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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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一、督导评估指标及权重、分值A1领导职责(0.10)100分B1确立地位(40分)A4教师队伍建设(0.15)150分B17队伍管理(90分)A2经费投入与管理(0.24)240分B2履行职责(60分)B18队伍素质(60分)B3三个增长(60分)A5教育管理(0.10)100分B19依法治教(20分)B4教师工资(30分)B20安全管理(25分)B5危改资金(30分)B21社会环境(30分)B6教育专项(20分)B22督导工作(25分)B7教育肥附加(20分)A6教育改革与发展(0.17)170分B23事业发展指标(100分)B8预算外资金(30分)B24办学体制形式(40分)B9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0分)B25基础教育课程改革(30分)B10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0分)B11助学制度(10分)A3办学条件(0.24)240分B12布局与规模(40分)B13校舍建设(55分)B14教学设备设施(55分)B15信息技术装备(50分)B16校园及环境(40分)2二、督导评估标准、评估办法、计分方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标准分值评估办法计分方法得分责任单位完成时间A1领导职责(100)B1确立地位(40)1.确立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学校建设纳入县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项目。15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重点查看:①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②近三年政府出台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③政府办公会议纪要;④教育发展规划;⑤有关学校、校长、教师管理文件;⑥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⑦参考A2、A3、A4、A5、A6的评估结果。按15分、12分、9分、6分四档计分教育局综合科(1)2006.10.52.县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育问题。县级政府为教育办实事成效显著。10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同上2006.10.53.建立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只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各有关部门支持教育,社会各方面关心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15按15分、12分、9分、6分四档计分区府办2006.10.5B2履行职责(60)1.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学校设置,筹措安排教育经费,加强教师、校长、学校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得到巩固和完善。10按30分、24分、18分、12分四档计分。教师工资未收归县管,最多职能按第四档计分教育局综合科(12)2006.10.52.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建立义务教育监督、指导、检查制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对妨害义务教育实施、违反义务教育的行为进行处罚。10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有严重违反义务教育法行为的最多只能按第四档计分教育局教育科2006.10.53.农村教育坚持“突出重点、三教统筹、服务三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成效。10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教育局教育科2006.10.54.建立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县级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发展重的问题。10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区府办2006.10.53A2经费投入与管理(240)B3三个增长(60)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尤其是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不低于省定标准,同时,适当增加其他各类教育的经费投入。60查看县本级财政据算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账目及有关资料。达到三个增长得60分,达到二哥增长得40分,达到一个增长得20分,三个增长均未达到得0分,其他各类教育经费投入按数额多少适当给分。财政局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B4教师工资(30)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无历史拖欠问题。30查看县财政局账目,中小学教师工资账册、花名册,抽查教师工资卡。国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无历史拖欠问题得20分,按月足额发放,有理式拖欠问题得20分,其他得10分。财政局综合科(2)2006.10.5B5危改资金(30)中小学为防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到位。危改资金拨入县危改资金专户统一管理。30查看县财政局长账目、教育局有关账目。上级危改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得30分,上级危改资金到位,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得10分,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得0分。同上2006.10.5B6教育专项费(30)上级下拨的教育专项经费,应及时全数拨付教育使用,不得截留和挪用。20同上专项经费及时全数拨付20分,专项经费全书但不及时拨付得10分,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得0分。同上2006.10.5B7教育费附加(30)按规定征足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全额及时拨付教育使用。20同上征足并全额及时拨付得20分;政收不足或无全额拨付得10分;有政收但不拨付得0分。同上2006.10.5B8教师工资(30)无截留、平调、挪用中小学校缴存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的现场。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的资金必须在半年内拨付学校使用。30同上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的资金在6各月内全部拨付学校使用得30分;全额拨付但不及时得20分,截留、平调、挪用中小学缴存财政专户资金得0分。同上2006.10.5B9教师工资(30)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30同上转移支付不住资金全额及时拨付得20分;全额但不及时得20分;截留、挪用得0分。同上2006.10.5B10教师工资(30)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予以拨付,有条件的地方,经费标准应提高到2%,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予以保证。10同上按实际拨付占应拨付总额(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的百分比得分。同上2006.10.5B11教师工资(30)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中小学助学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10同上助学制度健全,资金落实到位得10分,助学制度不健全,资金落实不到位得5分,未建立助学制度,没有助学资金得0分。同上2006.10.54A3办学条件(240)B12布局与规模(40)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规模容量满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人口30万以下的县采取办特教班等方式满足中度以上残疾儿入学需要,盲、聋班额控制在14人以内,弱智班额控制在12人以内。15查阅报纸、数据统计资料、实地抽查、测算认定中学、小学、特校各5分;达到要求满分;布局与规模按满足不了需求的程度,班额按超过规定的比例扣分。教育科2006.10.52.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容量能满足高中教育发展需要;幼儿园(班)的数量能满足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高中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幼儿园(班)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全县至少有一所实验幼儿园。10同上普通高中、幼教各5分;计分方法同上。教育科2006.10.53.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城区学校达900人以上,农村学校达600人以上。至少有一所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同上达到要求的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计分。教育科2006.10.54.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乡镇文技校成为农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的基地;有1-2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技校。查阅有关材料、数据统计资料,实地抽查认定体系1.5分,培训1.5分,示范2分。达到要求的满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给分或不给分。街道教育科2006.10.55.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有规划,措施落实;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5根据实际抽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认定。两部分各2.5分;达到要求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酌情给分或不给分。教育科2006.10.55A3办学条件(240)B13校舍建设(55)1.及时消除现有校舍中的危房;建立校舍定期堪察、鉴定、维护制度;将新增危房的改造和教育发展所需的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县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20查阅有关文件、制度,鉴定资料、报表,实地核查认定。消除危房10分,制度5分,纳入规划5分;现有危房未消除,未建立制度,未纳入规划不给分。财政局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符合中小学、特教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全县小学生均校舍面积达5.5m2上;中学生均校舍面积达8.5m2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校舍面积达24m2以上(上述校舍面积中不含成套教工住宅和高级中学校面积)。15查阅报表、数据统计资料、实地抽查、计算认定。中学、小学、特教各5分,符合建设标准,生均达到或超过标准给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达到面积要求的比例得分。财政局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3.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符合中学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全县生均校舍面积达9m2以上;独立幼儿园园舍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上述校舍面积中不含成套教工住宅和高级中学校面积)。10同上。高级中学、幼儿园各5分,计分办法同上。财政局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4.中等职业学校校舍符合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校舍(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筑面积:城市学校达1.5万m2以上,农村学校达1万m2以上。5同上。达到要求计5分,不达要求的按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计分。财政局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5.乡镇文技校要有固定的校舍;省示范性乡镇文技校独立设置,校舍面积达500m2以上。5查阅数据统计资料,实地核查认定。两部分各2.5分,计分方法同上。街道教育局综合科(2)2006.10.56A3办学条件(240)B14教学设备设施(55)1.普通中小学教学实验设施达部颁标准,一起设备达省颁2000年标准Ⅱ类以上;图书馆(室)图书、设施达到教育部教基〔2003〕5号和省实施意见要求;体、音、类器材配备达到教育部教艺体〔2002〕11、17号要求;劳动技术课专用教室符合建设标准,器材配备和综合实践基地达到省定要求。25查阅有关文件、数据统计资料,根据图书、器材、设施配备标准、实地核查、计算认定。教学一起、图书、体音美、劳技及实践基地各5分;达到要求的给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计分。综合科(2)2006.10.52.特殊教育学校按照设置的类型达到原国家教委颁发的特教学校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实验设施达到部颁建设(试行)标准;配备适合残疾儿童和少年使用的较大型运动器械、健身器具、小型体育器材;生活与劳动、劳技等专用教室设置符合建设标准,配备的器材道道国家和省的要求。幼儿园(班)教学设施、设备达到省定教玩具配备标准。5特教、幼教各2.5分,计分办法同上。综合科(2)教育科2006.10.53.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一起设备,设施和设备规范、实用;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乡镇一般文技校有必要的教学实验、实习设施;示范文技校教学设备、设施达到省示范性乡镇成人文技校规程要求。15中等职业学校10分,文技校5分,计分办法同上。街道教育科2006.10.54.全县对上述各类学校各种设备、器材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有专业或兼职管理人员;设备、器材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省定要求。中等职业实验、实习(实训)开出率达90%以上。各类功能教室、场、馆在课余实践有目的、有计划向学生开放,实现课程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10制度、人员、使用率、完好率、效益各2分;达到要求给满分;制度、人员达不到要求部给分;使用率、完好率按达到比例给分。各中小学教育科2006.10.57A3办学条件(240)B15教学设备设施(55)1.建立了县级教育局域网、网管中心和教育信息资源库;95%以上的省示范性乡镇文技校、中小学、幼儿园,100%的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不同形式的“校校通”。15查阅有关文件、数据统计资料,实地核查计算认定。有局域网得10分,达到要求的给满分;达不到要求的部给分,“校校通”5分,按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给分。综合科(1)教育科200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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