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实验小学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研究有效开展,根据《恩施州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学”的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思想为指导。有利于提高教师理论水平;有利于推时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教育科研优秀人才。二课题申报、立项第三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的基本要求是:1、对教育发展和改革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教育决策和教育管理有重要咨询和指导作用,对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有促进作用。2、立项依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重点和难点突出,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3、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须具有完成项目的研究能力和相应的条件。第四条申报课题依据省、州发布的“课题指南”和自选申报两种途径确定。经校教科室通过后上报。第五条申报课题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并同时提交课题研究实施方案。集体、个人均可申报。第六条申报州级以上的课题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是教育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课题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者,并在课题中担负实质性工作。第七条申请科研课题采取随时受理,集中审批的办法,每年6月组织审批,过期的来年审批。三、课题开题第八条课题开题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科研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下列材料方可开题:1、课题开题通知;2、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3、课题研究实施(实验)方案;4、课题研究工作计划;5、前期研究小结;第九条开题过程:1、宣读立项通知;2、课题背景介绍;3、介绍课题研究实施(实验)方案;4、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5、课题咨询与论证;6、开题会总结。第十条课题开课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详细的记录,会议所有材料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四、课题实施第十一条由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组长或指定的主研者之一)负责课题的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全体成员开展研讨活动(包括学习考察、短训等),研讨活动中主研者和参研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第十二条课题组应根据没层次的科研课题,按研究的进展情况向主管部门和课题联系人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及取得的相关成果:1、开题报告;2、阶段性报告及相关成果;3、结题报告及终结成果。学校科研室应分开题、阶段、结题三项建立进展报告及成果登记册。五、课题结题第十三条县、州以上课题结题时,由学校科研室管理部门提交结题鉴定申请报告和课题研究结题报告。校级课题结题由课题组长向学校科室提交结题鉴定申请书和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第十四条请求题验收应报齐下列材料(一式二份):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课题研究(实验)结题报告;3、课题研究实验主要技术文件(包括实施方案、阶段小结、管理评价机制、论文或著作);4、课题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前测报告;5、上级拔款的课题研究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六、课题管理第十五条对正式立项的研究课题,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课题研究划展情况。第十六条课题研究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符合财经纪律规定,接受财经检查和监督,经费的使用范围为:1、完成课题必须的资料费;2、小型的研讨会议费;3、调研差旅费;4、打印、装订费;5、确有学术价值又不便于公开出版的印制和写作补助等费;6、成果鉴定费;7、其他费用。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课题组在课题研究所需时间、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关心和支持。参加课题研究的工作量和取得的成果,应纳入课题研究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第十八条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学年结束时间相应课题管理部门课题学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学年度工作安排。省级课题,还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和工作安排。第十九条课题研究成果,应报请相关部门主持组织相应学科的专家进鉴定,终结成果(通过鉴定的,含鉴定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公开出版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须10本或套),报有关部门。省级重要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报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终结成果(通过鉴定的,含鉴定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公开出版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须10本或套),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时将上述材料一套报州教科所备案。第二十条课题研究应加强档案管理。课题研究建挡范围:1、计划选题阶段。调查报告、方案、论证、开题报告、立项申请与审批手读、工作计划等;2、研究阶段。各种原始记录、音像材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进展报告、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经验总结、有关论文、教育教学成果测查情况、阶段报告等;3、总结鉴定阶段。课题进展报告登记册,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结题验收有关材料(申请报告、鉴定会记录、鉴定结论证书)等;4、成果推广应用阶段。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效果、效益;5、成果获奖材料。第二十一条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有负责收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示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课题结题验收后,则课题组将课题档案移交学校研究(档案室)统一编号上架。第二十二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完成课题研究的,奖按有关规定处理。龙山县实验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教育内部管理改革,营造一个勇于创新、积极开拓教育教学科研环境,鼓励全体教师”重视科研、参于科研、运用科研蔚成风气,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主要指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实验方面取得成果者。第三条教科研成果限于县级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由学校组织和认可的。第二章奖励第四条课题研究类(按课题个数)1、国家、省级课题研究通过相应专家组评审获“具有同类研究领先水平,具有推广价值”评语意思的分别奖5000元、3000元;只获“具有同甘共苦类研究领先水平”评语意思的分别奖3000元、2000元。2、州、县、校级课题研究通过相应专家组评审获一等或相应等级的分别奖1000元、500元、200元;其它等级并且评审合格分别奖500元、200元、100元。第五条优质课类(不含录像课)1、参加国家、省、州、县、校级比赛一等奖者,分别奖600元、300元、100元、50元、30元。2、参加以上级别比赛二等奖者,奖给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资金的60%。3、参加以上级别比赛获三等奖者,奖给相应级别的一等奖金的50%。4、优质课辅导教师奖参照执行。第六条论文、教案设计类(按篇数)1、获国家、省、州、县、校级一等,分别奖300元、100元、60元、40元、20元。2、获国家、省、州、县、校级二等,分别获相应级别一等奖奖金的60%。3、获国家、省、州、县、校级三等,分别获相应级别一等奖奖金的50%。第七条文章发表类(不含通讯报道)1、发表在国家级报刊上,字数在500个以下奖100元,1000字以下奖200元,1500字以下奖300元,2000字以上奖400元。2、发表在省级报刊上,按相应的字数奖给发表在国家级报刊标准的60%。3、发表在州级报刊上,按相应的字数奖给发表在国家级报刊标准的50%。第八条辅导类1、辅导学生参加全国性有关竞赛(由学校组织或同意的)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分别奖10元、8元、6元。(按人数计算,下同)2、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有关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分别奖8元、6元、4元。3、辅导学生参加州级有关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分别奖6元、4元、2元。4、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有关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分别奖5元、3元、1元。5、辅导学生有特大贡献学校视其含量作特殊处理。第九条教材类1、自制CAI课件获国家、省、州、县一等奖,分别奖励200元、80元、50元、20元;获二等奖,分别奖给一等奖奖金的60%,获三等奖,分别奖给一等奖奖金的50%。第十条其它类1、下水文、范文获奖,比照论文获奖相应级别和等次,奖给相应的奖金的数50%。2、学校组织的示范课,每次奖20元;录像课获国家、省、州给比赛,按论文类相应级别和等次奖励。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除以上内容外,其它教研成果学校根据情况可给予适当奖励。第十二条成果的复印件或原件作为奖励的凭证。第十三条同一件成果重复计奖(只按最高档次)。第十四条原来有关奖励办法与本条例相矛盾的,以本条例为准。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由校委会负责。为了加强我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使科研工作任务得以有效地落实,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公园路小学科研课题实施的管理办法。一、目标本办法旨在调动校内教职员工开展科研活动、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科研工作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科研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效度地完成,并达到促进提升我校教职工等人员的科研意识、管理意识、实施水平的目的。二、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范围: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级(国家级、区级、市级、城区级)的科研项目或任务,以学校名义或个人申请获得的科研课题或项目、学校教育教学业务范围设立的研究任务。2.内容:凡属涉及教育教学的科研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培训、调研、成果推广等等均纳入管理范畴,包括对科研课题的申报、计划、实施、监督、评估、资金使用、奖励等。三、管理的机构和形式1.管理机构:学校科研处。2.科研课题管理的形式:实行课题“首席负责制”。“首席负责制”是指科研课题的实施由申报的单位代表人或个人,在科研课题的运作上享有自主独立的决策权,并在学校允许经费的使用上有开支权,在科研成果上拥有归属权;但同时首席人有责任和义务对科研课题的研究实施在学校的协调指导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科研任务,接受学校对科研工作的过程性与终结性的监督和评估,并进行宣传与汇报、推介成果。四、科研课题的申报与审核申报:本校在职教师,人人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科研任务,可以自行申报,也可以是参加学校课题的某项研究任务。个人填写统一申报表或任务书,并由申请人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科研课题研究实施计划及方案。审核: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的资质条件与能力、科研课题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方案)进行审核,并学校批准后同意以及往上一级科研单位申报。审批时限:自接到申请手续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学校要作出相应的批复或反馈意见。五、课题实施科研工作实施流程:报送课题计划→课题研究实施→总结→评估→成果推介、结题计划:课题首席负责人必须在接到课题批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课题实施具体方案;课题研究周期长的,需要定出近期、中期和长期的研究计划;如要延期的课题需提出书面申请;与外单位合作的课题应具备合作计划书,并报学校备案。实施:(1)课题首席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课题实施方案负责课题研究的全程组织实施,按照课题实施的工作流程完成研究任务。(2)课题实施中涉及的子项目负责人或参加人员应在首席负责人的协调与组织下自觉主动地完成承担的研究任务。(3)课题首席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落实课题的研究基地、研究经费和研究信息资料;定期召开课题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4)课题首席负责人每学年初3周内和期末前一周,各分别向学校交书面的年度研究计划和课题研究总结,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学校报告课题进展情况与相关学术研究成果(论文、经验总结或教学光碟)。(5)参与课题研究人员每学期结束时必须交一份自己个人的研究成果总结。(6)科研课题到了研究中期,要求上交中期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建立科研日常工作档案,科研课题效果分析资料,做到资料汇总结集。结题:按时撰写科研课题研究结题总报告,举办课题成果展示交流会。成果推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席责任人必须做好科研课题的启动、发动、宣传工作和成果资料收集、物化,并定期向学校与上级科研机构作汇报、宣传。六、资金管理1.经费来源的渠道主要有:(1)上级部门和学校划拨的专项支撑资金。(2)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资助经费。(3)自筹资金。2.科研经费根据学校现行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