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2012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法制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全县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我镇2012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明确指导思想,量化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平安XX”为目标,以推进综治“三化”建设为重点,以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为载体,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组织、治安防控、法制宣传、治安管理、严打整治、排查调处和责任考核七大体系,全力构筑“大调解”、“大综治”、“大稳定”格局,努力实现“三无三降三升”目标(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恶性治安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2满意率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明显上升)。二、科学设置机构,织牢工作网底(一)建立健全以充实一线力量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综治维稳网络。进一步落实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别兼任村(居)调委会、村(居)治保会主任,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村民小组长为治保会、调委会成员的工作体制,村民代表(楼院长)兼任治安中心户长的工作机制;各村(居)要成立一支由民兵连长担任队长的20人组成集防汛防滑、防火防盗、应急抢险、治安巡逻于一体的民兵应急分队,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村民代表中推选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将治保会、调委会、民兵应急队、共青团、妇联等组建成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便民服务、法律服务“四位一体”的村(居)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站,村(居)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长,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副站长,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确保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各村(居)要迅速成立社会管理服务站,并将各类组成成员名单按要求于3月10日前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备案。(二)建立以“一村一员、一片一警”工作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综治维稳网络。向全镇31个村(居)派驻综治信访维稳特派员,原则上由各站所办(中心)明确的联村干部担任,同时担任所联村(居)社情民意联络员和法律辅导员,实行“三员合一”工作模式,切实推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触角前移和农村工作重点转移。明确综治特派员的工作职责,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3核。将在村(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永久性温馨提示牌,把综治特派员的姓名、单位、职责和电话予以公示,让村民认识综治特派员,记住求助电话,监督特派员工作。综治维稳特派员每周到村(居)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通过挂牌公示、督查暗访、考核评比、责任倒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尽快构建起新的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网络;全镇以片区为单位推行“一片一警”工作模式,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充实联防队伍,合理调整农村片区警区,落实好“一片一警”,并在中心村和相关村公开栏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永久性温馨提示牌,把片区民警的姓名、职责和电话进行公示,让辖区村民认识民警,记住求助电话,监督警务工作,真正地发挥好村级警务室作用。(三)建立以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镇级综治维稳网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已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依托现有的镇综治委办公室、维稳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按照“职能不变、形成合力、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原则,整合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建立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推行联席会议、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分流导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三、抓好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素质(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4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安平利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对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大《宪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四、加强平安创建,促进社会和谐(一)持续加强平安村(居)、单位、学校二轮创建工作。对2008年度已被命名的平安村(居)、单位、学校等纳入今年的二轮创建范围,进一步巩固平安创建成果,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将确定创建平安单位的是镇财政所、镇社保站,创建平安村(居)的是XX村、XX社区,创建平安校5园的是XX中心小学。所定创建对象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联村站所要加强所联村(居)的平安建设工作指导,镇综治办负责对创建村(居)、单位、学校的定期指导和检查,确保平安创建如期达标。(二)持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宣传力度。2011年社会治安满意率为96.98%、平安建设知晓率为76.41%,“两率”同比2010年度分别下降0.1%、上升4.33%,呈现“一升一降”,2012年要争先进位,全面提升“两率”,分别增长达到5%、2%以上。为此,要扎实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保持对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整治“两抢一盗”、流窜作案等侵财案件多发的问题,密切警民关系,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率;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活动,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通过全面发放平安建设明白纸、网站、电视、标语、板报、有线电话提醒等形式,搞好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其他平安建设知晓率。(三)持续抓好平安建设示范长廊建设。今年,将对长廊沿线的XX村、XX村、XX村、XX社区、XX社区、XX村等6个村(居)作为平安建设示范村(居)进行规范建设。所涉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高标准的在5月底前完成规范建设任务,使其对镇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外达到展示工作水平的效果。五、建立维稳机制,确保长治久安(一)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立足于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在征地拆迁、医患纠纷、民生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和行业,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谁决策、6谁评估、谁负责。对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行社会效益和社会稳定“双评估”。(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完善镇、村、组三级联动排查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超前排查,对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和基本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每月20日前由各村(居)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主要领导每月必须达到2天,副职领导每月达到3天。(三)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维权机制。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向社会公布调解、和解、信访、公证、诉讼等部门服务窗口的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为群众提供畅通便利的诉求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对群众诉求的回应能力。积极探索和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司法牵头、部门具体实施的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六、开展严打整治,打击违法犯罪按照县委关于严打整治年的精神和要求,会同相关方面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各类势力以及医闹、上访堵门等情况,八类暴力案件(放火、绑架、强奸、杀人、伤害、抢劫、劫持、爆炸)、黄赌毒、破坏盗窃“三电”设施、治安混乱区域以及信访维稳突出的治安问题等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出的线索进行反复核实,做到“认真细致、规范有序、结论清楚、证据确定、处理得当”。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办案质量与诉讼效率有机结合,确保“稳、准、狠、快”打击违法犯罪。对轻微7违法犯罪人员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法制教育,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七、加强检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一)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基本框架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综治述职、综治责任人实绩档案、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报告、干部考察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等制度,将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二)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改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机制,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定期进行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加大民意调查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调整考核重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并随着综治工作任务变化需要予以足额保障。村(居)的综治工作经费也要重点保障。(四)健全完善督办查究。发挥镇综治委的督办协调作用,完善检查考评、暗访督办、个案督办问责和考评排位靠后单位通报督办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用好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等具体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负责”原则,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落实、长期处于后进位次或因领导责任不落实而引发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和领导责任追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