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管道施工及验收细则一、总则1.1为加强管网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城区所有使用自来水用户的管网及户表工程的施工与验收。1.3管网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细则规定外,也必须符合公司的有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二、施工准备2.1工程施工前,工程规划组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若施工单位发现所定施工方案有错误或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办提出变更施工方案的建议。2.2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掌握管道沿线的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情况和资料。2.3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2.4工程施工前,到生产经营办依据管网工程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发派工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不得强行私自施工,违者按供水报装工程管理规定中的罚则处理。三、沟槽开挖与回填3.1本细则所指沟槽适用于管径dn75以下管道(含dn75管),dn75以上管道按给排水安装规定施工。3.2开挖的管沟宽宜在30-50厘米,但不能小于30厘米,深应在50厘米左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达到要求的报生产经营办,生产经营办汇同技改办、督查办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3开挖管沟时,堆土距沟槽口边缘不小于0.3m。管沟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压力时,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3.4当开挖管沟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妥善处理,或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3.5开挖的管沟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沟底宜做5-10厘米厚的砂垫层或细土。管沟回填时,应先用细土或砂填至管顶以上至少5-10厘米处,经压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3.6沟槽开挖与回填不按上述规定施工的,每违犯一条,视情节对施工单位罚款10-100元。四、管道安装与敷设4.1施工现场应先进行必要的清理,清除垃圾、杂物、泥沙、清理油物。4.2管道截断应使用专用的管剪将管道剪断,或采用管子割刀将管子割断,管道截断断面应垂直管道的轴线。4.3管道安装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如pp-R管道,熔接器上的热熔头要与管子和管件做充分接触,热熔后应迅速插接,达到规定时间后(约2分钟)松手。应防止长时间热熔部分胶质堆积,造成缩径,影响管道正常出水量。4.4管道连接时,其轴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沿墙敷设的管道,其轴线应与墙平行,与地面垂直,且与墙净距在20毫米左右。4.5沿墙面或楼面敷设的管道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用钢钉或膨胀螺丝钉牢在依托墙体或楼板上。4.6管卡距按以下要求确定:一般间距为1.0米,安装管卡有困难时,不能高于2.0米。在弯头、三通等管件处应增设管卡,以“牢固”为原则。4.7穿越管道的孔洞,可用1:2水泥砂浆填实,抹平。4.8管道安装原则上必须挖沟敷设,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必须对外露管道进行防腐、防冻及抗老化处理。4.9各分户管道首端应装闸阀。4.10裸露管道应采取防冻、防晒、防护。4.11管道在通水使用前,应及时进行冲沅和打压试验,并观察出水量是否正常,管道是否堵塞,发现异常,及时排查解决。4.12管道安装与敷设时,不按上述规定操作的,每违犯一条视情节对施工单位罚款10-50元。五、水表及水表井5.1水表必须水平安装,表壳上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前应先除去管道内的麻丝、砂石等杂物。5.2安装位臵应避免水淹、冰冻和污染,方便折装和抄表。确因安装位臵限制的必须采取防冻措施。5.3水表前必须安装防盗阀门,阀门必须按“阀门标向指示”进行安装,水表与阀门轴线应在同一水平直线上。5.4水表前至少应有15厘米左右的直管段,表后应有10厘米左右的直管段。5.5水表及阀门的上表面距水表井盖底部至少有5厘米的间距,水表下面距水表井底至少应的10-15厘米的距离,分水器与井壁间隔5-8厘米的距离。5.6水表及阀门距水表井壁距离以便于折装水表、维修阀门为准,但不得低于5厘米。5.7单块水表必须安装在水表井正中位臵,水表井内集中安装的水表,其间距离应大于5厘米。5.8水表井的砌筑应以坚固为准,但必须用水泥砂浆砌筑,井内壁及底部必须干净整洁。水表井盖上表面应比周围地面高出2厘米左右。5.9水表井盖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采购的井盖。5.10水表及水表井施工违犯上述规定的,每违犯一条,视情节对施工单位罚款10-50元。六、工程验收6.1隐蔽工程应经过生产经营办、督查办、技改办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验收隐蔽工程后,填写隐蔽验收记录表。6.2管沟验收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办签发领料单,凭领料单到仓库领料,在规定期限内安装并回复。管沟回复后必须报生产经营办、督查办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6.3管网工程安装施工竣工后,应经营生产经营办、技改办、督查办、营业所、维修队验收合格后,由公司铅封后,方可碰头通水,严禁先通水后验收,特殊情况报生产经营办,经相关领导研究同意后,可以先通水,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竣工验收。违犯者不予验收视情节对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6.4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其格式应符合附录表,包括用户详细资料),由生产经营办组织验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并填写竣工验收单。无验收单的工程内部工程不予结算,外部工程按管网工程管理规定的罚则处理。6.5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生产经营办将有关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区域编码、报装流水号、管道详细位臵、管径、米数与固定建筑物距离、考核表型号、用户详细情况、阀门井内连接的详细平面图、施工单位及施工负责人等)立卷建档,输入微机,并建立文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