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县农业局:企业名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本公司遵照河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就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如下承诺:1、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及所属工程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负责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2、一旦出现本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未能及时处理和支付的,市建管处可直接动用本公司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市建管处会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直接支付所欠民工工资,本公司承担因拖欠民工工资而直接动用和支付保障金的一切责任。3、本公司自接到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后,在90天内足额补缴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