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进口业务风险防范及相关问题主讲:张永安教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上海欧洲学会理事华东理工大学欧洲研究所客座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中国-欧盟经贸研究所所长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讲座说明•本讲座的目的在于介绍进口有关问题。•推荐教材:1.吴百福主编《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2.张永安主编《进出口货物贸易实务》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参考网站:1.国家商务部官方网站2.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官方网站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第一讲进口流程主要环节•作进口交易,要先做好调研,做好成本核算,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必要手续。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进口流程主要环节•市场调研•进口成本核算•货物进口的管理•进口交易磋商•准备进口合同草案•进口合同履行来自市场调研•了解价格走势。基本原则是:预则立。1.对于机械产品,应尽量货比三家。2.对于农产品,要注意主要产地的气候变化、期货市场变化等。3.对于原材料,要注意主要市场的行情变动。•对于供货商,要了解资信。来自进口成本核算•进口成本构成:货物进口成本=进口合同价格+进口费用•进口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用、税捐、商检费、银行费用、报关费、国内运费、仓储费、利息、其他费用。•还需注意了解汇率变动。在目前人民币汇率升值的条件下,有利于进口。来自价格计算•进口商品盈亏率计算。1.定义:指该商品的进口盈亏额与进口总成本的比率。进口盈亏额是指进口品国内销售价和进口总成本的差额。2.目的:估算进口效益。3.公式:进口总成本进口总成本国内销售价格进口商品盈亏率-来自价格折算•进口业务较多采用FOB、CFR、CIF术语。其中FOB多见。•需要将FOB、CFR价格折算为CIF。理由:运费、保费是成本构成之一。•公式:人民币市场汇率价(以外币计)人民币货价成本CIF来自自觉遵守国家对进口的管理•法律依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2-1-1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对进口的管理分为四类:禁止类、限制类、自由进口类和关税配额类。相关目录由商务部公布。•对于第二类商品的管理分为配额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对第三类,部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对第四类,实行配额管理。来自进口磋商及准备合同草案•我方进行进口磋商应当准好合同草案,以掌握先机。•进口磋商所涉及问题,同出口磋商基本一致,只是需要注意立场即可。•有一点较为重要的地方:如果是出口商向我方(进口商)发盘,我方一方面表示接受,另一方面又对发盘提出一些建议或修改,是否可行?来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9条(1)款规定,对发盘表示接受但有添加、限制或更改,即构成还盘。•第19条(2)款规定,如果添加、限制或更改不构成“实质性变更(materialalteration)”,则是允许的。但是发盘人有权否定,条件是要立即表示反对。我国合同法第30、31条有类似规定。•实质性变更:价格、付款、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端。——UN《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9条(3)款。来自询盘(enquiry)•避免:1.大宗进口货物不宜在同一地区多头询盘,以免造成虚假市场需求,抬升价格。也应避免在同一时期集中采购,以避免刺激价格上升。2.不要过早透露采购数量和可接受的价格。•尽量避开中间商,直接向厂商询盘。来自发盘(offer)•发盘也可以由买方提出,称为购货发盘(buyingoffer)或递盘(bid)。•发盘是一项同欲同受盘人订约的确定的意思表达。只要受盘人作出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因此,为了更好的摸清行情,可以提出内容不十分确定或者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从而避免了“发盘”,只是发出了一份“发盘邀请”(offerinvitation)。来自比价和还盘•涵义:就卖方报价综合各种条件包括进口商的经营意图进行比较后还盘。•前提:进口方同时向国外出口商询盘或邀请发盘。•方式(1)不同外商的同期报价比较。(2)历史价格比较。(3)对各个发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1)不同外商的同期报价比较•考虑因素:同等质量、同等数量、同等包装、同样的交货期、同样的付款条件。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2)历史价格比较•进口商要积累资料,将过去进口同样商品的成交价或过去的供货商对同类商品的报价同现在的供货商的报价作比较。•考虑因素:供货商所在国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影响价格的因素。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3)对各个发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比价不仅是指比总价,更要注意对卖方发盘所提其他交易条件分项目逐条比较。以求获得合理价格。•对于技术规格复杂、型号比较多的产品,还应该要求对方分项报价,以便我方一项一项进行比较。•总的考虑因素:品质、所用贸易术语、交货时间和销售季节、付款条件。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比价后的还盘•比价的目的是选择适宜的交易对象。注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但也要了解国外许多中小厂商往往是通过中间商出口货物的。•择定供应商后,可以利用事先分析数据进行还盘。来自接受•“接受”如果生效,意味着合同宣告成立,除非对此有明确保留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如果我方在向对方发出“接受”通知的同时,又想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或者其他类型的合同书,就必须在告知对方“接受”时,一定要明确告知“以签订书面合同为准”。•发出“接受”后,又不想做了——怎么办?立即采用能比传递“接受”更快的方式通知对方“撤回前所发‘接受’”,以撤回接受。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怎样做好“接受”•确认理解发盘人意思无误;•注意把握有效的“接受”与“还盘”之间的差异。•保证“接受”在发盘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发盘人;•注意按照发盘要求的形式发出“接受”。来自进口合同履行•本着重合同守信用原则,履行义务。如果涉及信用证支付,则及时申请开立信用证。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1)申请开证•开证的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1.信用证类别:按约定。一般不要开立可转让信用证,防止意外。2.金额:受益人可使用的最高限额,大小写一致,不要在金额前加注“约”(about)、“近似”(approximately)、“大约”(circa),否则可以有10%的增减幅度。来自汇票付款人和付款期限:应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可以是即期或远期。4.运输单据:海运时要求提供全套凭开证行或申请人指示并经发货人空白背书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对集装箱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时,则应在采用FCA、CIP、CPT时方能接受,同时必须注明提交相应的运输单据。5.其他单据:产地证、品质重量证书、检验证明等,要规定签发机构、形式、内容及证明事项等内容。来自分批装运和转运:若合同规定不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则应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不许分批和不许转运。7.到期日和到期地点:必须规定到期日和交单地点,否则信用证不能使用。8.进口许可证号码:应要求受益人(出口尚)在商业发票上记载进口许可证号码,以便通关时海关查验。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2)信用证修改•如需进行信用证修改,须立即向开证行递交修改申请书。若受益人要求修改,应区别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如同意则应立即向银行提交申请修改。如不同意,也应通知受益人按原条款执行,不可保持缄默。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3)安排运输•凡以F组订立合同,需进口方租船订舱,•如以C组订约,由卖方租船订舱。CIF还应由卖方投保。来自如系买方租船订舱,应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前一定时间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做好租船订舱手续。2.在使用F组术语的情况下,有时也会请卖方代为租船订舱。买方一定了解,这是买方委托卖方代为办理,是由买方承担责任和风险、费用。3.如系卖方租船订舱,买方也应及时了解对方备货与装船情况。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催装•及时了解掌握对方备货情况。大宗货物应在交货期前1个月,向对方发出催装通知。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4)保险•凡以F组和CFR、CPT等术语订立合同,需由买方自行办保。•买方要注意:CIF术语下,如果合同未作规定,卖方只需按照货物价值(发票价值)的110%投保最低责任范围的险别。•公式: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我国保险商的一般做法•我国进口业务中,每批货物以CIF价值为保险金额,不另加成。每艘船每航次所载进口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万美元,超过此限,进口商应该于货物在国外装船前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办理分保。•也可以同保险公司订立预保合同。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5)审单和付款•信用证方式下:银行的审单责任:表面审查。•银行的审单时间:收到单据次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内作出接受或拒绝单据的决定。•付款和拒付: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银行给付。否则拒付。银行若征询进口商意见,则应在3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如果银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将可能征求买方意见,对此应作出答复。•银行一旦付款,进口商应该及时向银行付款赎单。来自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托收方式下•买方在收到代收银行提示付款赎单的通知后,应该及时对单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