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设备管理制度一、实行仪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每次使用时查看仪器情况及使用登记本,仪器使用登记本必须如实登记,如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二、非科室人员严禁开机操作,出现故障时要承担一切责任。三、上机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转达其他非检查操作开关等,不得随意拆开设备,否则后果自负。四、所有设备未经科主任同意一律禁止外借,特殊情况,报医院批准后,送还前后要检查仪器使用情况,登记清楚,分清责任。五、使用人员要了解各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检查项目后方可单独使用,未熟悉机器者不得擅自操作。六、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配套说明书操作,使用前判明其运行状态,使用完毕后切实切断电源,填写使用登记本,并清洁探头,放回原位后方可离开。七、不准随意挪动机器,通电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异常后,切断电源并报科主任和维修科室,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八、仪器设备主机及附件探头,说明书等保管完备,不得丢失。九、相关特殊检查的贵重设备的使用,要经科主任同意和安排,无特殊原因或请示,禁止私自使用或进行非相关的检查。十、定期联系厂家维修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十一、设备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尽量不影响正常工作。十二、严重复杂的疑难故障,要报科主任,并报请院内维修部门、设备科进行处理,不得蛮干。十三、新设备的验收须科主任参与进行,遵照医院关于医疗设备的验收及培训制度。查阅相关科室提供的说明文体和单据,使用运行无错误后方可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