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宣贯学习2014年11月28日**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停送电操作,杜绝因停送电失误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停送电管理做如下具体规定。**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一、电工资格1.从事电气设备维修操作的工人,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劳动人事教育科安排到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井下电钳工)操作证。2.由矿机电技术科、安全科组织对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基本技能及安全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颁发“**煤矿电工上岗证”持双证方可上岗作业**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二、停送电一般规定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执行。2.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3.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4.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5.掘进供电必须执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方式,两段供电电源来自高压侧不同母线段。对风机全部停电时,必须提前通知调度指挥中心、通防科。得到许可后,通知迎头撤人后,方可停风机开关。**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6.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闭锁严禁甩掉不用。7.停电时间超过一周或永久停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必须将供电电缆从馈出开关的负荷侧拆除。8.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或者停送电申请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9.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10.在送电之前,负责检修的电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设备内有无遗漏物料,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11.电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装接地线的顺序。停电:停掉所操作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确保操作设备(电缆)与该设备(电缆)连接的相关设备全部停电,并有明显的断电点。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验电: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设备,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其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有专人监护,并应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统一使用100~1500V等级的验电笔,只允许测量66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体。高于660V的使用高压验电器。**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放电:经验电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对被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使其剩余电荷放尽。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在井下,上述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的操作,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对电气设备进行接线、改线等工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66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体使用低压接地线。高于660V的使用高压接地棒。**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送电:待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检修的电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接线是否正确,设备内有无遗漏物料,经检修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恢复设备;在送电之前,由检修负责人对检修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人员已离开检修设备,确认具备送电条件,由检修负责人将停电牌取下,恢复设备正常供电状态。必须执行好“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13、地面110KV变电所、-312中央变电所、-650变电所、-920变电所高压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井下各高压馈电开关、停送电影响两个单位的低压馈电开关检修时,检修单位提前向机电科、调度指挥中心提交申请,批准后,按照《电气设备停送电申请表》规范进行停送电操作。**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三、电工操作规定与注意事项1.检修或搬迁设备、电缆时,必须使所操作设备完全停电,即:停掉所操作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确保操作设备(电缆)与该设备(电缆)连接的相关设备全部停电,并有明显的断电点。2.检修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的操作顺序,并严格执行济矿阳发〔2014〕26号《关于加强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中《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票》。4.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靴、戴绝缘手套。5.电工操作时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是矿统一配备的合格的安全用具。6.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时,严禁站在开关正前方操作。**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7.小班电工只允许停(送)区域内馈电开关、检修馈电开关所带负荷开关(电缆);不得对馈电开关及以上设备进行检修操作,确需对馈电开关进行维修时,必须有工区听班电工班长或机电区长现场监督。**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8.检修停电涉及到本单位以外单位正常供电时,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到机电科签批《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申请表》并在工作前一天协调会上通知所影响单位;采煤工作面设备需停电检修时,需到电站填写《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申请表》,并由电站电工签字确认后进行操作;皮带机、耙装机等电气设备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申请表》,并由司机签字确认后进行操作。**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9.检修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皮带机头、绞车房等配电点10kV高压设备时,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到机电科签批《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申请表》,并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和操作票)。10.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现场,了解工作区域内电源进出走向。11.任何人不得对电气设备内部结构进行改变。12.首次使用的新型电气设备由机电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后,方可使用及维护。**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四、考核办法1.设备带电进行检修操作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矿籍处分;2.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并记严重“三违”一次;3.进行停送电操作,未按要求穿戴绝缘用具的,对责任人处以降级一年处分;4.未随身携带验电器、放电线、电工工具的,每缺少一件,对责任人处罚200元;**煤矿停送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5.未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并记严重“三违”一次;6.电工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殊工种操作证及**煤矿电工上岗证,否则,每发现一人次证件不随身携带者处罚本人500元,并挂罚单位10000元;7.非电工人员操作、检修电气设备的,对责任人处罚5000至10000元,挂罚责任单位50000至100000元;8.未对电工定期定期培训的单位,对机电区长或技术员处罚500元/次;9.改变电气设备内部结构的,对责任人处以降级一年处分。。**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电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范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检查、试验、使用和保管,确保电工安全工器具在施工作业中真正发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工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1、机电技术部是电工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2、各区队应设电工安全工器具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电工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3、各区队的管理职责:(一)建立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二)公用电工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牌,停止使用。个人电工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电工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工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电工安全工器具。(四)每月对电工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四、常用电工安全工器具规范1、安全帽2、绝缘手套3、高压验电器4、低压验电笔5、绝缘靴6、高压接地棒7、低压接电线**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1、安全帽(一)电工统一配发带标志的蓝色安全帽(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颏带、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颏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它原因造成滑落。**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2、绝缘手套(一)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二)进行3.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三)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3、高压验电器(一)1140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验电选用高压验电器。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三)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四)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五)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六)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4、低压验电笔(一)统一使用100~1500V等级的验电笔,只允许测量66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体。(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笔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三)使用试电笔之前,首先要检查试电笔里有无安全电阻,再直观检查试电笔是否有损坏,有无受潮或进水,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5、绝缘靴(一)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二)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6、高压接地棒(一)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二)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三)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四)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五)设备经验电证实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煤矿电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7、低压接地线(一)仅适用于660V及以下电压等级。(二)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10㎜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三)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