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法律风险控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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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智库之人力资源法务系列2019/8/25《员工关系管理与离职风险控制》《企业“问题员工”快速治理策略》《企业用人风险防控体系构建《HR法律风险控制要点及防范体系构建》《新法背景下招聘、跳槽与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重庆名讲师网特邀讲师重庆培训师联合会理事重庆市农委特聘讲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深企业高级管理顾问讲师简介主讲课程将法律风险控制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管理中的多种法律事务的解决思路和方法,用新颖的角度,深入浅出、以点带面,提供实用落地的培训。服务企业(部分)授课特点目录薪酬管理基本概念第三节第六节第四节第五节第二节第一节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加班费的操作技巧薪酬管理常见误区薪酬管理注意事项调薪管理操作技巧第一节薪酬管理中的基本概念一、工资二、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三、日工资、小时工资四、最低工资标准五、克扣工资六、拖欠工资本节目录工资的概念: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作的主要形式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工资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小时工资月工资制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津贴、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及因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钱补助。奖金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工资对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而依法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指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各种类型的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对于以上6种工资形式的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列举和说明1、工资的组成形式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1990年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财政部2009年11月25日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将过去不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部分福利费用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从而扩大了职工工资总额的基数。根据《通知》规定:1)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和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2)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故此,过去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房补、车补、餐补、通讯费、过节费等都变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所以会引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基数的变化。二、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两者在法律层面基本上是同义互换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标准工资的定义为: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正常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规定的意见》第55条,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实操技巧可以将员工每月的固定工资的总和设定为标准工资或基本工资。二、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一般说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应包括:实操技巧有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哪些项目、数额多少,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并制定在劳动合同中,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后,劳动者的年休假、产假等假期工资、加班工资等基数才有据可依,以避免无标准、标准混乱而导致的劳动纠纷。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根据2008年《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度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2四、最低工资标准1、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和确定方式形式: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确定方式: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且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注意:政府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比按最低月工资进行小时折算要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最低工资标准的剔除项目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操技巧:1)员工有事请假若干天后,当月领取的工资水平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是否违反最低工资规定?2)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加上年底奖金,全年平均后可以到达或者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这样做合法吗?A.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B.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C.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五、克扣工资概念: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偿规定》指出,“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已提供政策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得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按《补充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劳动者有事请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的。1、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五、克扣工资实操技巧:企业是否可以根据规则制度,对违纪员工进行罚款,例如不少企业规定,员工迟到1次,罚款1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这样是否合法?操作指引:过去企业对职工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件》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经济处罚无效。五、克扣工资2、代扣工资的情形《工资支付条例》第15条规定单位可代扣工资的情形: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3、工资中扣除赔偿金的情形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员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赔偿。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单位经济损失确实是由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的;2)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3)扣除后剩余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免因举证不能而变成“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六、拖欠工资概念: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下列情况除外: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第二节工资支付的各项规定一、工资工作支付的程序性规定二、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三、未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本节目录一、工资支付的程序性规定1、工资支付记录和工资清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工资支付的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记录表应当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劳动者签名等。一、工资支付的程序性规定2、工资支付形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劵替代货币支付。3、支付方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实操技巧:无论是本人领取,还是别人代领,企业的工资支付人员,务必要求领取工资的人员在工资支付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此外,如果是别人代领工资,一定要让代领人出示员工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将上述委托书报酬归档。一、工资支付的程序性规定4、工资支付周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5、工资支付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实操技巧实行年薪制员工,应当按月发放部分工资,数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剩余部分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实操技巧如果工资发放遇到节假日或周末,只能提前不能顺延。二、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1、正常情形下的工资支付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实操技巧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约定一个固定工资数额;2)仅约定基本工资;3)具体列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4)约定底薪的同时,明确绩效奖金的计提方式;5)年薪制……二、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2、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休息日和事假为无薪假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社会活动假均为有薪假期,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病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单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产假、流产假、保胎假产假与流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或者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支付。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胞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回复函》规定,保胎假的假期工作可以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详见《“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管理》部分)停工停产期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停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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