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十局济铁青岛分公司负面报道(事件)舆论应对预案为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工作,根据济铁公司《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预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指导原则青岛分公司和所属项目部党支部在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济铁公司、分公司两级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机制。由济铁公司、分公司党工委统一指导所属项目部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舆论进行应对,分公司党工委统一负责,抓好舆论应对工作。2、反映迅速、积极主动。各类事故(事件)一旦发生,相关单位要立即启动舆论应对预案,及时向济铁公司党委、济铁公司汇报情况,迅速与公司宣传部取得联系。二、工作职责分公司党工委是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的主责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有以下职责: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本单2位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舆论应对方面的工作。2、按照济铁公司党委、行政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参与各类事故(事件)的社会舆论应对工作。3、负责各类事故(事件)的现场信息发布、社会媒体记者的接待,以及向当地新闻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工作。4、组织开展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宣传教育工作。三、应对机制建立以下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机制:1、报告机制。凡发生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事件),均要以电话、书面等形式报告济铁公司和公司党委。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报告济铁公司和公司党委。2、参与处理机制。凡发生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参与舆论应对工作。3、信息发布机制。重大、特大事故(事件)的信息由济铁公司统一管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四、措施要求1、加强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管理。重大、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要立即查明真相,并从维护企业利益出发制定信息发布方案,报至济铁公司党委,并由3公司党委指定专门的信息发布人,向媒体及时、全面地提供信息,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不得越权发布,不能多头发布。2、做好社会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对社会媒体记者针对突发事故(事件)的采访,要坚持有理、有利、统一管理的原则,按照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组的统一要求予以接待。既要热情接待,按照统一口径介绍情况;又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让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现场采访,任何人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对擅自散布消息者,要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加强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通报。重大、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由济铁公司统一组织,及时向当地新闻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控制有损企业形象的消息传播。同时,发生单位要及时做好企业内部信息的通报工作,稳定员工的思想情绪。4、提高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公关能力。一是在济铁公司和公司党委的组织导下,加强与驻地、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会媒体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争取社会传媒的支持。二是加强企业网评队伍建设,对社会媒体、特别是网络传媒有损企业形象的不实报道,应及时组织正面报道或开展网评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挽回不良影响。45、加强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思想教育。把维护企业信誉的教育列入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共同维护企业形象。特别是遇到突发性事故(事件)时,不能对媒体记者随意发表有损企业利益与形象的不负责任言论,更不能随意向媒体投诉不利于企业利益的电话、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