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日常管理手册一、景区工作人员岗位服务管理(一)售票、检票人员职责1.在售票处明显位置设置服务标示明白栏,向游客提供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和游乐须知等服务指南;2.售票人员姿态端正,态度热情,使用普通话,业务熟练,掌握各类票的价格和使用情况;3.售票、检票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4.上班时间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上班不离岗、不串岗、不干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5.做好游客咨询、接待、检票工作,使用普通话,文明服务,礼貌待人;6.游客购票时,售票员要主动讲明票价,提高收款速度,点钞、点票快捷,准确,减少顾客等待时间。7.检票人员在检票时应态度和蔼,礼貌处理,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斗殴现象,突发情况下应及时与部门领导联系,不得中断工作;8.售票秩序混乱,售票窗口繁忙时设专人维护秩序,避免造成拥挤搅乱现象发生;9.保持售票室周围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1.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文明服务,坚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热心为游客排忧解难。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细致,耐心地回答游客的提问;2.认真管理进出车辆,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管理人员应做到收费合理,明码标价,出具正式票据;3.加强文明管理,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指挥车辆按停车线整齐,统一停放,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保持停车场通道和出入口安全畅通,温馨提示车主做好安全工作;4.当发生强行入内不交停车费时,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礼貌处理,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斗殴现象,突发情况应及时与部门领导联系,不得中断工作;5.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地面垃圾,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障停车场无脏乱差现象。停车位画线清楚,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6.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提醒司机离车时锁好车辆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提高游客环境和安全意识,提醒游客做好车辆和财产保管工作;7.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检,发现他人在停车场内从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三)其他岗位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2.上班时间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上班不离岗、不串岗、不干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做好游客咨询、接待工作,使用普通话,文明服务,礼貌待人;4.繁忙时设专人维护秩序,避免造成拥挤搅乱现象发生;5.殿堂内工作人员和外聘人员不允许强迫游客捐款,辱骂游客的现象;6.保持分管地段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二、景区卫生管理制度(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桌椅摆放整齐。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桌椅摆放整齐。4、殿堂内,无多余神像,神台干净,无杂物存放;5、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6、景区内水面没有杂物、废弃物;7、景区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8、景区内不得乱烧、乱堆废品垃圾;(二)卫生间景区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三)公共卫生管理1、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2、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3、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及时劝阻;4、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章程标准执行;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旅游设施等重点设备必须每日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4、殿堂内电线必须穿管放置安全位置,确保不出现隐患情况;5、灭火器要保证数量充足,能够正常使用,景区工作人员会操作;6、栈道、吊桥在高峰期增要安全管理员;7、水面必须放置救生设施,增加安全警示标示,高峰期要增加救生管理员;8、对于急弯道路,多危险道路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9、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上,值班人员、应急小分队和消防器材设备必须立即到位展开工作;10、加强辖区内经营或非经营餐饮、食品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11、接到局整改通知书时,要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12、应急预案制度、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四、景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1、景区经营户主要指:整个景区范围内从事餐饮、住宿、各种商品纪念品、娱乐及所有对外有营业活动的经营者;2、景区经营户必须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县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经工商、卫生、安监、税务、消防等部门检查认定合格,并取得证照后,方可与景区签订合同进行经营;3、完善经营户保证金制度。即所有景区经营者,必须在开业前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景区经营户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景区管理处的卫生、环保、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景区对经营户实行“扣除保证金”的办法,即:如有在日常经营中不服从景区管理者,每次扣除50-100元的保证金,性质严重并造成后果的,景区可按协议单方面终止合同;4、景区经营户的摊位及物品摆放要做到布局合理、明码标价,从业人员佩戴胸卡,不准出现店外经营、欺客宰客、缺斤短两、尾随兜售、强买强卖。一经发现,将一一处理性质严重并造成后果的,景区可按协议单方面终止合同;5、餐饮经营,要符合国家关于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6、景区要定期对经营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服务培训,以确保服务质量;7、保持本辖区的周围清洁整齐,物品摆放规范有序;淇县文物旅游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