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可以使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李胜来(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物业管理企业普遍感到小区收费难。这个老大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制约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施行了整整三年时间,其中明确物业服务费用可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形式。上实物业公司从1996年开始实践酬金制10余年来,在直接管理的20多个项目中都采用了酬金制形式,运行的效果都相当地好。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其定价应当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开发商作为第一业主有权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物业管理的服务与收费标准,只要在小业主购房时事先告知就行。酬金制是境外很多国家物业管理通常采用的模式,是绝大多数业主最易接受和最放心的方式。酬金制对业主的好处是:其一让业主享受到明明白白的消费;其二使业主能够自己作主如何消费。酬金制对企业的好处是:其一促使企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其二能使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说到底,物业管理是业主的事,物业管理企业是为业主提供劳务服务的,让企业承担风险,业主未必能享受到好的服务,双赢才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的目标。很多物业管理企业表示,酬金制形式“赚不到钱”或者说“赚的没有包干制多”。这种认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运作上来讲,都是没有根据、站不住脚的。物业管理是一种长时期的管理和劳务服务活动,物业管理的各项成本开支逐年增长,业主和整个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要求逐年提高,但物业服务费调价很难,在如此大环境、大背景下,包干制赚钱的空间很小,反而隐含着的经营风险很大。酬金制形式好比“保姆到东家做事”,或者“个人到企业打工”,旱涝保收,几乎很少经营风险,长期来看,酬金制才是稳定赚钱的。