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XXX成员:XXXXXX二、贫困生资助对象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2、孤儿。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三、贫困生评审程序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村委会核实。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四、资金管理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五、贫困幼儿的管理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六、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生资格的审查、年度资助计划的制定。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