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体育发展史新中国的成立为体育运动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首先,体育在整个国家中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体育的重视和对人民健康的关怀,体育事业被当作国家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载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1949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所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文规定“提倡国民体育”。10月开国大典刚刚结束,就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体育工作者代表大会,并及时地将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同志亲自出席了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1950年,毛泽东主席亲自为我国第一个体育杂志《新体育》题写了刊头。1952年,为祝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毛泽东主席为大会作了“发展体育运动,为生产和国防服务”的题词。1954年,党中央批转了《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其中指出“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l983年10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了《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通知指出:“体育战线取得了振奋人心的成就,开始出现了新的局面,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向四化进军的信心,在建设两个文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指出:“体育是增强人民体质的积极有效方法,同时是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建国5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国体育工作的组织体系和领导机构。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作为直属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和监督全国的体育事业,发展体育运动,并由贺龙副总理兼任体委主任;以后又陆续健全了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的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军委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也都相应地建立了负责体育工作的机构,同时还建立了各产业系统的体育协会和单项体协,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和地方体育科学学会及单科学会。近年来国家机构改革,将国家体委改为体育总局。由此,使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相互配合,形成了我国体育运动的完整体制。其次,由于党和政府对体育的重视,体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也得到改善。过去对体育和体育工作者的偏见和传统观念,正在逐步改变。体育工作者当选为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一届比一届多。历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都邀请了体育界的代表,还有不少人担任了全国青年联合会、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总工会的委员。近年来,通过有组织、有领导地评选全国干名、百名优秀体育教师、评选“十佳”运动员等活动,使体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也相应地提高。特别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为国争光的运动员、教练员非常关怀。他们经常出席运动会和庆功会。优秀运动员经常被邀请到中南海和人民大会堂作客。对我国参加的一些重大国际比赛,中央领导同志有时还直接参与决策。例如1973年在我国举办亚非拉乒乓球友好邀请赛,周恩来总理对许多工作都亲自过问。1981年,我国女排在关键的一仗战胜美国女排后,党中央办公厅第一个打来电话表示祝贺。1982年10月,中央书记处集体接见了中国女排和各个项目的优秀教练员及体育干部,鼓励体育健儿要把高标准,严要求,勤学苦练基本功的风气坚持下去,帮助和推动其他战线开好这个风气。国家领导人都曾接见和鼓励历届世界大赛凯旋的体育代表团。我国体育健儿也在世界各大赛中屡屡为国争光,成为当今世界体育强国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颁布《体育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使体育工作走向以法治体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