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设计(十四)上讲回顾•场地交通组织的目的•1、满足场地内各功能活动的交通要求2、在场地的分区间以及场地与外部环境间建立有效的交通联系3、为场地总体布局提供良好的内外交通条件,实现预定的场地设计方案。•场地出入口设置的相关规范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4.1.5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交通流线组织的基本结构形式•1.尽端式流线结构•2.通过式流线结构问题•场地内道路的分类与技术标准•场地道路布置的相关要求•停车设施布置的相关要求道路设计一、道路分类二、道路技术标准(一)路面宽度(二)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三)纵断面标准(四)横断面标准三、交叉口设计一、道路分类场地道路设计车速低,设计标准与城市道路有所不同。场地道路根据其功能可划分为:1、主干道——全局性的主要道路主干道是连接场地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是场地道路的基本骨架。交通量较大,对外交通联系多。其典型特征是道路路面较宽,对景观的要求也较高。2、次干道——连接场地次要出入口及各组成部分的道路次干道与主干道相配合,是主干道的补充。一般路面不宽(7m左右),交通量不大。3、支路——通向场地内次要组成部分的道路支路交通量小、路幅较窄。一般为保证场地交通的可达性及消防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4.0m)而设置。平时以步行及非机动车通行为主,有时限制机动车通行。4、引道——通向建筑物出入口,并与主干道、次干道或支路相连的道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引道的设置标准,一般应与建筑物的出入口宽度相适应;当有机动车通行要求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5m。5、人行道——行人通行的道路人行道包括独立设置的只供行人和非机动车(主要指自行车)通行的步行道,以及机动车道一侧或两侧的人行道。中、小规模建筑场地中,道路功能相对简单,可设一级或二级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以及非机动车、人行专用道等;而大规模场地内的道路可设置三级。民用建筑场地中的居住建筑场地,其道路有专门的划分标准,与上述不同,可以划分为居住区级道路、小区级道路、组团级道路和宅间小路,详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40180—93)(2002年版)。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3)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二、道路技术标准(一)道路宽度1、车行道宽度场地主干道和次干道应设双车道,供小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6.0米,供大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7.0米;场地支路可以是单车道,宽度为3.5或4.0米。·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2、人行道宽度•1)、在车行道路的单侧或双侧设置人行道时,其宽度不宜小于1.5m。其他地段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m。•2)、基地内人行道路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无障碍通道宽度为2.5m。•3、自行车道宽度•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宜为1m,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二)道路最小转弯半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视道路等级级及通行车辆不同而定。最小转弯半径为6m。(三)纵断面标准1.最大纵坡各级道路纵坡的最大限值称为最大纵坡。它是根据汽车的动力特性、道路类型、当地自然条件,并保证车辆以适当的车速安全行驶而确定的。机动车爬坡能力与速度有关,场地道路中机动车的最大纵坡值宜取<=8%;机、非混行的道路上,应以非机动车的爬坡能力确定道路的最大纵坡,自行车道路的最大纵坡以3.0%为宜。对于平坦场地,机动车道路的最大纵坡控制在5%以下。2、最小纵坡能够适应路面上雨水排除,而不致造成雨水排泄使管道淤塞的最小纵向坡度值——道路最小纵坡度。最小纵向坡度与雨季降雨量大小、路面种类及排水管直径大小有关。路面粗糙的,最小纵坡可较大,反之则可小些。为便于地面水的排除和地下管线的埋没,道路最小纵坡一般为O.3%一0.5%。特殊困难路段,纵坡度可小于0.2%,同时,应采取其他排水措施。(四)横断面标准沿着道路宽度方向,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所做的剖面,称为道路的横断面。道路横断面的设计宽度称为路幅宽度。居住区级道路道路横断面即为道路红线之间的道路各项用地宽度的总和场地内道路横断面是由车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人行道或路肩、绿化带、地上、地下管线敷设带组成。道路横断面设计,要满足交通安全、环境景观、管线敷设以及消防、排水、抗震等要求。•1.道路形式城市型——一般市区场地和郊区场地的道路通常为城市型,其道路以突起的路缘石保护路面,采用暗管排水系统;公路型——郊外场地(如风景区场地),可根据需要采用公路型,其道路的路缘石不突起,采用明沟排水系统。2、路拱坡度道路在横向上单位长度内升高或降低的数值,为路拱坡度(i)场地内车行道路拱的基本形式有直线形、直线加圆弧形和一次半抛物线形(。《厂矿道路设计规范》规定:水泥混凝土路面,可采用直线形路拱;沥青路面和整齐块石路面可采用直线加圆弧形路拱;粒料路面、改善土路面和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可采用一次半(或称半立方式)抛物线形路拱。人行道的横坡可设置为1%一2%,一般比路拱坡度稍大,以利于排水,同时可避免行人因坡陡滑倒;采用直线式横坡,向缘石方向倾斜。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2.5%人行道一般高出车行道10—20cm,其横坡度视人行道的总宽度及布置情况而定,一般宽度大时,横坡度较小,宽度小时,横坡度较大。三、交叉口设计场地中道路与道路相交的部位称为道路的交叉口。在同一平面相交的路口称为平面交叉口;在不同平面相交的路口称为立体交叉口。1、交叉口类型2、交叉口处的缘石半径为保证车辆在交叉口处转弯时能以一定的速度安全、顺畅地通过,道路在交叉口处的缘石应做成适应车辆弯道运行轨迹线的圆曲线形式。圆曲线的半径R称为缘石(转弯)半径,可根据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确定。3、交叉口建筑红线的位置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称为视距三角形,以此作为确定场地内交叉口建筑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通常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是以一个方向的最外侧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里侧直行车道的车辆组合来确定视距三角形的位置。设计时要求在限界内必须消除1.2—2.0m高范围内的障碍物,以保证行车安全。场地设计中,交叉口的最小停车视距为20m。4、交叉口的竖向设计交叉口的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行车舒适、排水通畅和美观等因素,合理确定交叉口设计标高。设计原则如下:(1)两条道路交叉,主要道路的纵坡度宜保持不变,次要道路纵坡度服从主要道路。(2)交叉口设计范围内的纵坡度,宜小于或等于2%。困难情况下,应小于或等于3%。(3)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四周建筑物的地坪标高相协调。(4)合理确定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场地道路布置•一、道路布置的基本形式•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三、场地内道路的无障碍连接一、道路布置的基本形式确定道路基本形式的影响因素是场地地形、场地流线体系的组织形式、道路与建筑的联系等多种因素,道路的具体布局可选择多种形式。尽端式的流线结构对应尽端式道路,而通过式流线结构可表现为内环式、通过式、半环式、格网式等布局形式,此外还有混合式。(一)平坦场地平坦场地道路按其与建筑物的联系形式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尽端式道路长度超过35m时,为提高道路的灵活性,方便车辆转弯、进退或调头,应在该道路的尽端或某一适当的位置设置回车场回车场可设计成多种形式,如“T”形、“L”形、“O”形等,如下图所示为各类回车场的一般规模。回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3m,宽度不小于4m。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5m×l5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尺寸不宜小于18m×18m。•(二)坡地场地•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居住区内的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抗震区场地内干道两侧的高层建筑一般应由道路红线向后退10一15m;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距离(无组织排水建筑物则为至散水边缘)一般为1.5m以上;如沿街布置住宅时,为避免视线干扰,人行道离建筑宜为3—5m以上。三、场地内道路的无障碍连接商业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建筑,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等医疗建筑,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与交通性建筑等场地内,要考虑为残疾人、老年人和病患者的需要,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交通主要是为满足残疾人和盲人的出行要求而制定,按其行为模式,主要人行步道的宽度、纵坡、建筑物出入口的坡道等,要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l、J114—2001)进行设计。1、缘石坡道在单位出口、广场入口等处的人行道路应设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坡缘石坡道和三面坡缘石坡道。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的高差不得大于20mm。•2、盲道3、残疾人停车车位距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荷通道,便于残疾人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停车设施布置停车场(库)是停放各种不同车辆的场所,无顶盖者称为停车场,有顶盖者称为停车库。一、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二、停车场的设计三、停车库的技术要求四、自行车停车场的设计一、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1)根据场地功能需要设置,满足城市规划及交通管理部门要求。(2)合理确定停车场(库)的规模。(3)停车场内交通流线组织必须明确。停车场内交通应尽可能遵循“单向右行”原则,避免车流交叉;停车场应按不同类型及性质的车辆,分别安排场地停车,以确保进出安全与交通疏散;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设施及标志,以划分停车位和行驶通道的范围(4)停车场设计必须综合考虑场内路面结构、绿化、照明、排水及必要的附属设施的设计。(5)停车场设计以近期为主,并为远期的发展预留场地。(6)注意环境保护,减少噪声、废气污染。二、停车场的设计停车场的平面设计应有效地利用场地,合理安排停车区及通道,便于车辆进出,满足防火消防的安全要求,并留出布设附属设施的位置。(一)出入口通道出入口通道是停车场与外部道路连接、车辆出入的通道。为方便车辆到达停车泊位,停车场出入口处应做到视线通畅,使驾车人在驶出停车场时能看清外面道路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为保证行车安全,在出入口后退2m的通道中心线两侧各60。角的范围内,不应有任何遮挡视线的物体。(二)停车坪停车坪的车位组织、面积大小以及停车场交通组织由车辆的停放方式和车辆停车与发车的方式确定。1.车辆停放方式停车方式的具体选用应根据停车场的性质、疏散要求和用地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总的要求是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车辆停放方式按汽车纵轴线与通道的夹角关系,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平行式、垂直式和斜列式2.车辆停车与发车方式一般有下列三种•3.通道布置•常见的有一侧通道一侧停车、中间通道两侧停车、两侧通道中间停车以及环形通道四周停车等多种关系。行车通道可为单车道或双车道,双车道较合理,但占地面积较大。中间通道两侧停车,行车通道利用率较高,为停车场较多采用的形式。单向行驶的主要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6m;双向合用通道必须在7m以上。停车位设计参数:三、停车库的技术要求(一)布置要求《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