍。回民的激情奋起,立即去找二林,找把二林痛打一顿。当天晚上同宿舍的同学,发现林甲鼻青脸肿,就问他是谁打的。林甲添油加醋的说是田某带领全校的回民打的。于是有几个好斗的“仗义之士”出头联络汉族同学,并煽动说:“回回结伙打老汉”,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一哄而起,追打回民同学。请问:林甲和林乙侵犯了田某的什么权利?没有尽到什么义务?吴某因牙龈发炎在天山染织厂诊所就诊,由何某接诊,在未做过敏实验的情况下,何某安排原告注射胸腺肽,致使吴某严重过敏。之后,吴某到新疆医学院住院治疗。在吴某住院期间,何某找到该院袁某,将吴某病历资料复印后带走。请问:何某和袁某有没有侵犯吴某权益?如果有,是什么权利?•小军的爸爸在某建筑公司打工,可工作了半年却拿不到工资,他多次向老板催讨都无效,最后还被公司辞退了,小军把父亲的遭遇告诉了同学们,大家展开了如下讨论:同学甲:把老板打一顿,再把他关起来,以讨回工资;同学乙:算了,自认倒霉吧,胳膊吝不过大腿;同学丙: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到执法机关控告。•你分别判断上述三位同学的说法,并简要说明理由思考:对这幅漫画你有何看法?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德]马克思这句名言说明了什么?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法)孟德斯鸠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毕达哥拉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方成、方莹系兄妹。在方成14岁、方莹11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父亲为了再娶,视他俩为包袱,经常打骂,不给饭吃,不让回家。兄妹俩不堪父亲的虐待,经常不回家,父亲不但不把孩子找回来,索性把家门锁上,永远不让孩子回来。兄妹俩有家不能归,无奈便离家出走,靠乞讨和捡破烂为生。现在方成兄妹长大成人,他们靠劳动致富,不仅盖上了新房,而且还买来了高档家电和家具,日子过得很富裕。方成父亲见子女日子过得挺红火,就要求方成兄妹俩每月付给200元赡养费,并说,如果不给,就到法院告他们虐待老人。请问:方成兄妹是否应该赡养其父亲?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为什么说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密不可分的。(1)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上是对应而存在的。例:公民的权利=国家的义务公民的义务=国家的权利父母的权利=子女的义务父母的义务=子女的权利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为什么说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密不可分的。(1)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上是对应而存在的。(2)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3)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4)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相成、相互促进的。正确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供更好条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3、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三、维护权利,履行义务1、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2、权利与义务相联系义务体现国家对公民的要求和公民对国家、社会的责任3、要真正维护权利,就必须自觉履行义务自觉履行义务应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实践与评价•1、欣赏和评价书本的两幅漫画•2、按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收集生活中有关维护正当权益和自觉履行义务的事例;一部分人完成收集案例、整理案例;一部分人完成漫画的创作。•3、在本班开展一次漫画创作活动.阅读与感悟•毛泽东为什么说宪政是“民主的政治”?•新宪法为什么要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你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什么看法?•你是如何看待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修宪中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款的?第一关:奥运会上,刘翔夺冠,女足失利,小刚等奥运迷在互联网上对女足教练张海涛肆意辱骂,对几位表现欠佳的球员也都恶意侮辱,指名道姓进行人身攻击。小刚的做法可取吗?(1)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2)诬陷别人,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1)诬陷别人,不属于言论自由。(2)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权利也必然会落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都要受法律的制约。结论1: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第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