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盐田模式等社区管理模式的认识盐田模式并不陌生。从20世纪80年代晚期开始,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对计划经济传统下的控制型社区管理模式进行反思和改革,对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主自治型社区治理体制进行探索。中国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变革大体经历如下轨迹和变化格局:一是“上海模式”,具有强行政、弱自治的特点;二是“沈阳模式”,特点是社区发育,直接催生社区组织体系,未涉及到政府管理;三是“武汉模式”,特点是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以上是中国最具典型意义的三个模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政府与社区的板块式连接,带有很强的传统治理特点。2005年6月,深圳盐田社区治理的探索开启了社区治理创新的现代取向。盐田区社区管理模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新的条件下社区管理体制的一次重要创新,它将传统的“议行合一”,行政权和自治权交叉的管理体制,转变为一会两站、自治和服务相分离的治理模式,其有六大亮点:一是社区居委会全部直选产生,符合条件的辖区非户籍人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利于促进劳务工群体从工作上的深圳人变为心理上的深圳人,从居住上的深圳人变为文化上的深圳人,有利于劳务工群体尽早向新市民群体转变,有利于和谐社区的建设;二是股份公司与社区居委会全部脱钩,股份公司不办社会,不再承担居委会成员的工资福利,专心发展经济,社区居委会专心从事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工资和居委会成员的津贴由政府承担,很好地解决了社区企社不分、社经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三是妥善处理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关系,行政权交社区工作站,自治权交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权交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是居民的头,社区服务站是居委会的手,社区工作站是政府的腿。社区工作站人员工资与工作经费由财政负责,工作站主要承担政府下沉到社区的行政性工作。社区服务站属民办非企业,主要承担社区服务,这种社区治理结构既解决了社区建设过程中行政性工作和自治性工作的双缺位的问题,又解决了社区组织中“头”、“腿”、“手”争功、争利、争权的问题,保证了社区各类组织的协调性问题;四是妥善处理了社区的议与行的关系,议事权、决事权、监事权交给民选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执行权交由职业化的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既解决了辖区人口民主权利问题,又解决了居委会的议事、决事、行事和监事不分的问题,还解决了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的问题;五是完成了一个充分调动了政府资源、公共资源、市场资源参与社区建设的制度设计。社区工作站事业化,由财政承担;社区居委会兼职化,不拿工资只有津贴;社区服务站职业化,通过向居民提供服务或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社区治理模式找到了调动政府资源、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参与社区建设的实现形式;六是妥善处理了社区工作人员的选和聘的关系,规范了社区政务官和社区事务官的产生程序与途径,类似于政务官的居委会成员全部直选产生,类似于事务官的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合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