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合同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彩钢活动板房制安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项目地点:第二条合同标的一、新彩钢活动板房制安:1、合同标的为“德林”品牌“防火拆装式活动房屋”(以下简称“活动房”)。2、活动房的规格、面积、金额:序号产品类型规格栋数层数面积(㎡)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板房3K*10K*6P12240.2523055257.5新板房综合单价2板房3K*12K*6P12286.9813037307.4旧板房综合单价合计92564.9注:1、上列单价包含活动房制作、运输、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含税价(不包括土建、水电安装项目的费用)。2、钢构件规格及材质表。3、活动房总面积计算规则:(1)面积=主体外墙外边线长度×外墙外边线宽度×房屋层数;(2)双层板房的室外楼梯面积按每个4.5平方米计算;(3)楼层外走道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宽1m×外边线长度)计算(含走道挑出的屋面只计算一层的面积);(4)雨棚面积按雨棚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5)活动板房总面积按上述(1)+(2)+(3)+(4)的总和计算。4、板房面积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工程量,实际若有变更,结算则按实计算工程量。2第三条结算方式1、活动房安装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以上计算规则进行结算。若增加其他设施,双方另行商议。2、变更合同价款和结算材料需甲方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公章(即“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仅有甲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结算材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还需加盖甲方行政公章(即“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第四条付款方式1、实行先送货后付款、先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的原则。2、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后,甲方验收后30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3、留5%质保金(活动板房维修金),质保金在项目竣工后半年内1次付清。3、活动房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如甲方项目工期不足一年的,质保期至项目完工。质保期满,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4、付款方式:所有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在甲方付款后,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真实合法有效、可抵扣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5日内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发票不合法、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等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拒付货款,同时终止合同。5、本合同乙方开户银行和账号是约定的收(货)款账户,除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开户银行和账号外,甲方不得将货款付至其他任何账户,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承担。第五条活动房安装1、安装工期:活动板房进场日期为2018年05月05日(以甲方通知为准),主体工期为5个工作日,吊顶工期为3个日历天。2、乙方进场日期2天前,甲方应提供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活动房基础,否则进场时间顺延。3、为便于现场的协调及顺利施工,甲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4、活动房的安装及验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方案设计图为准。35、活动房的安装基础应远离高压线(水平投影距离15米以上),与深基坑或临边应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保障活动房安装及使用的安全。6、甲方应按乙方设计的基础图纸进行活动房基础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以保证活动房安装的工期及质量。第六条工期顺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补及项目的增加。2、现场水电供应无法满足安装要求。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活动房基础、清理施工障碍物及疏通进场道路。4、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及其它单位等第三方干预导致无法顺利安装。5、甲方代表未及时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证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7、属于甲方分包配套的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第七条新活动房选材、设计、制作、安装技术要求:(1)、钢结构所选用的所有材质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2)、彩钢板内所衬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3)、所有钢结构均应做防腐防火处理。(4)、活动板房的力学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空气隔声性能军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5)、密封胶“选用经过国家检测认可厂家生产的优质密封防水密封胶”。1、甲方应在活动房安装完工1日内,派代表到现场与乙方共同对活动房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及交付单》,办理移交手续。活动房的材料、质量及技术标准必须达到建设行政主管主管部门(如安监等部门)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一切损失(包括甲方200元/天的误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如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天内仍未到场组织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甲方自行启用该活动房,则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及交付手续的完成。3、验收或使用后,活动房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盗窃、意外撞击、火灾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活动房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4、乙方确保本合同中要求的主要型材和板材厚度,甲方将用千分尺卡量测,若达不到要求,甲方可拒收,并赔偿甲方200元/天的延期损失。4第九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负责办理活动房的用地、报建等相关手续。3、甲方向乙方提供距安装现场100米以内的用水、用电接口,免费提供用水、用电。4、进场当天,甲方应派代表到现场协助和指导安装工作。5、甲方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进行仔细的审核并予以确认。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并承担相应变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运输费、设计费)及工期延误责任。6、活动房电气安装的设计、材料、施工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障活动房使用的安全。7、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活动房使用说明书》及消防安全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正确使用及维护活动房。第十条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安装任务。2、乙方确保产品质量满足乙方的企业标准,楼面承受荷载不小于150kg/m2。若出现板房垮塌(人为因素除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提供自活动房交付之日起一年的保修服务;如甲方项目工期不足一年的,保修至项目完工。在保修期间,属乙方活动房质量问题的,乙方予以无偿维修。4、乙方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或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可以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乙方安装期间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2、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干预导致乙方将已交付使用或正在安装的活动房拆回时,甲方应按每平方米10元补偿乙方拆装、运输、损耗等费用,以及按进场时间起算每月每平方米80元的活动房使用费(主管部门检查不达标的情况除外)。第十二条方案设计图、变更签证、验收及交付单、项目结算单以及其他经双方签字的业务联系函均属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材质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第十七条甲方仅认可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其余未经备案的印章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加盖该印章的文件对甲方无约束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