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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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且居高不下的趋势。笔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厦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05年受理案件3271件,涉案4998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23件,涉案418人,涉案未成年人占涉案总人数的8.4%;2006年受理案件3102件,涉案4970人,其中来成年人案件236件,涉案49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10%;2007年受理案件3384件,涉案5455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00件,涉案428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85%;2008年受理案件3685件,涉案5820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35件,涉案472人,占受案总数的8.1%。从4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占社会犯罪的比例基本保持在8%左右,虽然后两年的数据有所下降,但深究原因发现,有一定的政治、法治背景,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特殊司法保护的结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此后各地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案件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实现其自我保护的基础,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逐步深入,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加强,但为什么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行了那么多年收效却并不明显呢?本文结合实际重点探讨、分析当前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相关对策。一、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1.重视不够,缺乏监管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在学校的实际教学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升学率依然是家长、社会乃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同级学校的类别划分仍然取决于升学率的高低。因此,虽然一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所以觉得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同时,在教育监督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而大部分在校生的犯罪行为是发生在放学或放假这个时间段,大多数社会青少年犯罪是发生在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期间。因此出现了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管不着的情况,造成法制教育脱节,在教育监管上留下了漏洞。2.形式简单,方法单一近些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不少学校的法制教育还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老师照本宣科、原文播报,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学生似懂非懂,听之无味,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由于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学生法纪观念也就难以树立。某职业中学女生小雨,在上学期间数次被多名同学敲诈共计数万元,却始终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只是自己偷偷写下6万字的日记。由此可见其法律意识是何等薄弱。3.尺度不一,内容不同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一点政治课时间,有的干脆没有安排法制课,学校随心所欲;有的根据上级的要求,上级推一推,下边动一动;即使是有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教材方面,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含一部分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正是因为课的不同、计划不同、内容不同,所以也就无法制定统一的检验学生法制教育成效的考量尺度。4.业务不专,效果不佳目前不少中小学的法制课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许多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分管校长兼任,从专业角度来说,一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往往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法制教育的实际需要。二、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对策1.法制教育要齐抓共管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机构建立共建共育关系,以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2.教育内容要丰富多彩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担任辖区内五所中小学“综治副校长”后,协助学校作了以下尝试: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开设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条件的还可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某校“综治副校长”为了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专程到劳教所采访了两位少年犯的犯罪经过,让他们讲述走进高墙后的认识,并制成录音带,带回学校放给同学们听。那两个少年犯原来也是学生,就是因为讲哥们义气朋友打架,将别人打成重伤以致进了劳教所。同学们听后,都感到非常震撼,原来犯错误与犯罪仅一步之遥。特别是当这两位少年犯说到“与我同龄的兄弟姐妹们,我很羡慕你们坐在明亮的教室内读书,请你们一定要接受我们的教训,千万不要走我们这条路”时,许多同学的眼睛里都含着泪水,为他们的同龄人深感惋惜,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悄然萌生。3.法制教学要规范统一要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适当增设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标准统一、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让学生能够学得懂,记得住,会运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做过一个专项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当你的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后,你是怎样处理的?”统计结果显示,有35.26%的青少年消费者选择“忍了,自认倒霉”。当问及原因时,有58.77%的被调查者说是因为“想解决,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这也充分说明,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常识教育必须在有用、有效上下功夫。4.教师队伍要提高素质教师的素质高低对学生成长影响重大。据报载,某校某班丢了40元“爱心基金”,于是曾去捐款箱前“看过一下”的一位同学就在全班同学的“选举”下成了公认的“小偷”。“选小偷”,何等荒诞!然而组织“选举”的这位教师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能力,无视客观事实,极尽主观臆测之能事,异想天开地让“荒诞”成了现实。当记者采访这位15岁的男孩时,他紧紧地咬着牙说:“自从那事以后,在我眼里,每一个参与这件事的人都不配做好人。”这种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将会是终身的。因此,提高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至关重要,学校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总之,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好方法、好形式、好途径有很多,需要我们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进一步去研究、探索与开发。科学地实施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就会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的教育目的。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经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我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许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近年来由于多方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却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上升,这不能不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思考。一、目前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1、重视程度相对不够,法制教育没有放在足够重要的位置。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大多数学校已逐步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家长、社会以至学校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法制教育与其他课程相比,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法制教育没有列入教学大纲,课时安排没有保证。2、教育方法简单,法制教育效果不佳。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与学生法制教育,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3、课时安排不一,教学内容不够规范。在时间安排上,没有规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4、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5、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由于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措施首先,提高法制教育重视程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司法部门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省级以上司法、教育部门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根据儿童的特点将编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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