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習題解答第一章1.D2.D3.C4.D5.D6.C7.C8.C9.衍生性金融商品係衍生自金融市場商品如股票、債券、貨幣等之衍生性商品,依其特性可概分為:遠期契約(Forwards)、期貨(Futures)、選擇權(Options)與交換(Swaps)等。10.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風險種類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作業風險、法律風險。11.期貨契約是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點,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特定商品之契約,其契約內容係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之「標準化」契約,所謂「標準化」係指交易標的資產之品質、數量、交割或結算方式、交割或結算日期、地點皆採單一標準,故其為一特殊之遠期契約。12.相較於遠期契約,期貨契約具有下列特性與優點:(1)契約的標準化、(2)保證金交易、(3)每日結算、(4)買賣雙方對結算機構負責、(5)到期現金結算或實物交割、(6)集中交易公開競價。13.一般說來,期貨有下列重要功能:(1)避險功能、(2)價格發現功能、(3)投機功能。倘自其他層面觀之,期貨尚具有下列功能:(1)提升期貨市場國際化程度、(2)多元化金融市場商品種類、(3)降低交易人交易成本及資金運用效率、(4)提升現貨市場運作效率、(5)便利現貨投資者進行避險、(6)促進公共利益及經濟效益。選擇權具有下列功能:(1)規避風險及促進市場發展、(2)價格發現及促進資源有效配置、(3)組合與策略多樣化能滿足不同風險偏好者需求、(4)提供投機及套利之機會與提高避險效率、(5)具有遞延決策投資或交易之效果、(6)促進資本市場完整性。14.期貨可分為商品期貨及金融期貨,前者包含:(1)農、林、牧產品及其他類、(2)能源期貨、(3)金屬期貨;後者包含:(1)外匯期貨、(2)利率期貨、(3)股價指數期貨、(4)其他金融期貨。15.期貨市場主要由避險者與投機者所組成,避險者有現貨部位但不願意承擔價格變動風險,而期貨之原始目的即在於提供現貨持有者得轉移其可能遇到價格變動風險,避險者可在期貨市場買進或賣出等值的現貨契約,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而投機者是指有能力且願意承擔市場風險,以獲取報酬的交易者,他們承擔了價格的風險,活絡市場的交易,若無投機者參與,避險交易則不能順利進行,也就無法產生具經濟功能的期貨市場,故投機者之存在對於整體社會而言,具有正面經濟效益。16.選擇權為一種權利契約,買方為取得此權利則須付出代價,而賣方承擔履約的義務則要收取一定代價,此代價即為權利金,表彰此選擇權之價值。選擇權具有下列特性:(1)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稱、(2)買賣雙方風險不對稱、(3)具有強大組合創新型態商品及交易策略之能力、(4)提供多樣之避險功能、(5)具極大之財務槓桿倍數與風險。17.選擇權之種類依其權利性質為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區分,可分為買權與賣權,前者係指買方具有依契約條件執行買入標的資產之權利,後者則指買方有權利依契約條件執行賣出標的資產之權利。倘依照市場形式可分成非標準化選擇權及標準化選擇權,前者多半為各金融機構提供之店頭市場形式選擇權,後者為選擇權之到期月份、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及履約價格間距等皆由期貨交易所制訂有一定之規格,並在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保證金之計算與結算均由交易所規定。倘依選擇權標的資產可分為現貨選擇權、期貨選擇權及其他衍生性商品選擇權。18.依照交易人對市場或標的資產行情有不同看法,可運用單一選擇權交易如下:(1)預期大幅上漲:買進買權、(2)預期大幅下跌:買進賣權、(3)預期小幅下跌:賣出買權、(4)預期小幅上漲:賣出賣權。19.權利金為選擇權之價值,即買方取得此權利所必須付出之代價,權利金價格和一般現貨市場的報價一樣,隨著買方願意付出與賣方願意接受的情況,形成市場上的供需,當價格達到買賣雙方均能接受的條件時便可成交,價格也就因而決定。而隨市場各種資訊影響,選擇權的價格也就隨之波動。選擇權賣方取得權利金後即負擔履約義務,為保證到期能履行義務,賣方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稱為保證金,交易所會訂定保證金的最低限額,通常以涵蓋一日可能損失的最大額度為準,加上每日結算的動作,使違約風險得以控制,一般說來,可分為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前者為期貨商要求交易人於下單委託買賣前,必須存入帳戶的交易保證金,後者則為交易人持有期貨部位所必須維持在帳戶中的保證金最低限額。20.交換之功能包含:(1)以交換方式取得資金可使資金的成本降低、(2)交換可作為一種避險工具、(3)增加資金取得的途徑及分散資金的來源、(4)調整財務結構及使資產負債做更佳的配合、(5)增加資產運用的收益或增加資金調度的彈性、(6)可增加中介者之手續費收入及操作技巧,並建立信用與知名度。金融交換種類主要包括:(1)貨幣交換、(2)利率交換、(3)貨幣利率交換、(4)換匯、(5)權益交換、(6)商品交換等。第二章1.D2.A3.A4.A5.D6.C7.C8.B9.A10.未平倉合約量為5口,交易者B、C、D之淨部位分別為-2口、2口、-3口。11.我國發展期貨市場分為兩階段,在第一階段為民國81年6月起之國外期貨交易時期,國人透過在臺灣的期貨經紀商,交易經主管機關公告得交易的國外期貨商品,其目的,在於使國人交易國外期貨商品合法化,杜绝不法地下期貨交易,以有效保障交易人權益,進而促使交易人熟悉期貨商品之特性與交易方式、策略,俾作為未來開放國內期貨市場之基礎。而第二階段之國內期貨市場時期則由86年6月1日「期貨交易法」正式公布實施,臺灣期貨交易所亦於86年9月正式成立,87年7月21日順利完成市場籌建工作,採用電子交易方式,並上市第一個期貨商品-臺股期貨,之後更相繼推出各式商品。12.根據美國期貨業協會的統計,臺灣期貨交易所於國際間之排名逐年攀升,94年已晉升至世界前18名,更獲得國際知名專業雜誌-亞洲風險雜誌(AsiaRisk)之肯定,獲頒為「2004年度風雲衍生性商品交易所」,肯定臺灣期貨交易所為亞太地區在衍生性商品及風險管理方面,提供最佳營運績效及最具開創性之交易所。此外,臺灣期貨交易所於95年3月27日上市黃金期貨、MSCI台指期貨及選擇權等三項美元計價商品,使臺灣期貨市場的商品線自原有的股價類期貨與利率類期貨,一舉跨入商品期貨與美元計價期貨的新領域。為降低交易成本,並有效掌握交易風險,臺灣期貨交易所施行股票選擇權契約買權賣方交易人以標的證券繳交保證金作業,以增加股票選擇權之交易量及流動性。此外,開放外資得以非避險目的及綜合帳戶從事我國期貨交易,希望藉由制度之國際化接軌,能吸引外資投入我國期貨市場,以引進經營技術,提昇操作水準,使我國期貨市場更國際化。13.臺灣期貨交易所以提供期貨集中交易市場為業務,並以促進公共利益及確保期貨市場交易公正為宗旨,以期在符合公共利益前提下,使期貨市場參與者有一公正的交易環境,藉由期貨交易,達到對期貨標的物價格發現及風險轉移等目的,具有下列角色與功能:(1)交易平台、(2)交易秩序的維護、(3)提供價格發現之功能、(4)期貨履約之保障機制。14.臺灣的期貨市場中,臺灣期貨交易所提供集中交易平台為主,亦擔任結算機構,個別結算會員、一般結算會員及特別結算會員分別為自身及其他期貨商辦理結算交割業務,會員之財力資格要求嚴格。期貨經紀商必須向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與主管機關註冊登記成為期貨經紀商,方能營業。經紀商依據是否為結算會員,區分為結算會員經紀商與非結算會員經紀商,非結算會員經紀商可做經紀業務,但仍必須依靠結算會員經紀商進行結算作業。期貨交易輔助人係為期貨經紀商招攬客戶,提供客戶下單之服務,期貨交易輔助人不得接受客戶的保證金,其必須透過交易所會員經紀商或結算會員經紀商代收客戶保證金及代行結算作業。期貨交易輔助人在接受客戶下單後,必須轉交委託單給往來的期貨經紀商,由經紀商替客戶進行買賣經紀作業。期貨交易投資顧問以發行刊物的方式,提供客戶有關期貨交易的諮詢服務,並向客戶收取諮詢服務費用。期貨交易投資顧問必須向期貨同業公會登記註冊,並不得向客戶吸取資金進行期貨投資交易。期貨基金經理人可以信託投資基金方式向客戶吸取資金,從事期貨投資交易。此外,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係一個自律的組織,會員必須自我約束管理,不得違反期貨交易規則。上述期貨市場參與者皆受到主管機關之監督管理。詳見圖2-5。15.原始保證金為期貨商要求交易人於下單委託買賣前,必須存入帳戶的交易保證金。原始保證金之收取金額,可能因市場行情變動而有所調整。維持保證金則為交易人持有期貨部位所必須維持在帳戶中的保證金最低限額。期貨交易人保證金專戶存款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額度時,期貨商即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要求期貨交易人補繳保證金差額至原始保證金的額度。期貨結算會員繳存於期貨結算機構之交易保證金,稱之為結算保證金。16.現行臺灣期貨市場委託單可概分為單式委託與組合式委託。其中期貨商品僅有單式委託,選擇權商品則除了單式委託外尚有組合式委託。單式委託顧名思義係指單一契約之委託,組合式委託則為同時執行兩個不同契約之委託。若依委託單種類來區分,臺灣期貨交易所提供市價單及限價單,期貨商得自行開發其他委託單種類。依委託條件區分,期貨商品有整日有效單(ROD)。至於,選擇權商品則除了有整日有效單(ROD)以外,尚有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單(IOC)、立即全數成交否則取消單(FOK)。所有期貨商品不需設委託條件均為整日有效單。所有選擇權商品市價單不論是單式或組合式委託均僅能加註FOK或IOC,選擇權商品限價單部份:單式委託限價單可加註ROD、FOK、IOC三種委託條件其中之一,組合式委託則僅得加註FOK或IOC。17.2005年全球前5大衍生性商品交易所分別為韓國交易所(KOFEX)、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泛歐交易所(Euronext)及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其合計交易量占全球期貨與選擇權交易量達64%。KOFEX最主要商品為KOSPI200指數選擇權,能在數年內成為世界第一商品,其成功因素包括:(1)總體經濟環境吸引交易人進場、(2)基金市場規模尚小、(3)韓國證券公司交易特性、(4)網路使用者快速增加、(5)證券及衍生性商品市場整合管理、(6)內部機構交易即時機制、(7)重視教育及推廣。Eurex現為歐洲最大衍生性商品交易所,主要商品為歐元債券期貨,目前已全面電子化,整合歐洲、美國、亞太地區之交易連線,近年來改變國際發展策略,直接赴美國申請設立分公司EUREXUS。Euronext係整合法國巴黎、荷蘭阿姆斯特丹、比利時布魯塞爾、英國倫敦Liffe及葡萄牙交易所,目前大部分衍生性商品併入Euronext.liffe,最主要商品為3個月期歐元拆款利率期貨。CBOT自1977年起陸續推出之各年期美國公債期貨位居全球長期利率期貨翹楚,此種金融期貨之推出改變了傳統金融市場,而以玉米為標的資產之期貨與選擇權則為主要農產品類商品。CME為美國第一家上市之金融交易所,最熱門商品中為3個月期歐洲美元期貨,其著名之電子交易系統GLOBEX®系統為跨國之自動化下單與撮合系統,網路橫跨全球十二個金融中心,其保證金計算方式名為SPAN,用以衡量所轄結算會員整體部位之總風險。CME在2003年初與CBOT完成了共同結算連線機制,允許CBOT於BOTCC(CBOT所屬之結算機構)之部位全數移轉至CME之結算部門,此連線涵蓋85%美國期貨及選擇權之結算作業,可謂CME之重要里程碑。18.臺指選擇權商品成功因素可以下列幾點分析:(1)有效的造市者制度(2)業者積極開發電子交易平台,降低交易人進入市場難度(3)成功的市場宣導與交易人教育活動(4)業者間之相互競爭,降低交易人之交易成本(5)期貨交易稅調降降低選擇權賦稅成本(6)高度波動之金融行情(7)台灣市場之交易人環境19.我國期貨市場之財務安全體系建構在臺灣期貨交易所之完整結算會員制度,由結算會員與期貨交易所擔負交割履約之責任。而擔負此重任須有強大的財力作為後盾,資金的來源則包括結算保證金,期交所提存之賠償準備金,每一家結算會員繳存之交割結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