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寒、陈熹、吴明波、覃智林2018/4/12法官审判伦理思考我国法官审判伦理思考CONTENTSPAGEP1.概念及内容P2.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P3.实践现状P4.构建对策Part1法官审判伦理的概念及内容Part1Part2Part3Part4*概念介绍“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法官审判伦理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以及在审判活动之外为了保障审判的公正应当遵循的伦理规则。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审判伦理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范法官行为的法律文件中。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去找法官,也就是去找公正。”——亚里士多德《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实体公正:法官裁决案件的结果公正。程序公正:体现为一系列程序规则。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1.回避规则回避规则是保障法官在与案件本身没有利害关系的条件下审理案件。《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一般认为,遇有下列情况法官就应当提出不宜审理的请求:(1)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以前是同事关系、亲戚、朋友关系的;(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有经济利益关系;(3)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过利益冲突的。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2.平等规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明确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0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并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法官应当充分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差别,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3.独立规则“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德沃金《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官法》第8条规定,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部诉讼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审判伦理中审判独立侧重于法官的个体独立。法官的个体在审判活动中要体现独立的意识、行为和要求。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4.公开规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6条规定:“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但是,法律规定不公开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除外。”案件的公开,对法官审理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法官也应当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公正规则5.说理规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2条强调:“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避免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裁判文书是否进行充分说理非常能够反映法官的职业水平、伦理水平。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二、审判效率规则“迟到的正义,非正义”(Justicedelayedisjusticedenied)——英国法谚(威廉·格拉德斯通)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二、审判效率规则1.勤勉敬业《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二、审判效率规则2.在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的前提下,尽快立案、审理和裁决。我国三大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法官审判案件应当遵循的审限限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9条规定:“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第22条规定:“法官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执结。”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二、审判效率规则3.合理安排审判事务,提高审判效率。《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二)对于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并且投入合理的、足够的时间;(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事的有效性。”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三、审判涵养规则1.保持清正廉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27条,集中规定了:(1)法官不得接受诉讼当事人的钱物。(2)法官不得经商办企业。(3)法官不得以其地位、身份、声誉谋取各种利益。(4)保持正常的生活方式(5)不得提供法律服务。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三、审判涵养规则2.遵守司法礼仪(1)遵守法庭规则;(2)尊重诉讼参与人。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三、审判涵养规则3.加强自身修养(1)良好的政治素质。(2)较高的法律业务素质。(3)良好的道德素质。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三、审判涵养规则4.约束业外活动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法官在业外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包括:(1)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2)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3)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4)法官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Part1Part2Part3Part4*法官审判伦理的内容——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5)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6)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7)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8)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9)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Part2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Part2Part3Part4*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例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在2010年12月6号对《准则》作出了修改。该《准则》分为七章,分别是总则、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和附则。Part2Part1Part2Part3Part4*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例1、某些条款内容不细致某些条款规定内容泛泛,并没有具体到每个行为细节,使法官很难把握其中尺度。而国外大多数有成文法官职业伦理规定的国家伦理规则中,每个细节问题规定相当详细。Part2Part1Part2Part3Part4*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例1、某些条款内容不细致(1)关于司法廉洁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Part2Part1Part2Part3Part4*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例1、某些条款内容不细致(2)关于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按照《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官如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就会受到处分。但是我们发现,关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概念以及范围没有在《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界定出来,我们认为这实际上给法官的行为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并且对法官的行为进行了过于严格的约束。Part2Part1Part2Part3Part4*我国有关法官审判伦理规定的不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例1、某些条款内容不细致(2)关于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对比美国的规定在《美国法官行为准则》第5条规定,其将法官业外活动细化到:如业余活动的范围;民间及慈善活动;财经活动;信托活动;仲裁;从业律师;司法外任命及办公室、司法资源与幕僚等做了详尽之规定,而且在注释中还指出了“法官绝对禁止司法外活动既不可能也不明智,法官不能与社会隔离”,后详细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法官可参加的业外活动的范围。Part2Part1Part2Part3Part4*1、某些条款内容不细致(2)关于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对比美国的规定在美国,法官从事商业等金融活动一般是不禁止的,但是当法官的上述行为会对法官公正性产生影响或者影响其司法职务的履行时,法官从事商业等金融活动将被禁止,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避免利用司法官的威信。(对应《准则》第十六条)加州法官管理规则准则二第2款规定,法官应当避免使用司法官的威信去获得金钱上的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在一个涉及法官家庭成员的民事诉讼中,法官使用其法官的地位去获取有利地位,或者在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