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研究许明波摘要:证券公司各类风险最终基本上都会转化为财务风险。本文通过分析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和财务风险点,设计了全面、系统、逻辑一致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指标框架和风险动态监测框架。关键词:证券公司;财务风险;风险管理作者简介:许明波,会计学硕士,长城证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的界定高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的固有特性,也就是说,自从证券公司诞生以来,风险就与之相伴随,并且它已渗透到证券公司业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时点。证券公司的基本经营目标,就是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的最大化;或者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使得风险最小化。1998年5月,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下属的技术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题为《证券公司及其监管者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指引》(RiskManagementandControlGuidanceforSecuritiesFirmsandTheirSuperivisors)的研究报告。该报告的重点是关于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程序和内控制度的指引,目的是为了增强证券公司和监管当局对国内、国际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的意识。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将证券公司所面对的风险划分为市场风险(MarketRisk)、信用风险(Credit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ityRisk)、营运风险(OperationalRisk)、法律风险(LawRisk)和系统风险(SystemRisk)等六大类型。我们认为,上述各类风险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财务状况或导致财务危机。从财务角度上看,有些风险在一定时点可以进行财务计量或评估,有些可能在财务上无法合理或直接计量或评估,本文从广义财务风险的角度,将可以进行财务计量或评估的风险界定为财务风险。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的特征1.盈利模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我国综合类证券公司收入一般结构是:经纪业务收入占50%以上,自营证券收入15-20%左右,承销业务收入10-15%左右。国外证券公司经纪、承销与自营收入合计占比不超过50%。可见,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与市场行情高度相关,一涨俱涨,一损俱损,现实情况往往是,“公司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盈利模式单一,使得证券公司无法规避风险,并可能爆发危机。2.融资渠道狭窄,资金链脆弱。融资渠道狭窄一直是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瓶颈”,也是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违规进行国债回购的根本原因。目前证券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有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借、自营股票质押贷款、国债回购等。这些融资渠道基本上短期资金融资渠道,且都有一定的限制或障碍。目前由于证券公司资信下降,银行融资渠道越来越窄,而证券公司因财务状况恶劣,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证券公司只能利用资金拆借的滚动存量来弥补资金缺口,即“短借长用”,资金链非常脆弱,财务2风险巨大。3.历史遗留包袱沉重,积重难返。证券公司历史遗留包袱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不良资产(准确地说,是低流动性资产),根据证监会的数据统计,2002年底不良资产约476亿元,占净资产的41%。不良资产主要构成是:(1)早年经营过程形成中的不良债权(如拆借款项、场外国债回购款项等)、法人股投资、实业投资和房地产;(2)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3)在报表中披露的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浮动亏损。二是客户保证金缺口,挪用客户保证金是早期证券公司较为普遍的现象,近年来由于加强对客户保证金的监管,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缺口有所降低,但客户保证金缺口依然较大,2002年底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挪用客户保证金总金额达64亿元。但是,这只可能是挪用客户资金的冰山一角。有大批的券商采用的是在实际过程中挪用客户资金,但在年终报表又设法补足客户资金的做法来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客观地讲,10多年积累的历史包袱,依靠券商自身的盈利能力是无法消化的,目前已经陷入一种违规经营或高风险经营的“路径依赖”,所以证券公司的改造需要外力。4.净资本规模较小,与其业务规模、盈利模式和市场风险不相适应。净资本是券商抗风险的最终保障。中国券商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几次增资扩股潮,其根本的驱动因素是扩大自营规模,而不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由于中国股市至今未有做空机制,机构投资者除了做高股价之外别无其他盈利方式,因此,资金实力成为自营业务必须考虑的因素。但自2001年股市由高位回落以来,资金驱动型获利模式被打破,券商的自营与资产管理业务承受了极大的市场压力。西方证券市场的实践表明,大型券商虽然拥有巨额资本,但资本的根本作用不在于操纵市场,而是自身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根本保障。而资本规模是否足够应对风险,则是券商风险管理应当回答的问题。按照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下属的技术委员会的标准,证券公司的资本要求为“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不可计量风险的资本要求”三者之和。而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统计,2003年底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合计791亿元,平均每家证券公司不到6.5亿元(且还有水分,如至少资产管理业务表外亏损并没有扣减等),显然与其业务规模、盈利模式、市场风险不相适应,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5.表外风险较为普遍。证券公司可以进行财务计量的表外风险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表外自营业务亏损,包括账外自营业务、为粉饰利润将自营证券转入到关联公司(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或转为长期投资;二是表外资产管理业务损失,包括已实现损失、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及支付客户收益挂账等,这也是证券公司新的历史包袱;三是或有负债,包括对外担保、层出不穷的各类应诉事项(主要是与客户的资金纠纷,证券公司较为普遍)等。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点1.挪用客户资金。挪用客户资金包括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及以客户资金对外提供担保,这是传统的财务风险。被挪用的客户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早期)、证券自营、向客户融资、对外拆借等违规或高风险业务,挪用客户资金扭曲了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关系,扭曲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财务风险集中3释放会给其带来毁灭性打击。2.对经纪业务客户融资或透支。向客户融资或透支是被证券法严厉禁止的行为,但变相的形式时有发生,如T+0融资、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为客户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等。3.违规国债回购。违规进行国债回购(质押式回购),主要指券商挪用托管在其席位上的客户国债进行回购,因目前我国的国债的清算体制是一级清算,且可进行T+0操作,券商在技术上完全可能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并可以放大规模。今年以来,关于券商国债回购问题的曝光频频发生,且与券商被关闭和发生财务危机直接相关。可见,违规进行国债回购的财务风险巨大。4.三方监管业务。“三方监管”已成为证券业内公开的秘密。三方监管指的是:A方有一定筹码,B方愿意为A方提供一定比例资金,此时证券公司作为第三方以监管者身份出现。按照协议规定,资金委托方(B方)将资金、资金受托方(A方)将股票同时存入该券商专门开立的账户中进行操作,而当亏损超过一定比例时,证券公司或特别授权人有权进行强行平仓。当客户的损失接近止损线时,券商可以以监管者身份合理地抛售庄家质押的筹码,以保全客户资金安全。目前三方监管业务又衍生出另一种形式,被称为四方监管,是将券商的保证金开户银行或担保公司(资金委托方往往是担保公司的关联方)拉了进来,授权银行负责监控营业部的客户保证金。当券商强行平仓后依然造成资金委托方亏损的时候,银行可以挪用客户保证金来保全资金委托方的资金安全。监管业务证券公司承担的风险点非常多,如无效协议的风险、协议内容的风险、协议执行的风险等,且证券公司收益和风险不匹配。从大量的案例来看,若股票暴跌、资金链断裂、单方面失信、合作双方合谋欺诈等,“三方监管”实质上形同虚设,证券公司十分被动,很难防范风险。5.客户资金存取和结算。在目前的保证金存管模式下,券商既代理客户证券交易,又代理客户资金存取和结算,风险点较多,主要分布在以下方面:(1)“拖拉机”账户,即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账户,主要是机构户下挂多个个人账户;(2)证券开户和交易非实名制,资金结算关系不清晰;(3)代理人办理存取款,授权和手续有漏洞;(4)机构户的资金存取;(5)部分机构利用证券营业部“洗钱”;(5)银证转账结算;(6)银证通业务资金结算;(7)资金存取结算差错;(8)客户资金利息结算,券商存在“高息揽存”的现象;(8)财务资金总账与柜台资金明细账不一致。6.资本及净资本状况。净资本对证券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其作用不仅体现在在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上发挥功效,更体现在资本金对于证券公司的保护作用。资本金可以在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时弥补亏损。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越大,其承受风险的能力越大。资本及净资本的风险点分布在以下方面:(1)股东投入的资本金是否到位,是否真实;(2)股东单位和公司之间的资本利益关系是否规范;(3)净资本的绝对规模及在行业中的地位;(4)净资本在净资产的比重;(5)净资本的月度变动幅度。7.盈利状况及结构。盈利是证券公司持续经营的基本条件。证券公司盈利状况有一定特殊性,风险点分布在以下方面:(1)盈利结构与业务发展战略是否匹配,有无体现专业化经营;(2)盈利结构与投入结构是否匹配;(3)盈利的质量,有无水分;(4)持4续盈利的能力,有无非经常性损益;(5)超额盈利能力,能否超过市场和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8.成本状况及结构。成本水平与结构状况是证券公司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管理水平的体现,其风险点分布在以下方面:(1)成本规模与同等规模券商的比较,有无竞争优势;(2)成本变动与收入的相关程度;(3)成本结构的先进性,人力成本、折旧摊销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市场开拓费用、信息技术费用、行政费用占总成本的结构及变动情况;(4)证券营业部盈亏平衡保本点有无竞争优势。9.资产质量和资产结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客户保证金和受托资金)一般占总资产70%以上,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就是一个风险点,自有资产的风险点主要分布在以下方面:(1)不良资产或低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3)自营证券占净资产的比例;(4)长期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及变动情况;(5)长期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6)自营证券与受托资产的浮动亏损占净资产的比例;(7)计提的减值准备占不良资产的比例。10.负债状况及结构。负债的占用情况及负债的结构是风险点,表现形式如下:(1)资产负债率状况及其在行业中的状况;(2)固定性资金缺口的弥补方式,是否存在“短借长用”情况;(3)负债资金被占用在低流动性资产上的情况;(4)负债资金被占用在自营证券上的情况;(5)长期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6)负债的结构、期限与资产结构、期限的匹配情况;(7)国债回购余额与自营国债的比例情况。11.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风险点分布在以下方面:(1)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2)对待发行证券企业提供“过桥贷款”或投资法人股引发的财务风险;(3)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包销的证券卖不出去,占用大量资金引发财务风险;(4)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或有损失;(5)投行项目费用的控制问题。12.证券自营业务。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20%左右,但其风险较大。主要表现在:(1)自营规模是否控制在法定和公司内部规定的限额内;(2)自营证券资产的宏观、行业与品种配置的风险;(3)自营证券的浮动盈亏是否控制公司内部规定的“止盈止亏”的区域内;(4)自营证券收益率与市场状况和行业水平的比较;(5)违规操作导致或有损失,为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6)自营账户的管理,有无账外自营情况。13.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一项新兴业务,目前非常不规范,财务风险巨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资产管理业务是否在账内核算;(2)受托资金的规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