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条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分工,明确相应的培训教育责任部门。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负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第五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来源网络第六条股份公司和各单位负责组织“三类”人员(企业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应组织员工培训教材的开发,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三章培训工作第七条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工作。第八条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学员名册、考试成绩等。第九条安全培训应保证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第十条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告知、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来源网络品使用方法、设备(工具)安全性能等。第十一条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一)新入场人员应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二)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大型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上岗工作。(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的员工,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四)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五)临时聘用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来源网络第十二条分包商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按第十一条要求执行,分包商培训工作不到位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第十三条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第十四条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其他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第十五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核。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安全教育师资培养,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