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使用通信工程施工现场违规案例汇编(第一期)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工程管理中心2前言2009年起,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在全省推行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双指引”制度,广大工程建设人员通过不断地实践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的警示、管控,安全风险意识大幅提升,工程安全防范措施有了长足的改进。2010年起,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广大工程建设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管理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工程服务人员在依法服务、规范建设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虽然全省工程建设人员整体安全风险意识、依法规范建设的意识大幅提升,但仍然存在部分一线工程人员或没有提升思想认识,或没有从根本上提高认识,或还没有将思想认识转换为规范的行为。尤其是一线施工人员,有的人在操作规范方面缺乏培训、没有认识;有的人自持经验丰富、漠视规范要求;有的人受环境影响、认识错位。因此,在工程施工现场,目前仍然大量存在违规操作或违规行为。其中部分违规行为属于常见的通病,部分人员已表现为习惯性违规。这类常见的、习惯性的违规行为,实际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大量的安全事故案例证明,生产安全事故的最主要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都是这类常见的、习惯性的违规行为。如不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纠偏,长此以往必然会发生工程安全事故。为制止这类违规行为,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243号令),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规定凡发现违反禁令者,将被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禁令的人员给予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2011年也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至最基层”。2011年二季度,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与广东省通信服务产业有限公司联合在工程建设领域全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飞行式检查”制度,旨在经常性地暴露违规行为、推动尽快全面地制止违规行为,消除工程建设安全隐患。经汇总工程管理中心、部分分公司和监理单位于近期飞行式检查所发现的违规案例,工程管理中心在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力协助下,编制了《通信工程施工现场违规案例汇编》(第一期)。希望全省广大工程建设人员认真学习、反思自己、加以防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今后的飞行检查中对照本期案例开展针对性复查。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工程管理中心2011年5月4目录(一)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资质部分.......................5(二)高空作业部分.....................................8(三)道路施工作业部分................................13(四)管井施工作业部分................................17(五)土方开挖施工作业部分............................20(六)设备加电引接部分................................24(七)机房作业部分....................................27(八)施工工具器械部分................................30(九)施工收尾工作部分................................345施工违规案例汇编(一)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资质部分1、违规案例图片图1-1图1-2违规情况:1、现场施工人员佩戴不明证件。经查,并非施工单位员工。2、施工车辆不属施工单位。现场一直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程疑似存在“转包”行为。图1-3图1-4违规情况:1、施工人员未佩戴证件,未穿着反光背心。2、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明。违规情况:1、施工队未携带防毒器具,或鼓风机。2、未排除安全隐患,即下井作业。施工、监理人员在花草丛易燃环境吸烟施工队未携带鼓风机、毒气测试仪器、或毒气检测动物。印“德沃计算机公司”,驾驶员、车辆均不属施工单位。未经授权,工作证印“中国电信”字样“穗通建临”无明确的单位名称62、典型违规案例【案例1】:施工现场:2011年4月1日,工程管理中心随机检查了广州市两个管线施工现场。问题描述:1.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工作证,或有效工作证件。(图1-1)2.施工单位疑似存在“转包”行为:“合作单位”直接负责现场施工,现场一直未见施工单位员工。3.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工作证,无特种作业证明。(图1-3)4.施工队伍未携带探测毒气、排毒器具;未确定现场是否有毒气隐患,即下井作业。(图1-4)5.现场施工人员未接收必要的安全培训:施工人员不清楚“双指引”制度规定,未携带相关操作指引。案例分析: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但从案例中可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以下违反现象: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表现为未携带管井毒气检测器具、未配备鼓风机,未确定现场是否有毒气隐患,即下井作业。)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表现为是施工单位无现场管理人员,合作单位未能提供单位及员工的资质证明,疑似存在“转包”行为)7三、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表现为在作业现场、在被检查时仍大量吸烟)四、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表现为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工作证,无特种作业证明)五、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表现为上岗人员无有效证件,施工人员不清楚“双指引”制度规定,未携带相关操作指引)以上五条禁令所列举的违规行为,是导致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最主要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现违反禁令者,将被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禁令的人员应给予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当前,管线类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合作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的现象,施工单位忽视现场管理,导致普遍存在种种违规、违禁行为,不仅带来安全风险,也给大家带来合同违约、法律责任、管理责任风险。8(二)高空作业部分1、违规案例图片图2-1图2-2违规情况: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不符合规范。违规情况:1、高空作业竹梯1架无防滑垫。2、施工人员扶梯站立位置不正确。图2-3图2-4违规情况:1、通信线缆架挂电力杆路上,严重违反技术规范。2、施工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违规情况:无安全带、安全帽。竹梯无防滑垫扶梯站立位置不正确无安全带、安全帽通信线缆架挂电力杆路上,严重违反技术规范9图2-5图2-6违规情况:1、登高作业无人扶梯。2、无安全带、安全帽。违规情况:1、登高作业一梯两人。2、无安全带、安全帽。图2-7图2-8典型事故:2010年3月28日湖北省随州市新建移动基站,发生发射塔倒塌事故。违规情况:铁塔安装登高作业无安全带、安全帽。一梯两人无安全带、安全帽铁塔安装缺螺丝,导致倒塔事故。无安全带、安全帽102、典型违规案例【案例1】:施工现场:2010东莞市无线扩容工程,天线设备安装现场。(图2-1)问题描述:施工单位登高作业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不符合规范。案例分析:《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可以使用的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施工人员将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发生事故时,会因安全带起不到保护作用导致人员伤害。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案例2】:施工现场:2011年惠州一期FTTX新建项目布防架空光缆施工现场。(图2-2)问题描述:施工单位高空作业竹梯1架无防滑垫,2架防滑垫已破损。施工人员的站立位置不正确。案例分析:高空作业时,登高竹梯的防滑保护措施直接影响到高空作业的安全工作,施工现场3架梯子,1架无防滑措施保护,2架防滑垫已破损严重,护梯施工人员的站立位置不正确,安全意识不够,一旦梯子发生后滑和侧滑,不但起不到安全防范,11反而造成更大安全隐患。【案例3】:施工现场:湛江郊区零星大客户工程架设光缆施工现场。(图2-3)问题描述:1、施工单位登高作业时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2、通信光缆线路加挂在高压电杆上(380V),光缆接头盒在高压电杆上安装。案例分析: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技术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典型事故】:施工现场:2010年3月28日15时左右,随州市随县洪山镇青龙庙村一组新建移动基站发射塔施工现场。(图2-7)问题描述: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螺丝没有固定的情况下,依然违章上塔进行安装操作,导致基塔发生倒塌,3名在塔上和1名在塔下施工的工人被当场砸死。案例分析:12对施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施工单位--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导致该事故的发生,对该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同时对该公司相关领导、部门领导进行了撤销职务以及罚款等处罚,并报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监理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诚公监理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同时对该公司相关领导、部门领导进行了撤销职务以及罚款等处罚,并报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建设单位的处理:建设单位---责令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写出自查整改报告。要求随州分公司对施工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及监理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工程施工安全。13(三)道路施工作业部分1、违规案例图片图3-1图3-2违规情况: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牌。违规情况:1、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牌。2、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图3-3图3-4违规情况: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2、无其他工程实施人员及现场安全人员。违规情况: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2、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牌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14图3-5图3-6违规情况: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2、管井打开,无人值守。违规情况: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图3-7图3-8违规情况:安装杆体时,未对施工区域围闭。违规情况:施工人员存在踩踏光缆现象。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施工人员存在踩踏光缆现象管井打开,无人值守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152、典型违规案例【案例1】:施工现场:2010年肇庆市接入光缆工程某路段进行光缆布放现场(图3-1、3-2);2011年惠州宽带配套主干光缆工程直埋光缆路由段工程实施现场(图3-3);湛江市新建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图3-4)。问题描述:施工单位没有在公路边设置施工标志牌或用警示带围蔽作业区域。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案例分析: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前未按要求在施工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未穿反光衣,未戴安全帽,存在严重施工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或行人的伤亡事故。事故教训借鉴:2001年10月10日凌晨:受雇于北京某电子通讯技术中心的民工谭友根、李建昆、王月芬和赵永富在西城区展览馆路加油站南侧进行通讯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当他们围在一个井口前商量如何下井时,灾难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