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他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资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形成和提供的书面文件,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核算载体中记录,提供的信息。《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内容制定机关主要表现形式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计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国务院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我国会计体系是由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组成。☆我国会计准则2006年颁发,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2.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明确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明确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明确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2.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市场管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多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上岗注册、调转登记、离岗备案制度。3.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法〉规定。(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人员(即科长)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债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帐;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3)在〈总会计师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4.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1.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2.中国会计学会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单位负责人(即法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①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②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③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债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真实性要求: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判断题)(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帐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帐。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对的是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是重要手段之一。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旨在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其结果是造成会计资料的失实、失真,误导会计资料的使用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多选题)《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判断)(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三、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多选题)四、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是指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划分会计期间是会计上的重要假设之一。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五计帐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帐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也就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时所使用的货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计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计帐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六、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只有经过审核、并认为合法、正确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记帐的依据。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要求: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等。填制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2、会计凭证的审核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法定职责是必须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又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每年都考)3、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帐凭证或登记会计帐簿的依据。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重要数据,如果随意更改,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记帐凭证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分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帐簿的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素: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名称和编号;3经济业务摘要;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5计帐符号;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债人的签名或盖章。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