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风险评价与风险预警通过风险分析,我们对风险状态有了了解,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解决如何评价风险状态的问题,即风险主体对现有的风险状态满意吗?为什么?这首先涉及可接受风险的设定,其次涉及风险分级。所谓风险评价,就是将风险分析得到的风险状态与可接受风险对比,做出是否接受现有风险状态的决定、做出是否发出风险预警的决定。本章核心知识点包括:可接受风险的概念、风险分级、风险预警。第一节风险标准与可接受风险一、风险标准二、可接受风险三、可接受风险、ALARP风险、不可容忍风险一、风险标准风险标准是由风险主体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规定的风险指标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评价风险重要性的依据。风险主体通过建立内外环境来确定各类风险标准、建立风险指标体系。产生风险标准的外部环境源主要有:国家、国家部门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和行业标准,竞争对手标准,供应商和客户要求等。产生风险标准的内部环境源主要有: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各类公司会议决议、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方法》第二十条规定:“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这里直接提出了四个风险指标和对应的风险标准。二、可接受风险在很多情况下风险主体可以直接将风险标准与风险状态进行对比、进行风险评价,但从逻辑上讲,风险主体应先确定可接受风险(完整的说法是可接受风险状态),再将风险分析得到的风险状态与之进行对比,进行风险评价,以确定风险主体可否接受现有风险状态。可接受风险,可以是风险标准规定的指标值对应的特定类型的风险状态,比如企业资产负债率是一个风险指标,对应的风险标准有: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如果一家企业就认定资产负债率高于70%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那么可接受风险就是:资产负债率低于70%。这时我们实际上是将风险标准直接转化为可接受风险。但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能直接用风险标准定义可接受风险状态。首先,很多情况下风险标准是用一个值域表示,而可接受风险状态是一类分布,二者无法直接对比;其次,就算风险标准规定的是一类风险状态(包括用一个值域),可接受风险状态也不必一定是其子集,比如,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是一个风险标准,企业不一定就认定未来其资产负债率要100%保证不超过70%,它可能认为98%的保证就够了。1.定义可接受风险是一类特定的风险状态,当风险指标未来值的分布属于这类风险状态时,风险主体无需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可接受风险是人为确定的,所以我们有时也将其叫做可接受风险标准。例如一家企业认定资产负债率高于70%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其可接受风险就是:资产负债率低于70%,所有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资产负债率分布都属可接受风险。如果风险分析指出一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实际或预期分布或如A、或如B、或如C,则这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可接受的,风险主体无需采取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图3-1)而如果风险分析指出一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实际或预期分布如D,则这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不可接受的,风险主体需采取风险管理措施。2、确定可接受风险的方法可接受风险是一类特定的风险状态,如何界定其范围,要解决两类问题:1、用什么指标划定其范围?2、这个指标取值在什么范围可接受?第一个问题涉及如何度量风险,所谓风险测度问题。简单地说就是:给定一个风险状态,用什么确定风险的大小(或优劣)?若无法度量风险的大小(或优劣),我们也就无从谈起多大的风险可以接受、多大的风险不可接受。选定风险测度方法必须由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决定,是风险主体必须面对的、困难的决策问题。第二个问题涉及风险主体承受风险的能力和优化风险状态的能力。现实中这两个问题被含混地用一个决策问题取代:如何确定可接受风险。它既包括风险状态优劣评价标准的选取(用什么描述风险的大小,或称判别指标的选取),又包括可接受范围的划定。确定可接受风险的方法现实中已经应用的决策方法有很多。有文献认为决策可接受风险的、最基本的方法分属三大类。1、专业判断,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根据专业原则确定可接受风险。2、步步为营,以过去或现存的可接受风险为基础,确定新的、相关风险的可接受风险,并通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来修正新的可接受风险。3、正规分析,以公认的事实和价值为基础,正式定义推理原则、按推理原则确定可接受风险。1)专业判断专业原则来源:职业经验,行业标准、政府规定类型:伦理的、质量的、技术(设计)的、绩效的。2)步步为营有4种典型的方法:风险目录外现偏好法内含偏好法自然标准风险目录用统一的标准来定量各种不同的风险,将估值编辑成详细的表格,这样的表格将帮助决策者产生决策直觉、形成可接受风险标准。R.Wilson(1979)制作了表3-1,Cohen和Lee(1979)制作了表3-2。这些表,可以告诉我们,那些我们吵吵闹闹的风险其实算不了什么,而有些我们忽视的风险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重要得多。表3-1使死亡率增加0.000001的风险表3-2不同原因引起的估计的预期寿命的损失外现偏好法研究各种人类已经接受的活动(等同于人类已接受其风险),并认为这些活动带来的风险和利益是平衡的,建立风险和利益数据的关系式,人类新的活动的可接受风险标准由该关系式确定。图3-2是Fischhoff、Slovic和Lichtenstein(1979,P.20)提供的风险及其利益的关系图。。图3-2对25项活动、技术的风险和收益的一种可能评估Thaler和Rosen(1976)研究了人们用职业风险交换利益的“市场”行为,结论是需要每年增加约200美元的额外费用来促使危险行业(如,煤矿)的工人接受每年意外死亡概率0.001的增加。按此计算,社会可以接受支付20万美元来预防一个工人的死亡(1981年Rappaport的计算结果是这一数据是200万美元)。内含偏好法该办法的前提是,认为法律行为(法律遗产、民事侵权行为案例和行政管理行为)反映了人们的愿望与当前经济和政策的限制之间的折中,体现了人们在以最大的努力满足他们愿望的同时包容充满风险的现实生活。内含偏好法的做法是,鉴别法律行为内含的风险—利益平衡点,将其作为新风险的可接受风险标准。内含偏好法当然要依赖一个好的法律体系。自然标准前述三种方法都依赖社会的现有决定,难免受到社会错误和不公正的影响。一些人认为有些风险的可接受风险标准也许不应受到特定社会的影响,尤其当风险是可叠加、可累积或不可逆时。这时与其去考察人类历史上具有指导意义的某一时期的人类智慧,不如去考察地质时代的生物智慧。自然标准以地质时代风险指标值的分布范围为基础,或直接使用其为风险指标的可接受标准、或在其上加或减一个波动范围,作为可接受风险标准。Settle和Patterson(1980)建议食品中铅的含量必须低于在考古中所发现的水平;还有人建议全部核燃料循环对后代的风险应不高于矿石床在被开采前的风险(Rotow、Cochran&Tamplin,1979);国际放射保护委员会建议忽略那些比社会已接受风险小的风险,而接受略高于自然风险的风险(Maxey,1979)。3)正规分析正规分析法的基本过程是:1、定义决策问题,就是列举所有可选择的行为和所有可能的后果;2、建立这些可选择的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关系;3、将所有的后果用同样的指标(相同的量纲)进行评价;4、行为选择(求解极值问题)。正规分析法有两种典型的方法:成本-效益分析和决策分析。本质上成本-效益分析是决策分析的特例。在成本-效益分析中,所有的后果用“经济学价值”计量。而在决策分析中,行为的后果未必用“经济学价值”计量,如对治疗某种特定疾病的各种治疗方法治疗效果的评价确定可接受风险的方法须具备的特征如何决策可接受风险确定方法,有文献建议从如下方面考虑方法的优劣:全面性、逻辑合理性、实用性、可公开评价性、政治可接受性、与传威机构一致性、有利于学习。其中,全面性是说方法应能明确地并令人信服地处理决策问题涉及的所有因素;可公开评价性是说,方法表明它仅提供一个大致的解决方案,方法欢迎建设性的批评以找出遗漏、错误和隐藏的假设以便在下一轮分析中予以纠正;、、、这不是说,每一个方法必须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完全满足要求,而是说在我们选取方法时必须全面考虑每一种方法在每一方面的优劣,经综合评估得到结论。有研究认为:专业判断和正规分析更适合处理较大范围的可接受风险问题,而步步为营方法较适合处理较小范围内的可接受风险问题;处理某些常规的、分散的可接受风险决策时,专业判断具有一定的优势,而正规分析(有时,甚至步步为营)在决定新技术命运时更具优势。3、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在考虑一个行业或一项新技术的可接受风险时,人们通常选取的风险指标为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对应的可接受风险我们有时也叫做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和可容许环境风险标准)。这里的个人风险、社会风险有特定的含义。1)个人风险个人风险指单位时间内特定区域内的人员因特定事故造成的个体死亡(受害)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受害)率。如果某年中国大陆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1000起,死亡1200人,则当年中国大陆建筑业个人死亡概率为1200/4000万=3×10-5以下是一些国家采用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的个人可接受风险。表3-3。表3-3可接受个人风险在使用个人可接受风险时,要注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国外发达国家的经济、科技水平都高于我国现阶段水平,其风险管理水平也高于我国,所以不能直接引用其可接受风险,应引入修正系数对其进行适当修正,以较合理地确定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可接受风险。如某发达地区建筑业的个人可接受风险为〈10-6,要将这一标准引入中国,我们须引入修正系数D,即基准国(地区)建筑业人均GDP与我国建筑业人均GDP之比。如该地区年GDP为10000亿元人民币,建筑业产值占总产值的5%(建筑业产值为500亿元),从业人员200000人(人均250000元),中国建筑业总产值20000亿元,从业人员4000万(人均50000元),则修正系数D=5,由此可以得到较适合我国经济水平的建筑业可接受风险为〈5×10-6。如果某年中国大陆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1000起,死亡1200人,则当年中国大陆建筑业个人死亡概率为1200/4000万=3×10-55×10-6,由此可知我国大陆建筑业个人风险处于不可接受风险水平。2)、社会风险可接受社会风险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来刻画,见图3-3(图中坐标常常取对数坐标)。如果风险分析得到的社会风险状态(实际F-N曲线或预期F-N曲线)低于图中可接受F-N曲线边界线,该风险状态就是可接受的。图3-3可接受社会风险(F-N)曲线F-N曲线与坐标轴包围的面积等于每事故死亡人数的期望值,现实中,这一指标也常常成为真正的风险指标,针对该指标划定的范围成为真正的可接受社会风险。例如我们可以将我国大陆建筑业社会可接受风险划定为〈0.2525人/(事故),如果风险分析告诉我们我国大陆建筑业实际的风险状态是1.183人/(事故)0.2525人/(事故),那么我国大陆建筑业社会风险就是不可接受的,需要加强风险管理,采取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上。三、可接受风险、ALARP风险、不可容忍风险在确定可接受风险的同时,我们常常同时定义ALARP风险和不可容忍风险,即我们常常将风险状态划分为三类:可接受风险(acceptablerisk)、ALARP风险(ALARPrisk)、不可容忍风险(intolerablerisk)。这一分类方法常常称为“二拉平”原则(AsLowAsReasonablyPracticable,最低合理可能原则)。图3-4社会风险的F-N曲线边界线例如,对于上面我们讨论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