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浅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执政能力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行动纲领,更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为理想信念加油“补钙”,为彰显从严治党“补钙”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一、现状:正视症结所在--把住理想信念之“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月22日发布消息,以来,截至1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58起,处理5641人,其中包括59名地厅级干部、673名县处级干部。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15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84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566起、违规公款吃喝532起、大办婚丧喜庆377起、公款国内旅游215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93起、公款出国境旅游17起、其他问题259起。上述情况表明,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党组织要在实际工作中敢于直面问题,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和民族脊梁,始终成为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目前基层党建工作的深入分析,必须补齐八个短板:(一)从严治党认识淡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存在观望思想,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如今的严管高压态势收了手,缩了步,紧了嘴、慎了言。但没有从骨子里和灵魂深处认识到从严管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为这次的严管还是一阵风,刮一阵就过了,工作上缺乏主动,思想上极不情愿,牢骚满腹。二是有随大流思想,总认为不靠前、不落后,跟着大家中间走,被亲情、友情、朋友圈束住手脚,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只盯着不良习气,看不见甚至看不惯先进典型,不求成绩突出,但求平安自保。三是仍抱有侥幸心理,个别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安于个人享受,对党纪国法虽心生畏惧,但仍存侥幸,认为小吃小喝不存在,小收小拿没人过问,把一些违纪行为地下化,变换形式来钻空子,不愿收手,总觉得自己是小苍蝇中的小苍蝇,上面无暇顾及,却忘了自己已经是“苍蝇”的这个本质。(二)管党治党定力淡化。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幺就完成什幺,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三)两个责任落实淡化。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不是躲避就是光说不做或多说少做,只做表面,没有实质功效。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单位的声誉,工作中躲猫猫、缩边边,能过就过,能拖就拖,只顾自己和小圈圈的得失,干工作宣传得多,行动得少;布置得多,检查得少;制度制定得多,落实得少。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一是监督不到位,对同级和上级的监督,显得畏手畏脚、力不从心,有些地方,监督形同虚设,纪检干部到位,也只是签个字、走个形式,看似十分正规,实则大家心知肚明;二是乡(镇)纪检干部一般都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完成其他任务,而不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案件办理和对纪检工作的谋划和思考上;三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员多数兼职、大都文化不高、经验不足,不能有效地监督村“两委”各项事务,部分监督员整天忙于个人事务,对村“两委”监督工作上,参与热情不高。(四)敢管敢严力度淡化。一是缺乏敢抓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五)廉洁自律意识淡化。少数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只讲做事不讲规矩,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无权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足,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六)考责评责体系淡化。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七)严于执纪履职淡化。部分基层单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纪检人员学习和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履职;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情绪,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综合业务知识匮乏,对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得不到位,导致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化。(八)规章制度执行淡化。党建工作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执行不力、落实不严的问题。分析近年来极少部分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所产生的原因,有的是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在选人用人上搞一言堂。二、思考:校准价值坐标--扬好从严治党之“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一)严于履职,保障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党组和纪检组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递增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二是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梳理,从领导、用人、管理、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三是认真履职,勇于执纪问责。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问责,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部”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二)倡树典型,保障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一是抓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在学习过程中,注重分类指导,强化检查督导,注重结果运用,为基层党员提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六种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二是抓纪律教育,打通治党要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使党章、党规、党纪真正根植于每一名党员干部内心,在基层培育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组织氛围。三是抓警示教育,树起拒腐崇廉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注重对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借鉴,教育引导每一名干部算好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崇廉的道德防线。(三)创新制度,保障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一是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制约机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和新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深化“两权”监督制约,以工作管理信息化为依托,深化改革,科学分解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到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二是科学设置标准,完善考核机制。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的思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部门,明确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和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内建立上下级的督查督办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对外推行党务公开,拓展监督空间,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预警机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利用综合考察、述职述廉、内部审计、巡察巡访、案件查处等多种途径获取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注重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了解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对收集到的信息和问题加强评估和研判,树立问题导向,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预警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断前移防范关口,把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四)严于问责,保障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一是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纪检工作,树立保廉防腐的观选配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干部加入纪检干部队伍,制定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落实纪检监察员工作待遇,把纪检队伍的抓手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探索开展纪检干部“亮牌上岗”工作办法,基层单位要以桌牌、门牌、公示栏等形式,公示纪检干部办公地点或联系方式,纪检干部要在履职过程中佩戴纪检干部标示,向干部群众亮明身份,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果断执纪、及时提醒、敢于监督。(六)拧紧链条,保障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