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提醒制度第一条每年随着高温天气和汛期来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做到预防溺水教育常态化,杜绝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旨在强化我校各位教师的主动教育意识,养成各位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定每年的六月为防溺水安全教育月。第三条建立每日一次学生离校安全提醒制度,由校园广播系统在放学时进行语音提醒;第四条建立课前、课后一次安全提示制度。第五条防溺水提醒是我校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头和倾向性的,需要及时过问和提醒的一项教育监督措施。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一)有学生反映的,群众反映的;(二)有教师发现的;(三)学生自己有意无意说到的;(四)学生有游泳思想苗头的;(五)其他需要提醒的。第七条具体措施:1、所谓课前课后就是在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之前和之后,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课前、课后各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教育。2、这种提醒应是持之以恒的。3、只要有发现玩水倾向的,教师就要用一切方法在个人或全班面前进行安全教育。4、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家校结合实施教育与防范。5、及时向其他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第八条提醒建立文书档案,相关资料定期保存。第九条本制度由我小学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